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弗朗哥·塞拉諾、螺絲事件 第五節

「灰色西裝的左胸上,被點三八口徑的手槍開了兩個洞,對吧?」潔說。

「對。」

「我沒有照片,所以我現在會把我所了解的部分做個敘述。如果有錯,請告訴我。」

「好。」

「西裝上被槍擊而留下的洞,兩個都有焦黑痕迹,也都沾有煙灰,洞口附近也都有從連髮式左輪手槍的彈匣里噴出來的薄薄煙灰,對嗎?」

「沒錯。」

「點三八口徑的貫穿孔,西裝、西裝下的白襯衫、再往下的內衣,越往下越大,對吧?」

「對。」

「兩個洞的子彈,兩顆都是從上往下,約四十五度的角度射進去的。」

「嗯,對,就是這樣。」

「洞有兩個,但留在弗蘭哥體內的子彈卻有三顆。」

「沒錯。」

「內衣,白襯衫都被血染得鮮紅,但是接近脖子切段的領子卻相對乾淨。」

「嗯。」

「而且西裝的襯裡,有擦過的血跡。」

「對,不過那種材質看不太出來。」

「但是,但是襯裡應該沾上血才對嗎?」

「應該是這樣,但是襯裡是有光澤、不容易沾濕的材質。」

「死者弗蘭哥的脖子被砍斷,還裝上螺絲。而裝了螺絲的頭部,在地震發生前,因為被勞洛.李吉爾搖晃上半身而鬆脫,掉了下來。」

「嗯。」

「不是因為地震,而是因為被人搖晃才掉下來的,這樣沒錯吧?」

「對。」

「趕到現場的你們,只是追認發生過的事情而已。」

「嗯,嗯,可以這麼說吧……」

「照現場的狀況來看,勞洛的說辭相當合理,於是就這樣追認了,不是嗎?」

「嗯,算是吧。」

「這是所有的資料,我們就用這些資料來研究看看。首先,西裝有焦黑的痕迹,但越往下的衣服,子彈所開的洞就愈大,這是極近距離射擊的特徵,所以槍口是抵住外套射擊的。但是如果是這樣就很奇怪。要讓槍口及近距離射擊的話,應該是針對倒地無法抵抗的對手,或從背後射擊。這樣的話,要讓槍口緊貼對方衣服也比較容易。只是這種情況,子彈射入體內的角度一般會變成接近九十度。」

「弗蘭哥是從前面遭到射擊,子彈是從上方朝四十五度下方射擊進去的。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卻是極近距離的射擊。如果兇手以站姿,對著跪在地上的對手胸部射擊的話,也會變成從上方朝下的四十五度角度,但是這種情況,就很難進行極近距離射擊。因為槍身接近對方,被殺的另一方會抵抗。因此,槍口離衣服數寸的距離不叫自然。」

前刑警沒有說話。

「當然也不能說絕對不可能,只是會相當困難,然而兇手卻迅速又自然的這樣做了。接著又把槍口抵在倒地的弗蘭哥胸口,這次兩槍,連續擊發。」

「嗯,沒錯。」

「於是這次的角度,自然會接近九十度。對兇手而言,最自然的射擊姿勢所呈現的彈孔,射入角度不會是四十五度,所以這是有點故意作為的結果。換句話說,如果採取四十五度的角度射殺,外套的洞不會有焦痕買衣服的貫穿孔會越往下越小。如果外套有焦痕、貫穿孔越往下越大的話,射入角度應該是九十度。這麼看來,這是矛盾的。」

「嗯,這樣的想法應該也沒錯。只是槍殺屍體各種情況都有,不見得都合理。」

「沒有讓這一切順理成章的方法嗎?也就是說,我認為應該有一種犯案手法,可以把這些疑點都當成是基於某種理由所產生的結果。這個手法,可以透過其他不可思議的事情交叉比對找出來。」

「所謂的其他不可思議的事情是什麼?」

「太多了。弗蘭哥屍體的脖子被切斷、塞入螺絲;襯衫被血染紅,但是靠近脖子切斷面的領子很乾凈;還有西裝襯裡沒有沾到血跡。」

「不是沒沾到。」

「像擦過一樣。而且,其中最不可思議的是……」

「是什麼?」

「勞洛.李吉爾發現弗蘭哥的屍體、搖晃死者上半身造成頭部掉到地上,這一連串的事情,居然沒有目擊者。」

「沒有目擊者?這是……醫生,你說這是最不可思議的事?」

「是的,拉莫斯先生,這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事。」

「我不懂你的意思,為什麼這是不可思議的事?」

「拉莫斯先生,這麼奇怪難解的案子,居然這麼快就破案了,為什麼?」

拉莫斯沒有回答。

潔似乎想等他回答,卻接著說:「那是因為芮娜絲開槍射擊洛貝特,對不對?而且是用殺死弗蘭哥的點三八口徑的左輪手槍。」

「嗯。」拉莫斯說。沉默了一下,然後又說:「是的。」

「明知道警方下一步一定會到弗蘭哥的辦公室里去搜查,但芮娜絲卻很出人意表的呆在那裡。如果她呆在別的地方,要逮捕她應該要花很多時間。當時她手上拿著殺死弗蘭哥的兇槍,還用那把槍射擊警官。」

「嗯。」

「而且那把槍上只有芮娜絲的指紋。」

「對。」

「只要欠缺其中任何一項,以後的發展就會完全不同。請你試著假設沒有這些事,情況會怎樣?」

「沒有這些事?」

「因為兇手應該也是這樣想的。也就是說,芮娜絲在場、向警官開槍等對他有利的發展,應該不是兇手所期待的。」

「你是說那些事,對真兇而言是意料之外的事?」

「對,那些應該都是意外。如果想知道這個案子的真相,就要把那些事情排除之後再做考慮,也就是說芮娜絲沒有開槍的情況。來吧,拉莫斯先生,結果會變成怎樣?」

「我們這些無能的警察沒辦法抓到兇手,案件會陷入迷宮……」

「怎麼會!不要這麼說。只是少了芮娜絲這個兇手,案情的進展確實會變的非常棘手。那麼到底是誰、為什麼又犯下這個案子呢?」

「嗯。」

「這麼想之後,你們應該會立刻展開例行的搜查,不是嗎?」

「對,確實如此。」

「這個案子欠缺的就是一般理性的搜查行動。因為兇手很快就出現,而且毫無預警的被逮捕歸案。案子就像脫臼了一樣,以很不自然的形式結案。」

「嗯……」

「兇手應該預料到警方會開始搜查。所以現在開始,請你想像一下你們當初可能會做的搜查。面對這麼不可思議的案子,你們首先會做什麼?」

「去弗蘭哥的辦公室……」

「你們確實去了。在弗蘭哥辦公室里,出現了奇怪的東西。」

「哪有?除了席皮特之外,我們什麼都沒發現。」

「義手。」

「義手?你說我們發現了義手?」

「對。」

「那是席皮特拿著的。」

「因為席皮特先發現了它。如果你們早一步到,應該是你們先找到的。」

「是這樣嗎?」

「是的。還有呢?」

「還有什麼?」

「手槍。也許你們會在那裡發現手槍。」

「你是說殺死弗蘭哥的手槍放在那裡?」

「芮娜絲對警官開槍是意外……」

「等一下。那不是意外,席皮特是瞄準射擊的。她是故意開槍的,她想逃離現場。」

「不,我不是那個意思,她應該是刻意開那一槍。我的意思是,她人在現場是個意外。而且,如果她不是兇手,她也許湊巧在那裡發現一把手槍。」

「你說湊巧發現?」

「因為那不是年輕女孩子平常會帶的東西。」

「嗯……然後呢?」

「如果芮娜絲沒有出現,你們就會發現手槍,也會發現義手。而且這隻義手的指尖上,沾了開槍時的煙灰。這和義手曾經握過那支手槍的想法並不衝突。」

「嗯,這麼一來就更確立了芮娜絲.席皮特的嫌疑,我們就會去逮捕她。」

「逮到她之後,萬一她有不在場證明的話怎麼辦?」

「不在場證明?」

「對,不在場證明。」

「那是因為她已經被逮捕了。」潔說。

拉莫斯沉默。

「何況她是因為對警察開槍,讓警官重傷之後才被逮捕。這麼一來,誰都深信她是兇手。檢察官和法官,就算覺得又有點不可能,也會認定她是兇手,判她重刑。這是誰都預想得到的,所以沒有人敢挺身作證。如果有人挺身說案發事看過她,這個人會怎麼樣?當然會被當作兇手的同夥。就算無法馬上肯定,可以想像那個人也會被懷疑,惹上一堆麻煩。」

「對,有常識的人都不會這麼做。當時的菲律賓,吸大麻、吃迷幻藥的大有人在,一旦和某案件扯上關係,便有可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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