第二章 第一節

沒有絲毫的改變,我的人生依舊是一片灰色。

不管是收容了失去父母的我的福利院,還是強制我入院的醫院,都不是棲身之地,我依舊完全感覺不到活著的真實感。

那個家已經不再燃燒了,但它特有的憋悶窒息的感覺卻依然折磨著我。惡臭、呼喊聲、訓斥聲、暴力、破壞、癲狂、毀滅。

「要是沒生下你這種東西就好了!」

這種話只是個開頭而已。

「去死吧!你死了,我還能湊到一筆錢,就可以再去買葯了。」

「拉出來的東西再吃回去,還是會再拉出來。你吃了又拉的這種糞便,說得好聽一點,就是排——泄——物。」

排泄物,也許的確如此。

毫無意識地被送到福利院,在那裡我依舊被人討厭,繼而又被送到了醫院。也不知有沒有治好什麼病,總之時間一到,我又被送回了福利院,到了照顧不過來的時候,就再被送去醫院,過了一陣子還是會回到福利院,如此反覆。醫院、福利院、醫院、福利院、醫院。哪個在排泄,哪個是廁所,哪個是污水,哪個是污水處理廠,連我自己都已經分不清楚了。大概全都是吧。可以確定的是,我不僅是父母的排泄物,而且對世上所有人來說,我都只不過是排泄物。這一點,我十分清楚。

但不可思議的是,我從來沒有想過要自尋短見。我在尋找什麼東西。我找的到底是自己的棲身之所,還是能讓我有活著的真實感的東西,又或者是打從心底里想要的東西,連我自己也不知道。只是,為了尋求某些東西,我在街頭流浪徘徊。

澀谷的繁華不適合我,六本木、原宿之類的根本不可能,池袋還湊合,但與之相比,還是新宿更適合我。我覺得新宿是最好的選擇。

新宿的街頭極度骯髒和吵鬧,和我想像中一模一樣。歌舞伎町即使是在晚上也燈火通明,但是里弄小路卻十分昏暗,這裡充滿著各種光亮與黑暗。只要夜晚不是灰色的,是黑白分明的就好。

我知道新宿有很多黑社會,心裡總有些忐忑。流浪漢也非常多,還時常可以看到在路邊大叫的人,以及跟我類似的人。偌大的公園裡總好像潛伏著什麼,讓人恐懼——我感到,新宿最終會傷害我。

然而,即便是在這樣的環境里,不對,正因為是在這樣的環境里,才會有待我很好的人。流浪漢大叔就是其中之一。

「你可真夠髒的!不嫌棄的話,把這個換上吧。這個是撿來的,太小了,我沒法穿,反正還是要扔掉,你不嫌棄的話就換上吧。」

他給了我一件像是摩托車手常穿的黑色皮質連體褲。天氣正逐漸轉冷,剛好可以拿來防寒。從那之後,我就一直穿著那條褲子。

當然,這種好事是很少的。對我很好的那個大叔在某個早上死了,而地道里流浪者們的「紙箱村落」也被清除一空,我只好回到歌舞伎町。也許是我太髒的緣故,大家都只是遠遠地看我,這讓我再次強烈地產生了一種自己是排泄物的感覺。然後,不知怎麼回事,等我回過神來的時候,已經身處醫院了。我從醫院逃了出來,又回到了新宿,在車站的公共廁所里脫掉醫院的棉布病服,換上了那條連體褲。

就是在那個時候,我遇見了真子。

「太可惡了。這種事情真是太可惡了。我知道……你的事情,我都知道……」

我正蹲在路邊,她突然過來抱住我的頭哭了起來。金色的長髮十分漂亮,眼睛也十分明亮,於是我也伏在她的膝頭哭了起來。

「真是太慘了。不那樣做的話就沒有活著的真實感吧!我知道,我都知道。所以,儘管哭出來吧,讓眼淚盡情地流出來吧!這一切都不是你的錯,嗯,不是你的錯。我都知道,都明白……來,我把你介紹給夥伴們。」

所謂的夥伴,就是當時以「匪幫」聞名的少年團伙。他們劃地盤,組團伙,同黑社會或警察發生各種衝突,但即便如此,他們也在新宿存活著。

雖然我喜歡真子,但並不怎麼喜歡其他成員。真子的哥哥「阿時」很擅長打架,像是成員中的領導,但我總覺得他看我的眼光跟班主任一樣,充滿了厭惡。他並沒有趕我走,所以他也許還算是個好人,給我的食物也是同大家一樣的,還給我治過幾次傷。可能是因為我一直粘著真子的緣故,他才用那種眼光看我吧。因為真子實在太漂亮了,他無時無刻不在擔心著她。

我只有靠作戰來報答自己領受到的恩情。不管對手是黑社會還是警察,我都毫無畏懼地一心想把對方殺死。因為說到底,流出來的血不都是一樣的嗎?看上去很了不起的人物流出來的血,跟我自己的、跟我那被燒成灰的父親的血不都是一樣的嗎?

看,我腳上流出來的鮮血。連體褲本身是黑色的,所以看上去沒有什麼變化,但是把手在褲子上蹭幾下再看,分明是鮮艷的紅色。看,我的血也是一樣的紅色。如果是藍色的,可能會大吃一驚,但完全沒有那回事,就是最正常不過的紅色。哪邊更漂亮一些?胡說,明明就是一樣的嘛。一樣的就好。一樣的話就可以安心了。因為這鮮紅色十分漂亮,大家都是一樣漂亮的鮮紅,這樣一來,不管怎麼比,也分不清哪個是哪個了,這不就讓人很放心嗎?明白嗎?

但是,真子老是在哭。每次看到我染上鮮紅色的時候,她就會發瘋似地哭個不停。這時候,她哥哥就會把她架開。我知道真子為什麼哭,因為她對我說過「我不希望看到你受傷」。所以,每次我渾身纏滿繃帶的時候,就會覺得有些對不起真子。

不過,聽到同伴們「你這傢伙真厲害啊」的稱讚時,我還是非常高興的。我開始覺得這也許就是我的立身之地、生存價值和我想做的事情。同伴們也開始把我放在眼裡。望著真子的金色長髮,我找回了久違的色彩。

同伴之間都用簡短的名字互相稱呼。真子、阿楠、L、阿望、阿九、阿時。因為我不會說話,所以在地上寫下了自己的名字。剛一寫完,真子就決定了我的名字,「那你就叫『F』好啦」。真是個不錯的名字,跟我的本名是完全不同的發音,讓我有一種重新投胎做人的感覺。

從那以後,打架的時候我總是站在最前面。;這並不是因為我有多強,只是我從不放棄而已。儘管對手已經跪地求饒,自己也已遍體鱗傷,但我仍不收手。自然,受傷比較重的往往是我,但我從沒有認輸投降過。我無法投降。不管怎樣,每次打到最後,總是對方在請求饒命。

對了,就像那個男人一樣。

漸漸地,「F」這個名字在別的團伙中也有了點名氣。甚至在「狹路相逢」的時候,對方都會繞道而行。雖然我並不覺得討厭,但隨著打架次數的減少,我的世界又變成了一片灰色。這讓我感到有些痛苦。

就是在這個時候,真子被殺了。

發現真子屍體的是其他團伙的成員,他還特地跑來通知我們。在通往皇居的隧道里,真子全身赤裸地慘死在那裡。一片凌亂,死得十分難看。

「是那些混蛋。是那些混蛋把真子輪姦再殺了她。」

阿望的聲音在顫抖。

「畜生!畜生!」

阿九死命地捶打著地面。

大家都癱坐在路中央哭個不停。那個來通風報信的傢伙並不是自己人卻也跟著我們一起哭。喇叭聲不絕於耳,但是誰也沒有讓開。大家就一直像這樣在阿時的身後哭泣著。

「……我要去報仇。請……給我……帶路!」

同伴們一開始聽到我的話都大吃一驚,甚至都沒搞清楚是誰說的。那個報信的人說「我勸你還是不要這樣」,話音剛落,就聽到警笛聲由遠而近,我們只得四下逃散。只有真子一個人被拋棄在了隧道里,我們只有逃跑,別無選擇。

我們從第二天開始尋找殺害真子的混蛋們。除了我以外,好像大家都知道是誰殺了她。我只是跟在他們後面。慣用的美工刀在口袋裡咔咔作響,我只是跟在大家後面。

搜查的第三天,我們終於找到了殺害真子的混蛋們——一個貌似大學生的三人組。他們拿著真假難辨的手槍。也許他們只是打扮得像大學生,實則是黑社會。但這並不重要。這個世上只有兩種人,投降的人和不認輸的人。而且,血的顏色也是一樣的,都是漂亮的鮮紅色。

「是這傢伙怎麼都要……不過,不管怎麼說也太過分了。我知道是他不對,讓這傢伙付出代價吧!」

「喂,喂,沒那回事吧。」

「別放屁了!你一會兒用手掐她,一會兒又對她動手動腳,才把她弄死的!」

「可是,你……你們又沒有親眼看見!」

「還真就讓我們看見了!你敢說你沒有強暴她!」

「這……這種事情,現在還提什麼……」

夠了,我已經受夠了。我要動手了。

「嗚哇!」

「哎呀!」

「別叫……誒?」

是噴泉。鮮紅的噴泉。紅色液體飛濺之處,我的世界又恢複了彩色。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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