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的任務是去試試她能找到什麼關於巴瑞·阿藍諾夫的事。她在早晨前往羅諾克。當天傍晚,她才回來不到幾分鐘,馬里諾就出現在我家前門。我邀請他來晚餐。
他在廚房看到艾比時,瞳孔倏忽圓睜得老大,然後臉色轉成潮紅。
「黑色傑克?」我問。
我從酒櫃拿了他的飲料回來,發現艾比在餐桌旁抽煙,而馬里諾站在窗前。他已經把百葉窗拉起,神情陰沉地往外看著電纜。
「你在這個時刻是看不到什麼鳥的,除非你對蝙蝠有興趣。」我說。
他沒有回答,也沒有轉身。
我開始盛放沙拉。一直到我開始傾倒義大利紅酒,馬里諾才終於坐到為他安排的椅子上。
「你沒有告訴我你有同伴。」他說。
「如果我事先告訴你,你就不會來了。」我同樣直率地回答。
「她也沒有告訴我。」艾比說,暴躁易怒的語氣。
「所以現在證明了我們都很高興能聚在一起,讓我們享用晚餐吧。」
如果說我從跟東尼那場失敗婚姻里學到什麼教訓的話,那就是絕不要在晚上很晚的時候或吃飯的時候,提起不愉快的話題,我用盡全力以輕鬆話題來填補充塞晚餐時刻不自然的靜默。一直等到開始喝咖啡時,才開始說我要說的話。
「艾比要跟我住一陣子。」我對馬里諾說。
「那是你家的事。」他伸手拿糖罐。
「那也是你的事,我們在這案件里都屬同一邊。」
「也許你應該解釋什麼叫我們都在同一邊,醫生。但首先……」他看著艾比,「我要知道這個小小的晚餐會在你書里的什麼地方出現,那樣我就不必讀完那見鬼的書,可以直接翻到正確的頁數去。」
「你知道,馬里諾,你真的是頭蠢豬。」艾比說。
「我也可以是個屁眼,只是你還沒有那個榮幸罷了。」
「謝謝你給我一些可以期待的東西。」
他從他上衣口袋裡抓出一支筆,把它丟到桌上。「最好開始寫。你可不要把我的話給引述錯了。」
艾比憤怒地瞪視著他。
「停止!」我生氣地說。
他們兩人都看著我。
「你們比其他人的行為好不了多少。」我說。
「誰?」馬里諾的面孔單調空虛。
「所有的人,」我說,「我對謊言、忌妒、權力遊戲厭惡到了極點。我對我的朋友期待很深,我以為你們兩個都是我的朋友。」
我推開我的椅子。
「如果你們兩人都想要繼續短兵相搏,請繼續,但我受夠了。」
我沒有再看他們兩人一眼,端起我的咖啡徑自走到客廳,打開音響閉上眼睛。音樂是我的治療師,此刻音響上放著上一回聆聽的巴哈,他的第二號交響曲,清唱劇29號,鬆弛了我的情緒。自馬克離開後,有好幾個禮拜的失眠夜晚,我都走到樓下來,戴上耳機把自己包圍在貝多芬、莫札特、帕海貝爾 的音樂里。
15分鐘之後,艾比和馬里諾來到客廳,一臉剛剛口角過才又複合的情侶般的羞怯表情。
「喔,我們談過了,」艾比在我關上音響時說,「我儘可能地解釋原由,我們開始達成共識。」
我實在很高興聽到這個。
「還是讓我們三人好好合作,」馬里諾說,「反正,艾比現在並不真的是記者。」
這評語讓她有被刺了一下的感覺,我看得出來。但是最起碼他們願意合作,這已經是奇蹟中的奇蹟。
「當她的書出版時,或許這些也都會變得無關緊要。所有要緊的事都會隨時間過去的。到現在幾乎已經有3年了,10個孩子。如果包括吉爾和伊麗莎白,我們講的就變成一樁12條人命的案件。」他搖著頭,眼神轉成凝重。「不管是誰殺了這些孩子,他都不會退休的,醫生,他會一直做下去,直到被抓到為止。像我們目前如此深入、廣泛的調查,還依然找不到線索,那隻能說是有人運氣很好。」
「運氣可能開始靠向我們這邊了,」艾比對他說,「阿藍諾夫不是開著那輛林肯車的人。」
「你確定?」馬里諾問。
「太確定了。阿藍諾夫頭髮是灰色的,而且稀薄光禿。他也許有5英尺8寸高,體重應該有200磅。」
「你是說你見到他了?」
「沒有,」她說,「他仍然在外頭跑。我敲了他家的門,他的妻子讓我進去。我穿著工作服、靴子,告訴她我在電力公司工作,要來檢查他們的電錶,我們就此聊了起來,她請我喝可樂。我進屋子後到處東張西望,看到一張全家福,便問她照片里的人是誰。那就是我看到阿藍諾夫長相的情形。我們那天看到的男人不是他,也不是在華盛頓跟蹤過我的那個。」
「我猜不會是你把牌照號碼看錯了吧?」馬里諾問我。
「不會。而且如果我弄錯了,」我說,「那巧合也未免太神奇了。兩輛車都是1990年林肯出廠的同款車?阿藍諾夫碰巧在我誤抄一個車牌號碼時,剛好也在威廉斯堡和潮水鎮地區旅行,而且剛好就是我抄錄下的車牌的主人?」
「看來阿藍諾夫和我得要好好談一談了。」馬里諾說。
馬里諾在那個星期中打電話到我辦公室來,開宗明義地說:「你坐著嗎?」
「你跟阿藍諾夫談過了?」
「答對了。他星期一離開羅諾克,那是2月10號,然後到丹佛、彼得斯堡,以及里士滿。12號星期三,他在潮水鎮,然後開始變得很不尋常。他必須在13號星期四抵達波士頓,就是你和艾比在威廉斯堡的那個晚上。所以12號星期三,阿藍諾夫把他的車子停放在新港紐茲機場的停車場。他從那裡飛到波士頓,在那裡待了一個禮拜,租了一輛車到處跑。一直到昨天早上才回到新港紐茲,取回他的車回家去。」
「你是在說他把車子停在長期停車區時,有人偷了他的汽車牌照,然後又送回去?」我問。
「除非阿藍諾夫說謊,我找不到支持的證據,沒有其他的解釋了,醫生。」
「當他回到他的車子上時,他是否注意到什麼不對的地方,讓他猜疑有人對他的車子動了手腳?」
「沒有。我們到他的車庫看過。前後兩個車牌都在,螺絲擰得很緊、很牢。車牌跟車子其他部分一樣骯髒,而且有污點,也許那不代表什麼。我沒採到任何指紋,但不管是誰曾借用過那牌照,他也許戴著手套,那可能是造成污點的原因。沒有任何工具撬動的痕迹。」
「在停車場上,那輛車停放在顯眼的地方嗎?」
「阿藍諾夫說他停在大約中間的地方,當時停車場幾乎是滿的。」
「如果他的車子停放在那裡好幾天,沒有掛上牌照,安全人員或什麼人應該會注意到的。」我說。
「不一定。人們觀察力通常沒有那麼好。當人們把他們的交通工具停放在機場,或是旅遊回來取車時,盤據在他們腦海中的可能只有運搬行李,趕上班機,或急著回家。即使有人注意到了,也不太可能會向警衛報告。警衛反正也不能做什麼,除非失主回來,然後那會是失主的決定,看是不是要報案。至於真正偷牌照的小偷,你可以在午夜後到機場去,那時那裡一個人也沒有。如果是我,我會若無其事地走進停車場,就像是我要去取我的車,5分鐘後,我就可以大搖大擺往外面走,而公事包里已經裝有一組牌照。」
「而你認為情形就是那樣?」
「我的理論是這樣,」他說,「那個問你方向的傢伙不是什麼警探、聯邦調查局警員啦,或刺探別人的壞蛋,他是一個存心不良的傢伙,可能是一個毒品販子,或任何壞人。我想那輛深灰色林肯車是他自己的車子,只是為了安全起見,他想外出做什麼壞事時,就把牌照換下,那是為了避免有人看見他的車在那個區域活動,像是巡邏警察等等。」
「但是仍然有危險,比如說他闖了紅燈,」我指出,「那牌照號碼會追蹤到別人。」
「是沒錯。但是我可不認為那是他計畫的重點。我想他更擔心他的車被撞見,因為他要進行什麼違法的事,如果出了什麼錯,他可不想冒著他自己的車牌號碼被人記下來的危險。」
「他為什麼不租輛車呢?」
「那跟有他的牌照號碼一樣糟。任何警察都有辦法辨認出租來的車,在弗吉尼亞州所有的租車牌照都以R開頭。如果你循線追蹤,終會追到租車的人身上。他夠聰明找出另一條安全的途徑,換牌照號碼的確是個比較完美的主意。要是我的話,我就會那樣做,也可能會找一個長時間停放在停車場的車。我會用別人的牌照,然後再把那牌照從我車上拿下,把我自己的裝回去。接著我會開車到機場,在天黑後輕鬆地回到停車場,確定沒有人看見,再把我偷來的牌照放回去。」
「如果原車主已經回來,發現他的牌照不見了呢?」
「如果那輛車已經不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