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

「為什麼該怪你?」博格問尚多內,「為什麼你認為蘇珊的死該怪你?」

「因為他們跟蹤我,」他回答,「他們一定是在我離開之後進去,然後對她下了毒手。」

「他們也跟蹤你來里士滿了?你為什麼來這裡?」

「我來是因為我弟弟。」

「請解釋一下。」博格說。

「我看見了港口屍體的相關新聞,覺得那應該就是我弟弟托馬斯。」

「你弟弟從事什麼工作?」

「跟著父親做海上貨運。托馬斯比我小几歲,對我很好。我們不常見面,不過我說過了,他會把他不要了的衣服等東西送給我,也給錢。我最後一次見他大約是在兩個月前,在巴黎,我感覺他非常擔心自己會出事。」

「你和托馬斯是在巴黎哪裡見的面?」

「在聖安東尼區。他喜歡去年輕藝術家和夜總會多的地方。我們在一條石巷子里見的面。三兄弟工坊,你知道,那裡有很多工藝家,桑斯桑茲酒吧和巴朗久酒吧就在附近。當然也有美國酒吧,在那裡可以付費找女孩陪。他給了我一筆錢,說他要到比利時的安特衛普去,接著來美國。之後就一直沒有他的消息,後來我看見了關於港口屍體的新聞。」

「這則新聞你是在哪裡看見的?」

「我說過我有很多報紙,常撿些別人丟掉的。很多旅客不懂法語,看的都是《今日美國》的國際版,我在上面發現了一小篇關於里士滿發現那具屍體的報道,立刻知道那是我弟弟,我非常肯定。於是我來到了這裡。我必須弄清楚。」

「你是怎麼來的?」

尚多內嘆了口氣,又露出一臉疲憊。他摸著鼻子四周被灼傷的紅腫皮膚。「我不想提這件事。」他回答。

「為什麼?」

「我怕你會利用這件事對付我。」

「尚多內先生,請你據實相告。」

「我是個扒手,偷了一個男人披在墓碑上的大衣,就在拉雪茲神甫墓園,巴黎最著名的公墓,我有一些家人葬在那裡。永久墓地。」他驕傲地說,「蠢男人,一個美國人。他的皮夾很大,用來放護照和機票的那種。其實不想講——這種事我做過很多次了。過流浪生活難免如此。自從他們盯上我後,我幾乎一直過著這樣的生活。」

「又是那些人,聯邦探員。」

「是,是的。探員、治安官一類。我立刻坐上飛機,因為不想給那個人留充分的報案時間,否則在機場大門被逮住就糟了。那是一張回程票,經濟艙,到紐約的。」

「起飛是在哪個機場,什麼時候?」

「戴高樂機場,上周四。」

「十二月十六日?」

「是的。那天一早我就抵達紐約,然後搭火車到里士滿。我有七百美元,從那個皮夾里拿的。」

「那個皮夾和護照還在嗎?」

「早就不在了。留著不是太蠢了嗎?丟到垃圾桶里了。」

「哪裡的垃圾桶?」

「紐約火車站。確切位置我說不出。我上了火車——」

「途中沒人盯著你瞧嗎?你沒有刮毛吧?沒人盯著你瞧,或者覺得你奇怪嗎?」

「我戴了帽子,頭髮罩在帽網裡,而且穿著長袖高領上衣。」他猶豫著說,「每當這種時候,臉上不夠乾淨的時候,我還會做一件事,就是戴口罩。為嚴重過敏的人設計、遮住鼻子跟嘴巴的那種。外加黑色棉手套和大框墨鏡。」

「你在飛機和火車上都是這副裝束?」

「是的,效果非常好。大家都躲得遠遠的,和我保持距離,我可以獨佔一整排位子,然後睡覺。」

「你的口罩、帽子、手套和眼鏡還在嗎?」

他想了一下才回答。她朝他丟了個曲線球,讓他方寸大亂。「不太可能找到了。」他含糊其辭。

「你到了里士滿後做了什麼?」博格接著問。

「下了火車。」

她花了幾分鐘時間問他細節。火車站在哪裡?是否搭了計程車?怎麼轉車?準備如何處理弟弟的事?他的回答條理清晰,足以讓人深信他所言屬實。例如他出了美國國鐵的馬槽街站,搭上一輛藍色計程車,來到張伯倫大道的一家汽車旅館。他花二十美元住宿,用的假名,付的現金。接著他說他打電話到我的辦公室,想打聽那具他認為是他弟弟的無名屍的事。「我要求和法醫談談,可是沒人肯幫我。」他對博格說。

「接聽電話的是誰?」她問。

「一個女人,大概是職員吧。」

「她有沒有告訴你法醫叫什麼名字?」

「說了,斯卡佩塔醫生。我要求和他說話,那名職員就告訴我斯卡佩塔醫生是女性。於是我說,好吧,我可以和她說話嗎?可是她很忙。當然,我沒留下名字和電話,因為我仍然得提防著點,說不定我又被跟蹤了。誰知道呢!接著我弄了份報紙,得知本地發生了一樁謀殺案,一周前有位女士在商店遭到殺害。我心驚膽戰。他們來了。」

「那些人?你說在追趕你的那些人?」

「他們也到這裡來了,懂吧?他們殺了我的弟弟,並且知道我會來找他。」

「他們真是厲害,尚多內先生。他們竟然知道整個過程——你偶然撿了份《今日美國》,得知這裡發現一具屍體,推測那是你弟弟,接著偷了護照和皮夾趕到弗吉尼亞州里士滿。」

「他們知道我一定會來。我愛我弟弟,他是我這輩子唯一的依靠,唯一善待過我的人。我必須替老爸找到他。可憐的老爸。」

「你母親呢?知道托馬斯死了她不會難過嗎?」

「她喝酒喝得很兇。」

「你母親酗酒?」

「喝個不停。」

「每天?」

「每天,整天都喝,不是發脾氣就是大哭大鬧。」

「你沒跟她住在一起,怎麼知道她每天喝個不停?」

「托馬斯告訴我的。從我有記憶以來她就這樣了,時常有人告訴我她喝醉了。我偶爾回家,她也都是醉醺醺的。曾經有人告訴我說,我得這病很可能是因為她懷我時經常醉酒。」

博格轉頭問我。「可能嗎?」

「胎兒酒精綜合征?」我思索著,「不太像。通常來說,母親酗酒可能會導致胎兒產生嚴重的心智和體能障礙,但引發多毛症這類皮膚病變的幾率可說是微乎其微。」

「但他很可能相信自己的病是她造成的。」

「的確有這可能。」我贊同道。

「這也解釋了他為何如此痛恨女人·」

「造成這類憤恨的諸種原因之一。」我回答。

屏幕上博格將話題拉回到尚多內打電話到里士滿停屍間的事。「你試圖和斯卡佩塔醫生通電話,可是沒能成功。接著呢?」

「第二天,周五,我在旅館房間看電視新聞,知道又有一名女性被謀殺,這次是個警察。你知道,電視上的實時新聞報道,我正好看見這一段。然後鏡頭轉向一輛開進現場的黑色轎車,他們說法醫來了。就是她,斯卡佩塔醫生。我立刻有個念頭,想趕到現場去。我可以在那裡等到她離開,然後上前去告訴她我必須和她談談。於是我搭了輛計程車。」

他驚人的記憶力在這裡出了錯。他不記得計程車公司是哪家,連車的顏色都沒印象,只知道司機是一名「黑人」。里士滿的計程車司機恐怕有八成是黑人。尚多內聲稱,在搭車到現場的途中——他知道地址,因為電視上提了——他又聽到另一則實時新聞,說是要大眾留意這名兇手,他可能患有怪病而導致外貌不同於常人,即所謂的多毛症,狀況完全和尚多內的相符。「這時候我明白了,」他說,「他們設下了圈套,讓全世界以為這名里士滿婦女是我殺害的。我在計程車后座慌張起來,不知如何是好。我問那位司機:『你知道電視上那位女士嗎?姓斯卡佩塔的?』他說這城裡沒人不知道她。我又問她住哪裡,說我是個遊客。於是他送我到她住的小區,可我們沒進去,因為大門守著警衛,但我總算知道該上哪裡去找她了。我在距離小區幾條街的地方下了車。我下定決心要找到她,否則會太遲。」

「什麼太遲?」博格問。

「萬一又有人被殺。我必須當天晚上再回來找她,想辦法讓她開門和我說話。我當然是擔心再有誰受害,你知道,那是他們的一貫手法。他們在巴黎就這麼做,試圖殺害那裡的法醫,也是女性。她運氣真好。」

「尚多內先生,我們先談你在里士滿的經歷。告訴我接下來發生的事。那天是十二月十七日,上周五,對吧?你下了計程車以後呢?這一整天你做了些什麼?」

「到處晃蕩。天氣不好,在河邊找到一間空屋子就進去避著。」

「你知道那間屋子的位置嗎?」

「說不清楚,只知道距離她住的小區不遠。」

「斯卡佩塔醫生居住的小區?」

「是的。」

「必要時你還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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