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教練和副經理被排除了嫌疑,大家的眼睛就落在了焦處長身上了。
焦處長交代,他盜竊美元是為了賄賂寧全福。可是,偵查員卻沒找到寧全福的十萬美元存摺。焦處長交代說,按照寧全福的意思,他拿了寧全福的身份證到了儲蓄所,給寧全福新開了一個賬戶,存入十萬美元,然後,把存摺連同身份證一起給了寧全福。
偵查員不僅沒找到那十萬美元存摺,也沒找到寧全福的身份證。反覆訊問焦處長,他賭咒發誓說,的確給了寧全福,送到了寧全福的辦公室。當時辦公室里就他們兩個人,這種事,是不會有第三個人在場的。
偵查員又深入調查,發現焦處長的十萬美元並沒有成為他兒子的保險金,他兒子仍然上了轉會榜。那麼,焦處長會不會覺得那十萬美元花得冤枉,又找寧全福要了回去呢?
焦處長一口咬定自己沒去找寧全福要錢。調查情況卻和他的交代相左。寧全福被殺的那天下午四點以後,焦處長就去向不明,沒人證明他的下落,一直到第二天才有人證明看見過他。寧全福書房裡那幾枚沒找到主的可疑指紋經查也是焦處長留下的。焦處長說,為了兒子,他多次去過寧全福家,在寧全福的書房留下指紋是正常的。
焦處長越是否認自己去向寧全福討要美元,偵查員越是懷疑他。
焦處長死活不承認自己向寧全福索要存摺,偵查員又沒拿到物證。焦處長的嫌疑排除不了,但也很難定論。於是,副局長決定讓齊大庸再給焦處長測謊。
測謊題編寫好了,焦處長卻拒絕測謊。按照規定,被測試人不同意,不得強行測試,嫌疑人也如是。
焦處長為什麼不同意測謊?心裡有鬼呀!於是,劉保國多次提審焦處長。焦處長是死豬不怕開水燙,不論劉保國怎麼審問,他都是那句話:「愛信不信,我沒去找寧全福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