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女偵探不睡覺 第六節

接下來的進展令我眼花撩亂。

我明明沒報警,身穿制服的巡警卻出現在三〇四號房,同時發現屋內的我以及浴缸的屍體。看來是善良的愛管閑事鄰居聽到我的尖叫,察覺異狀而報警。我因而錯失了打一一〇報警的大好機會,這種機會一輩子都不一定有一次。

無論如何,我是第一個發現屍體的人,這個事實沒變。他們將我視為重要人證,非常禮遇我。他們立刻為我準備黑頭車;移動的時候,看似保鏢的彪形大漢們在兩側保護我;搭車前往的地方,是雖然狹小卻特地為我準備的個人房。以水泥牆與強化玻璃圍繞的個人房,擺著鐵桌與摺疊椅。

許多男性一個接一個出現在我面前,競相對我發問。他們想知道我的年齡、住所、電話號碼、籍貫、家族成員,甚至想知道我有沒有交往對象。和我同年紀的年輕男性到五十多歲的酷帥中年男性,所有人都極度關心我。我打從出生第一次經驗這種事。

這該不會是二十七歲女性首度迎接的桃花運?

他們的熱情,甚至讓冷靜的我慌了手腳。

不過,他們似乎對我個人以外的部分感興趣。

「認識被害人嗎?」

「你為什麼在三〇四號房?」

「你在那個房間做什麼?」

他們的詢問矛頭從我的私人情報逐漸轉移到命案,我才總算正確理解自己所處的狀況。看來我的身分不是單純的命案第一目擊者,也不是迎接桃花運的二十七歲女性,而是杉浦啟太命案的頭號嫌犯,在平塚警察局的偵訊室接受刑警們的詢問。

開什麼玩笑,我怎麼能被當成兇手?兇手是那個印花洋裝女子。我為了訴說這一點,滔滔不絕地述說今天下午,尤其是下午五點到五點四十分發生的事。

只不過,我將「私家偵探生野艾莎」替換為「我的怪朋友」。偵探有義務保護委託人的秘密,也就是保密義務。既然這樣,我不禁認為我也有保護好友的保密義務。

不過在他們眼中,我這種態度似乎反而可疑,他們好像擅自認定我含淚認罪。

並排在我面前的男性們,提出更加斷定的問題。

「為什麼殺了他?」

「感情糾紛嗎?」

「由愛生恨?」

各種問題遠超過現實,進入奇幻的境界,我不想使用緘默權卻非得使用。在火熱緊張的氣氛中,看起來和我年齡相近的一名高大刑警,注意到我腳邊的黑色大包包。

「話說回來,那個包包好大,裡面是什麼東西?」

「——這個?」對方以親切語氣詢問,我看著包包正經回答。

「是火箭炮。」

偵訊室瞬間嘩然。在場的刑警面面相覷,全部退後一步。看來我的玩笑話在警局絕對不會被當成玩笑話,是如此危險的發言。我連忙搖手。

「假的假的,我在開玩笑,是相機啦,相機。」我現在是命案嫌犯,可不能又被當成恐怖分子。「但這不是我的包包,是我那個怪朋友托我保管的,別碰喔。」

「朋友?」高大刑警的黝黑臉孔朝向我。「你從剛才就提到的這個怪朋友,總歸來說是怎樣的人?麻煩透露這個朋友的姓名與職業。」

不同於溫柔的語氣,態度堅決得不容分說。我面臨一大抉擇。我不想說出好友姓名,但從他們的表情來看,我很難繼續緘默。不得已了,她肯定會體諒我的艱困立場,友情不會出現裂痕,我胸懷這份確信地抬頭。

「我朋友叫做生野艾莎,職業是私家偵探。」偵訊室這次更加嘩然,刑警們全部退後兩步。

他們的反應令我意外。我只得知一件事,就是「生野艾莎」這個名字的威力,對他們來說是火箭炮的兩倍,看來警方也將我的好友視為威脅。

不過仔細想想並非無法理解。平塚是個小城市。那麼顯眼的女偵探昂首闊步,難免廣為警界人士所知。

問題在於他們如何解釋她的名字。

可以的話,我希望他們別將她視為「反社會人士」或「思想危險的人物」,頂多是「野蠻卻惹人愛的女偵探」就好。我太奢求了嗎?

面有難色的刑警們暫時離開偵訊室,似乎聚在一起討論。

幾分鐘後,剛才的年輕刑警再度回到偵訊室。

「小姐,你可以走了。」這是個好消息,但我因不明就裡而愣住。

高大的刑警輕輕將艾莎的包包遞給我,並且對我說:「幫我們向名偵探問好。」

離開警局一看,平塚市區正値周末夜晚。我一邊思索刑警的話語,一邊踏出腳步。

那個年輕刑警提到「名偵探」。這是他個人的意見嗎?還是平塚警局的認知?總不可能是神奈川全縣警察的共識吧?

我在寒冷晚風吹拂之下,沿著櫻花通走向商店街。不經意轉頭一看,一個熟悉的身影靠在路樹旁邊。窄管牛仔褲加獵裝外套的褐發修長身影,即使是凶暴的母獅,似乎也只在今晚如同忠犬般迎接我。我興奮地打起精神跑到路樹下。

「小艾,久等了。」我開朗地打招呼,將大包包扔給她。「啊啊,好重。我原本打算扔了。」

「笨蛋,別扔啦。」艾莎接過包包。「謝啦。」她難得率直道謝。

然後,她充滿活力地指著酒客熙攘的不夜城:

「美伽,餓了吧?去吃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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