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殺機 第二節

磯村精次郎的死亡時間,大概在晚上十點左右。這與他離開E酒吧的時間大體一致。他在離開店後不久,就被人勒死了。

即使這些都合乎邏輯,關於屍體,還是有幾個令人懷疑的要素。即使沒帶傘,是因為雨是在凌晨三點下的,沒什麼問題;可他為什麼會走進這種小巷呢?銀座到處都有那樣的深衚衕,即使白天,也是黑乎乎的,僅有一米左右寬。只有對當地熟悉的人,或者要去拉麵店的人,才會走進這條小路。

不對,說路也不太恰當,只是樓與樓之間,偶然形成的縫隙。站在巷口,會使人感覺不安,從這裡,果真能穿到對面去嗎?……因為小巷裡有個拉麵店,所以,巷口掛了一個拉麵店的小招牌。更加讓人感覺這是條死胡同。

而且,這天夜裡,拉麵店休息。時隔二十年,來銀座的老人,為什麼會踏入這條似乎走不通的深衚衕呢?……

難道,是被那位地產倒爺,拚命拽進來的嗎?……那樣的話,他應該會反抗,且大聲喊叫呀。可是,無論怎麼調査,五月二十四日深夜,都沒有人聽見喊叫聲,或者目睹爭吵之類的事情。

還有一點,就是這條深衚衕的方向。這條近道可以取利地通往名為「走廊街」的商店街。當地人經常從這兒走。可是,如果想乘坐電車,這條道可不是什麼近道。無論是新橋站,還是有樂町站,方向都不對。走這條道的話,簡直就是繞遠。

那麼,他是想乘坐計程車嗎?……可那也是繞遠。在E酒吧所在大樓對面的電通大街沿線,有好幾個計程車乘坐點。這條深衚衕,與電通大街背道而馳,越走越遠。

那位老人的行為,真是令人費解。二十年沒來過銀座,再加上時隔多年沒喝酒,難道是迷路了?即便如此,可怎麼會自己走入那種黑暗的小巷呢?是要小便嗎?可解剖結果表明,他的膀胱是空的。

聽兒子德一說,父親沒有老年痴呆,由於性格一絲不苟,行為也嚴謹有序,就算喝酒喝得稍稍有些醉,也從不會在大街上,搖搖晃晃地走來走去。所以,他才會放心地先回家去了。就算錯過了最後一班電車,他身上的錢,也足夠他打計程車回家。

不管怎麼樣,地產倒爺大野,從各種情況來看,這個男人當然是嫌犯。吉敷竹史想,先把這個傢伙找出來問一問。

警方把大野的相貌和體型,或者言談舉止描述一番,並稱此人五月二十四日晚上七點至十點左右,在銀座的E酒吧,喝了店裡最好的酒。如此一番通緝部署後,在東京都下的房地產相關公司中,隨即展開了搜査。

但此時不知道大野的名字,事實上,這個搜査的希望,略顯渺茫。可是,要找出名叫大野的地產倒爺,競然比吉敷竹史預想的要困難得多。

這是因為,東京的房地產業,發展的如火如荼,地產倒爺的數量,正在迅猛增長。大型的房地產業者,開設中小型房地產公司,這暫且不說,整個日本的所有大大小小的企業,都紛紛成立房地產部,瘋狂地湧向土地投機。

這些大型企業的皮包公司、作為替身公司,如雨後春筍般,不斷湧現的小公司群,數量也極為龐大。其中包括不想錯過賺錢機會,而從金融業轉職到房地產業的人,以及認為可以輕而易舉地賺錢、急忙加人這一副業的暴力團員等。

他們這些底層的人,乾的並不是什麼輕鬆體面的工作,穿得西裝革履地,隨便買塊地,然後,又輕鬆地轉手倒給其他人,這種好事輪不著他們。他們則是承包那些上層精英們,要求他們乾的骯髒的工作,例如「拆遷打手」。

大型企業的房地產部,即使和商店街的地主,簽訂了租借地買賣合同,建在那塊土地上的小住宅、商店以及公寓的住戶,也可以以法律承認的居住權、經營權或租地權等為後盾,不肯輕易搬遷,想藉機嘮叨糾纏,取得補償。

可是,作為購買土地的一方,不能一直悠閑自在地,等著居民搬走。因為大型企業購買土地,是其一種稅金對策。把收支變成赤宇,從金融機構借幾十億,購買土地。如果不在規定的期限內,把土地恢複成空地皮,倒手轉賣的話,豈止是不賺錢,甚至都有可能破產。

這種事情越往後拖延,利息越多。而且,投機帶來不合理的土地價格,令人時常感覺恐怖,土地早晚有一天要暴跌。必須速戰速決。幾十億的土地,即使價格提升一成,也會賺一大筆錢。而且,現在短短几天里,就可以發大財。

因此,他們經常焦慮不安。因為存在時間限制,當驅趕住戶的工作,進展困難時,作為最後的手段,有時就會派出拆遷打手。那就是前面所說的,暴力團伙從事的副業。

他們理迫住戶在合同書上蓋章,如果期限到了的話,還會把住戶的傢具,搬到大街上去。更有甚者,如果食品店不搬遷,他們就在附近散播謠言,說什麼食品店的食品腐爛了,或者在老房子的天花板上,小小放一把火,假裝漏電,激起危險意識,出動消防員。可以說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在因土地暴漲,而產生的投機減瀬的底層,切實必須要有承包如此骯髒的工作的傢伙。

這種傢伙,當然不可能是正經人。說什麼比毒販子賺得還多,從關西流竄來的暴力團員,一大半都是在大嫌一筆後,一夜之間就銷聲匿跡了。

如果大野也是那種傢伙的話,也許已經不在東京了。如果他是拆遷打手,威脅、放火、破壞房屋、亂闖民宅等犯罪行為,對他而言,都是家常便飯,即使再加上一項謀殺的罪名,也並不會影響他逃亡流浪的生活。

事實上,從茫茫人海中,把大野找出來,花了整整五個月的時間。那也是因為他自己不小心。如果不是的話,也許時間還要更長些。大野在大阪傷了人,竟然被曾根埼警署逮捕。

因為和五月發布通輯令的,銀座八丁目殺人事件中的疑犯特徵吻合,一經審訊,他終於承認,五月二十四日晚,在東京銀座的E酒吧,喝了髙級的干邑白蘭地·御鹿,和磯村精次郎發生了爭吵。他的身份,立即被送到東京警視廳搜查一課刑警吉敷知史的手邊。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