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和二年夏,某人來曰,此時田村家庭中有一石,人不敢近。問其所謂,曰,彼兀祿時,淺野內匠頭因營中狼借之罪交田村處置,於右庭切腹後,置大石為印。其時本家仙台憤以「令諸侯切服於庭,其禮之失矣」責之。當年不知何故,該石鳴動,其意不明。因奇談故,乃記於此。
——《耳袋·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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