熒白的液體閃著亮光。第四十七頁!是誰?
「老天!」鐵柵窗口出現一雙眼睛,另一個人的眼睛。
讓-巴蒂斯特感覺到那雙眼睛的灼熱,和之前細小雜淡的褐色眼睛不同。
「尚多內,閉嘴,真是的!別再胡扯什麼第幾頁了。你那兒藏著書嗎?」那雙眼睛電光似的掃射著牢房,「還有,別再把你的臟手藏在褲子里了,小卵蛋!」
牢里又爆發一陣戲謔的鬨笑。「小卵蛋,小卵蛋!小卵蛋!小卵蛋……」禽獸的聲音遠遠傳來。
讓-巴蒂斯特距禽獸最多二十英尺。禽獸正在樓下的室內休閑區。
在這個四周圍著鐵網鋪著木質地板的長方形區域里,獲准來這裡消磨時間的死刑犯能做的其實不多。只能投投籃或者散步一英里,以讓-巴蒂斯特的估計,這大約需要走上七十圈。也只有他願意這麼做。他跑步——這也是讓-巴蒂斯特在他每周一小時的娛樂時段里常做的——的時候,毫不在意其他獄友從鐵柵里偷窺他,他們的眼神有如熾烈的陽光,透過放大鏡集聚成光點向他撲來。像以往一樣,他們咆哮著粗魯的言語。這段娛樂時間是牢犯能夠彼此見面並保持一定距離交談的唯一^機會,讓-巴蒂斯特毫不在乎他們待他不友善或者拿他開玩笑。
他對禽獸了如指掌。這人雖算不得模範牢犯,卻有許多讓-巴蒂斯特無法擁有的特別待遇,包括每日娛樂時間,當然,還有收音機。讓-巴蒂斯特第一次強烈意識到禽獸的存在,是在兩名警衛押送他到娛樂區的時候。他那病態的能量傳送到了樓上讓-巴蒂斯特的牢房。
讓-巴蒂斯特從鐵柵窗口往外探望、第一次看見禽獸,便意識到也許有一天他用得著這人。
「看,不是吹的!」禽獸朝他大叫,然後扯掉襯衫,露出布滿黑色文身的結實胸膛和臂膀。他趴在水泥地上做俯卧撐。讓-巴蒂斯特的臉離開了鐵柵窗口,但禽獸的一切都逃不過他的目光。他皮膚光滑,淡棕色細毛從肌肉浮凸的胸膛往腹部蔓延而後消失在鼠蹊部。他十分俊美,下巴強勁,一口白牙,鼻樑挺直,栗棕色眼珠冷到極點,頭髮短得緊貼頭皮。儘管他擁有可以輕易毆打凌虐女人的體格,但看起來絕不像會誘拐少女、將她們折磨至死然後奸屍的人。在某些案例中,他甚至回到先前草率掩埋她們的墳地,將屍體挖出來,再度加以凌虐,直到屍體腐臭得連他都無法忍受為止。
大夥叫他「禽獸」不是因為他的外貌,而是因為他像禽獸那樣挖腐屍。還有傳言說他吃過受害者的肉。奸屍、吃人肉和戀童癖是最受普通死刑犯唾棄的幾種變態罪行。也許他們犯下了強暴、勒斃、砍殺、分屍、將受害者拘禁在地下室等罪行(這只是少數幾種罷了),但侵犯兒童或死屍,以及吃人肉這種行為實在太可鄙,這讓禽獸所在牢房區的好幾個牢犯恨不得親手宰了他。
讓-巴蒂斯特沒花時間去研究該如何敲碎禽獸的骨頭或扭斷他的喉管——也只有那些無法在十英尺以內接近禽獸的人會有這類無聊幻想。獄方將牢犯彼此隔離的做法可以理解。一個人被判死刑後,再殺起人來會毫無顧慮。儘管在讓-巴蒂斯特的觀念里,他從來不必顧慮什麼,無所失,無所得,生命原本是一場空。關於天生殘疾著的描述總是煽情又刻板,至於讓-巴蒂斯特,則可以追溯到他記憶的最早期。
哪一段呢?
他坐在磁性的金屬馬桶座上回想。那時他三歲。他記得母親不耐煩地催促他進浴室洗澡。他可以從浴室窗口看見塞納河,無可避免地他幼小的心靈便將河水和洗澡聯繫在一起。他記得母親用香皂抹遍他瘦弱的身體,命令他站直,然後用父親那把純銀手動剃鬚刀將他臉上、手臂、頸背、雙腿、雙腳等部位的細軟毛髮逐一刮除。
手指關節尤其麻煩。有時她會忽然因刮傷他的手指——偶爾還刮傷好幾根——沖他大叫,好像她的笨拙全該怪他。後來尚多內夫人的顫抖痼疾和酒後怒氣使得她再也無法為自己丑陋的兒子刮毛,因為她差點削去他的左乳頭。父親緊急找來家庭醫生雷諾先生,小男孩則哀號著讓醫生一針針縫合他血跡斑斑、以一絲肌肉勉強掛在絨毛濃密的胸部上的那隻蒼白乳頭。
酗酒的母親不停哭泣,絞扭著雙手,他卻不肯乖乖坐穩。一個家僕忙著擦拭他身上的血,他的父親則坐在一旁抽法國雪茄,抱怨這個天生披著猴子皮毛的兒子是個累贅。
即使他——天生一身猴子皮毛的小怪胎——就住在家族豪宅的地下室,尚多內先生仍然能夠毫不在意地和雷諾先生談笑,甚至發牢騷,因為他是唯一接觸過讓-巴蒂斯特的醫生。讓-巴蒂斯特沒有醫療記錄,甚至沒有出生證明。雷諾先生只在緊急情況下才會來照顧他,至於一般疾病或傷害,例如耳痛、發燒、燙傷、扭傷膝蓋或手腕等大部分孩子會因此被送去就醫的情形,並不包括在內。如今雷諾先生老了,他絕不敢透露關於讓-巴蒂斯特的任何事,就算媒體有意以重金收買這位惡名昭彰的前病患的秘密,他的嘴巴也仍然得閉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