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近傍晚時,里士滿的建築輪廓已然在望,我打電話給羅絲。

「斯卡佩塔醫生,你在哪裡?」我秘書的聲音聽起來很慌亂,「你在車上嗎?」

「對,我再有五分鐘就到市區了。」

「呃,你繼續開下去吧,別到這裡來。」

「什麼?」

「馬里諾副隊長在找你。他說如果我跟你聯繫上,叫你不管要做什麼都先打電話給他。他說事情非常、非常緊急。」

「羅絲,你到底在說什麼啊?」

「你聽新聞或者看晚報了嗎?」

「我一整天都在華盛頓,什麼新聞?」

「弗蘭克·唐納修今天下午被發現身亡。」

「那個典獄長?那個弗蘭克·唐納修?」

「對。」

我握著方向盤的手緊繃起來,眼睛死盯著路面。「怎麼回事?」

「他是被射殺的,死在他的車裡,和蘇珊一樣。」

「我馬上就到。」我說著換到左側車道,開始加速。

「真的,先不要來這裡。費爾丁已經開始解剖他了。請打電話給馬里諾。你得看看報紙,他們知道子彈的事。」

「他們?」我說。

「記者們知道子彈顯示出,艾迪·希斯的案子和蘇珊的有關聯。」

我撥了馬里諾的尋呼機,告訴他我正在回家的路上。把車停進車庫,我馬上到前門台階去拿晚報。

在報紙的摺疊處上方,有一張弗蘭克·唐納修在微笑的照片。頭條標題寫著:「州立監獄典獄長慘遭殺害」。底下是另一則報道,上面有另一個州政府公務員的照片——我。報道中說,在希斯男孩和蘇珊身上找的子彈是由同一把槍發射的,而好些怪異的跡象顯示這兩起兇殺案都與我有關。與《華盛頓郵報》上登過的那些暗示相比,這篇報道增加了更惡毒的內容。

我驚愕地讀到,警方在蘇珊家裡找到一個裝著現金的信封,上面有我的指紋。我對艾迪·希斯的案子表現出了「異常的興趣」,他在死前曾出現在亨利哥醫院檢查傷口。後來我解剖他時,蘇珊便拒絕做這個案子的證人,據稱她逃離了停屍間。不到兩個星期後她被謀殺,我趕到現場,又沒有預先通知便出現在她父母家,還堅持在蘇珊的解剖過程中在場。

報上沒有直接編派給我一個對什麼人心懷惡意的動機,但他們在蘇珊一案中所暗示的東西足夠令人目瞪口呆、火冒三丈。我可能在工作上犯了什麼大錯。朗尼·華德爾的屍體送到停屍間的時候,我忽略了給他印指紋。最近我曾把一位兇殺案受害者的屍體放在走廊中央,就在人進人出的電梯門口,因此嚴重危及證據的完整性。我被形容為疏遠而難以捉摸。同事觀察到,自從情人馬克·詹姆斯死去,我的人格就逐漸改變。每天跟我共事的蘇珊也許掌握了能毀掉我職業生涯的內幕,我付錢給她也許是要她保持沉默。

「我的指紋?」馬里諾一出現在門口,我便對他說,「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的指紋?」

「冷靜點,醫生。」

「我乾脆提出控告好了,這實在太過分了。」

「你現在最好什麼也別提出。」他拿出香煙,跟著我走到廚房,晚報就攤在桌上。

「這都是本·史蒂文斯搞的鬼。」

「醫生,你應該先聽聽我要說的事。」

「把子彈的事情泄漏出去的一定是他——」

「醫生,該死的,閉嘴。」

我坐下來。

「我自己也火燒眉毛了。」他說,「我和你一起調查這些案子,你現在突然變成了案情的一部分。是的,我們的確在蘇珊家裡找到了一個信封,在梳妝台的抽屜里,放在衣服底下,裡面有三張百元鈔票。范德處理那個信封,找到好幾個隱藏的指紋,其中有兩個是你的。你的指紋就像我和其他很多調查人員的指紋一樣,都存在自動指紋辨識系統里,以便萬一我們做了把指紋留在犯罪現場這種蠢事,可以排除在外。」

「我沒有在任何犯罪現場留下指紋。這件事有合理的解釋,一定有的。也許我什麼時候在辦公室或停屍間碰過那個信封,然後蘇珊把它拿回家去。」

「那絕對不是辦公室的信封。」馬里諾說,「它比一般標準信封寬了差不多一倍,是用亮面的硬黑紙做的,上面沒有寫任何東西。」

我突然想到了,難以置信地看著他。「我送她的那條圍巾。」

「什麼圍巾?」

「我送了蘇珊一條我從舊金山買回來的圍巾當聖誕禮物,你剛才描述的就是那條圍巾的包裝,一個亮面的黑色信封,用卡紙或硬紙做的,封口的地方有一個小小的金封印。禮物是我自己包的,上面當然會有我的指紋。」

「那三百塊錢呢?」他說的時候,避開我的眼神。

「錢的事我一點也不知道。」

「錢為什麼在你給她的信封里?」

「她也許是想把錢藏在什麼東西裡面,那個信封剛好可以用。她也許不想把那個信封丟掉。我不知道。她要拿我給她的東西做什麼,我不能控制。」

「有人看見你給她那條圍巾嗎?」他問。

「沒有,她拆開我的禮物的時候,她丈夫不在家。」

「晤,嗯,就目前知道的,你似乎只送了一盆粉紅色的聖誕紅給她。蘇珊對你送她圍巾的事大概沒提半個字吧。」

「拜託,她被射殺的時候就圍著那條圍巾啊,馬里諾。」

「那也不能說明它是從哪裡來的。」

「你是準備上指控席了吧?!」我火了。

「我沒有指控任何事情。你不懂嗎,事情就是這樣,該死的。你要我把你當個小寶寶,拍拍你的手,好讓其他警察衝進來用這些問題來轟炸你?」

他站起來在廚房裡踱步,眼睛瞪著地板,雙手插在口袋裡。

「告訴我唐納修的事。」我靜靜地說。

「他是在路上被射殺的,可能是今天一大早。他太太說他差不多六點十五分離開家。今天下午大概一點半,有人發現他的那輛雷鳥停在深水總站,而他陳屍於車裡。」

「這些我在報上讀到了。」

「聽著,這件事我們談得愈少愈好。」

「為什麼?記者會暗示說,他也是我殺的?」

「你今天早上六點十五分在哪裡,醫生?」

「我正準備出門開車去華盛頓。」

「你有證人證明你那時不在深水總站附近嗎?那裡離首席法醫辦公室不遠,你知道,大概兩分鐘車程吧。」

「這太荒唐了。」

「習慣就好。這才剛開始。等到帕特森咬住你,你就知道了。」

羅伊·帕特森競選總檢察官之前,曾是本市最好戰、最自我中心的刑事律師之一。那時他不太欣賞我的證詞,因為在大部分案子里,法醫的證詞並不會讓陪審團成員對被告有善意的看法。

「我告訴過你,帕特森有多恨你嗎?」馬里諾繼續說,「他擔任被告律師時,你讓他出過丑。你穿著精明幹練的套裝坐在那裡,冷靜得像只貓一樣,卻讓他看起來像個白痴。」

「是他讓自己看起來像個白痴的,我只是回答他的問題。」

「更別提你的老情人比爾·伯爾茲是他最要好的朋友之一,這點根本不用我多說。」

「我希望你不要多說。」

「我不用想就知道,帕特森一定會對你窮追猛打。該死,我敢說他一定樂得很。」

「馬里諾,你的臉紅得像蝦。看在老天的分上,別在我面前中風啊。」

「我們再來談談你說你送給蘇珊的那條圍巾。」

「我說我送給蘇珊的?」

「你在舊金山買圍巾的店叫什麼名字?」他問。

「我不是在店裡買的。」

他銳利地瞥了我一眼,繼續踱步。

「那是街上的市集,有很多小攤在賣藝術品和手工做的東西,就像倫敦的科芬園。」我解釋道。

「你有收據嗎?」

「我沒理由把收據留下來。」

「所以你不知道那個攤子叫什麼名字,也沒有辦法證明你向某個有藝術氣息的人買了那條圍巾,而他用那種亮面的黑色信封包裝。」

「我沒辦法證明。」

他繼續踱著步,我瞪著窗外。雲朵飄過橢圓的月亮,黑暗的樹影在風中搖動。我起身拉上窗帘。

馬里諾停下了步子。「醫生,我需要看你的財務記錄。」

我什麼也沒說。

「我需要證明,你最近幾個月沒有提過大筆現金。」

我保持沉默。

「醫生,你沒有吧?」

我從桌邊站起來,脈搏重重跳著。

「你可以跟我的律師談。」我說。

馬里諾離開之後,我上樓打開存放私人文件的松木柜子,開始整理銀行單據、退稅單以及各種會計記錄,一邊想著里士滿大概有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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