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五章

我從來沒開過馬里諾這輛道奇公羊皮卡。若不是眼前處境尷尬,我或許會覺得很有趣吧。我個子不高,大約五英尺五英寸,體形瘦長,外表沒什麼奇特怪異之處。我常穿牛仔褲,但今天沒穿。我希望自己從裝束看來就像個首席法醫或律師,除了要去犯罪現場,其他時候通常穿著合身套裙或法蘭絨長褲搭配運動外套。我的一頭金髮短而利落,臉上化有淡妝,身上除了印章戒指和手錶外不戴別的飾物。我沒有文身,看起來一點也不像那種會開著輛威風凜凜的深藍色卡車在路上狂飆的人,車上還裝著鉻黃色條紋擋泥片、無線電掃描儀和可以連上民用頻段雙向無線電台的大型接收天線。

我沿著第六十四號公路往西開回里士滿,這樣走比較近。我全神貫注地駕駛著,因為單手操控這種大車並非易事。從沒度過這樣的平安夜,越想越覺得沮喪。通常這時候,我的冰箱和冰櫃里都已塞得滿滿的,醬汁和湯也已煮好,聖誕樹也裝飾完畢,我沿著州際公路開車,覺得孤苦落魄,突然想到不知道今晚該睡在哪裡。應該是安娜家吧,可是我恐懼我們之間那種難以避免的僵硬氣氛。今天早上我沒看見她,一股無奈的絕望感壓在我身上,彷彿要把我壓進椅子里。我呼叫露西。「明天我必須搬回家。」我對她說。

「你乾脆到酒店來陪我和蒂恩吧。」她提議。

「你們到我家來如何?」開口要求別人什麼對我而言很難,但此刻我需要她們陪伴,真的需要。基於許多理由。

「你希望我們什麼時候到?」

「至少一起過聖誕節的早上吧。」

「一早就去。」聖誕節清晨露西從來不到六點就起床。

「我會早點起床,然後我們一塊兒回我家。」

十二月二十四日。這幾天的白晝最短,還得等好一陣陽光才會出來,拂去我內心的沉重和焦慮。進入里士滿市中心時已經天黑。六點零五分抵達安娜家,發現博格坐在她的車裡等我,車前燈將黑夜照得通亮。安娜的車不見了,她顯然不在家。不知為何這讓我心中一陣忐忑,也許是在擔心她得知博格要來和我會面才刻意避開。想到這裡,我又記起這一陣很多人找安娜談過,她可能被迫吐露了我在極度脆弱的時刻對她傾訴的那些事情。我打開車門時博格下了車,不知道她對我駕駛這車是否感到驚訝,就算如此她也沒表現出來。

「走之前你需要進屋子拿什麼東西嗎?」

「等一下,」我說,「你來的時候澤納醫生在家嗎?」

我感覺她愣了一下。「我幾分鐘前才到的。」

避重就輕,登上門前台階時我心想,然後打開大門門鎖,關掉警報器。玄關一片昏暗,巨大的吊燈和聖誕樹彩燈都沒點上。我給安娜留了張字條,謝謝她的友誼和關照,並告訴她我必須回家去過節,相信她必定能諒解。最重要的是,我要她相信我沒生她的氣,我了解她和我一樣都是迫於現實。我只說現實而非人為因素,是因為我已經無法確定到底是誰拿槍抵住她的腦門命令她說出關於我的事。下一個或許是羅奇·卡加諾,除非我被起訴。一旦我成為被告,尚多內案的審判就沒我的事了。我把紙條留在安娜那張一塵不染的畢德邁式床上,然後上了博格的車,開始向她敘述我這一天在詹姆斯城的所見,包括那個廢棄的露營地和在那裡發現的淺色毛髮。她一邊聆聽一邊開車,對路況熟悉得有如已經在里士滿住了半輩子。

「假設沒有髮根,」最後她問,「還能不能證明毛髮是尚多內的?通常都沒有吧。以前你的那幾個犯罪現場的毛髮也都沒有髮根,對吧?那兩個,金蘭和佈雷的。」

「沒有。」我說。聽到說是我的犯罪現場,我有些心驚。這些犯罪現場才不是我的,我在心底駁斥。「是掉落的,因此沒有髮根,」我告訴博格,「不過我們可以從毛干採得線粒體DNA,所以我們絕對可以證明露營地的那些毛髮是不是他的。」

「請你解釋一下,」她說,「我不是線粒體DNA專家,當然也不是毛髮專家,況且那還是他的毛髮。」

DNA是個艱澀的話題。對大多數人來說,分子層面的生命闡釋無異於天書。警察和檢察官都愛DNA的功用,但對於那些科學理論卻是避之唯恐不及。早先還有笑話說,有人甚至連DNA都拼錯。我開始解釋,當細胞內,比如血液細胞、肌肉組織細胞、精液細胞和髮根細胞等,存有細胞核的時候,我們就能得到核DNA。核DNA是從父母那兒遺傳來的,因此我們只要握有某人的DNA,就等於掌握了他的一切,並且可以拿任何他身上的東西,譬如在犯罪現場留下的細胞樣本,來作DNA分析比對。

「可以直接拿露營地發現的毛髮跟他在犯罪現場留下的作比對嗎?」博格問。

「很難。」我回答,「就這個案例來說,檢查顯微特徵無法得到什麼結果,因為他的毛髮缺乏色素。頂多只能說,兩者的生物形態類似,或者相當一致。」

「無法說服陪審團。」她說出她的憂慮。

「絕對不可能。」

「要是我們不作顯微比對,辯方會拿它做文章,」博格說,「會說你們為什麼不作比對。」

「如果你覺得有必要,我們不妨試試。」

「拿蘇珊·普雷斯身上發現的和你那幾個案子里的採樣作比對。」

「可以。」我再次保證。

「說說毛干吧。毛乾的DNA又是怎麼回事?」

我告訴她,線粒體DNA存在於細胞質內,而不是細胞核內,也就是說,線粒體DNA是頭髮、指甲、牙齒和骨骼的遺傳性DNA,是組成身體骨架部分的分子。線粒體DNA有功能限制,因為它只是遺傳自母親。我拿雞蛋比擬。我告訴她可以把線粒體DNA想成蛋清,核DNA則是蛋黃,這兩者無法拿來作比較。但只要有了血細胞的DNA,就等於擁有整個雞蛋,可以拿比對者的線粒體——也就是蛋清來作比較。我們已經握有血液樣本,因為尚多內已被逮捕,在住院期間被採下血液樣本。我們有了他的DNA的完整檔案,可以拿他血液樣本的線粒體DNA和其他毛髮樣本的線粒體DNA作比對。

博格凝神聽著,一字不漏,而且似乎懂了。和以往一樣,她沒做筆記。接著她又問:「他在你的住處留下毛髮了嗎?」

「我不知道警方有些什麼發現。」

「既然他時常掉毛髮,我想他就很可能在你的屋子裡留下一些,甚至他跑出去的時候在雪地里也掉了一些。」

「很有可能。」我贊同地說。

「最近我讀了些關於狼人的書,」博格轉向下一個話題,「有些人真的認為自己是狼人,或者用盡各種稀奇古怪的辦法試圖讓自己變成狼人。巫術和魔法、撒旦崇拜、噬咬、喝血。你想尚多內會不會真的以為自己是loup-garou?狼人,或者想要變成狼人?」

「因此可以借精神異常的理由脫罪。」我說。我一直認為這會是他的辯詞。

「十六世紀初期匈牙利有個女伯爵,伊麗莎白·巴托里·納達斯第,綽號嗜血女伯爵,」博格說,「據說她曾將六百餘名年輕女性加以凌虐、殺害,然後浸泡在她們的血液里,相信這樣能讓她青春和美麗永駐。熟悉這事例嗎?」

「沒什麼印象。」

「這個女伯爵把這些年輕女子關在地牢里,把她們養胖後取她們的血,浸浴其中,然後逼迫其他女囚將她身上的血舔乾淨,據說這麼做是因為嫌毛巾的觸感太粗糙。她把鮮血塗滿全身,」她思索著說,「關於這事例的文字記載都遺漏了這個重點。在我看來,這當中含有性的意味,」她語氣平淡,「這是性謀殺事件。犯案者再怎麼相信鮮血的魔力,實質上玩的都是權力與性的遊戲。無論是漂亮的女伯爵還是生長在聖路易島的畸形男子,道理是一樣的。」

車子拐入坎特伯雷路,進入豪華木屋林立的溫莎農莊。黛安·布雷就住在這小區的另一頭,她的房子和通往市中心、車聲嘈雜的高速公路只有一牆之隔。

「我願意用我的右手臂交換尚多內肚子里的墨水,」博格說,「說得明白些,我很想知道他這些年來都讀了些什麼書——除了他說的他父親給的那些歷史書和他為自我充實而讀的書以外。譬如說,他有沒有讀過嗜血女伯爵的故事?他把血塗在身上,會不會是因為他相信這樣能治癒他的疾病?」

「我們已經知道他時常在塞納河裡洗澡,還有這裡的詹姆斯河,」我回答,「究其原因,很可能就是希望能神奇地治癒自己的病。」

「《聖經》里的典故。」

「也許吧。」

「說不定他也看《聖經》。」她又說,「他會不會也受了那個法國連環殺手吉勒斯·卡尼爾的影響?殺害並吃掉小男孩,還在滿月的時候號叫的那個?中世紀,法國有很多所謂的狼人。因為這罪名被起訴的就有三萬人,你能想像嗎?」博格顯然看了不少資料。「還有另一個奇怪的說法,」她又說,「在狼人傳說中,被狼人咬的人也會變成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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