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後記 島田莊司談《淚流不止》

問:長達兩年零八個月的連載,真是辛苦您了。能請您談談在這部長篇小說里想說的主題嗎?

答:長時間以來,承蒙貴社一直堅持為我提供版面,實在是萬分感謝。要說的東西紛繁複雜,無法在一兩句話里講清楚,但大體上可以歸納為兩點。其中之一,是有關通子這位女性顛沛流離的人生,而另一點則是有關冤獄。

先從前者說起。在之前寫給光文社的吉敷竹史系列作品單行本中出現了迦納通子這樣一位女性,她時常會做出一些有異於常人的舉動。作為吉敷這條主線的輔助性線索,雖然有關她的事情會不時穿插於主線中,但對於她本人這些有異於常人之處的原因和這個人物的背景,卻一直未能有機會加以詳述。在寫有關吉敷竹史的作品的同時,她這個人物的背景也在我的腦海中不斷擴展開來,最終化作一段難以在描寫吉敷的行動的小說里順帶講述的故事。因此,為了理清順序,講述通子的這段過去,我準備了很長的篇幅。這是其一。

另外是有關孩子的事。我一直在想,必須讓通子生下的孩子見一見父親吉敷。開始時,我本打算選擇在孩子還只有三歲,連話都不大會說的時候就讓他們父女相見的,最終卻因為我自己太忙,始終抽不出時間動手,最後孩子就長到了能夠寫信畫畫的歲數(笑)。

總而言之,這次能夠徹底將那些大量積累在我腦海中的有關那個女人一生的故事講述出來,我自己也感覺心中舒暢了許多。如果不把它們寫成文字的話,最終肯定會被遺忘掉的。不過對於通子而言,或許被遺忘掉還更好些。

然而更重要的還在於後者。在犯罪搜查與法庭審判的世界中,永遠無法擺脫冤獄這一話題,況且日本還存在死刑這樣的刑罰。也就是說,可能存在蒙受了不白之冤的死刑犯。這一點不管說多少都不為過。

日本人存有一種質樸的觀念,認為一旦殺了人,就理所當然該判死刑。另外他們還覺得,沒有殺過人的被告,在接受警方和檢察方的調查時是不可能扯謊承認自己殺過人的。他們還覺得,法庭花費很長時間,慎重地進行三次審理判下的死刑是不會有誤的。這就是所謂的一般常識。

但實際上,沒有殺過人的被告有時也會承認自己殺了人。而在漫長的審理過程中,被告一直沒有機會開口說出真相,或者說了也沒人相信,最終受到錯誤的判決,時至今日依舊待在拘留所里等著被殺。因為一旦定案,通信權就會遭到剝奪,所以沒人敢於陳述事實,這樣的案例在現實中並不少見。於是,我把這些常人難以置信的事實——也就是這樣的事情是如何發生的——詳細地寫成淺顯易懂的小說,呈現給了讀者。

問:是討論強迫坦白的問題嗎?

答:是的。以前,不管在哪個國家,都存在逼迫罪犯供認罪行的做法。但如今,我們已經有了更為科學、更為合理的方法。現在,美國的大多數州都不要求嫌疑犯供認罪行,而是直接展開審理。法庭重視嫌疑人的供述,那麼搜查官自然會要求其供認罪行,其結果只會導致拷問這種做法橫行於世。美國會這麼做,也是出於對過去曾頻發逼迫嫌疑人坦白自己是女巫,或曾與女巫有過性行為這種行為的反省。然而,就日本的情況來看,由於江戶時代的觀念和做法至今仍有殘留,所以警方依舊會通過拷問或者利用嫌疑人的無知進行哄騙,從而巧妙地將供詞弄到手。這一點應當立刻進行改善。這樣很容易造成冤案。其原因就在於,與那些老奸巨猾的罪犯相比,像恩田這類缺乏知識的外行更容易寫下供詞。

問:記得以前還有過一部名為《死囚路上》 的電影,就是討論死刑問題的呢。

答:那部電影本身拍得不錯,但這類作品卻導致公眾對審判死刑案件的認識出現偏差。電影講述一起深夜發生在森林中的強姦殺人案,兇手已經確定。但由其他人來殺掉殺人者這樣的行為是否是正義的,電影本想把討論的主題限定於此,但這不過只是電影的謊言罷了。我一說你就會明白,在實際的殺人案件中,深夜的森林之中是不可能有目擊者的。因此,一旦嫌疑人否定,就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他曾有過犯罪行為了。在那件案子里,正因為現場有了攝影機這麼一個「目擊者」,讓最大的難題不復存在了。這是電影製造的騙局,如果死刑案件每次都有被告行兇的攝影片段的話,那麼我也就不會對這一問題展開討論了。

那部電影很容易讓人產生法庭是一處能洞察一切真相的場所的誤解,但其中的大部分情況並非如此。即便有人看到了兇手,那人也是身處四十米開外的黑暗之中,法庭只能從血型是否一致,之前是否犯過類似罪行,行兇時是否有不在場證明,是否已經招供這幾點摸索著進行裁定了。如果這樣的事發生在日本,那麼居住於現場附近的有前科者和撒謊成性、有流氓行為者首先就會遭到逮捕,再排除那些體液、血型方面不符的人,剩下的利用不眠拷問和「不會判處死刑、上法庭之後再說實話」的技術騙得自供。死刑就是國家下達的殺人命令,嫌疑人心裡是不會有半點懷疑的。可如果無法確定的案例太多,這個國家就不該設置死刑制度。

問:這類的書籍似乎出過不少啊。

答:那些在監獄系統中廣泛傳播的書倒是講述得很詳盡,但事實上這些書卻很少被一般人看到。就像不公平對待問題一樣,在我國,冤獄問題同樣是一種禁忌。雖然不大明白,但聽起來似乎很恐怖,反正事不關己,所以還是少提為妙——大部分人往往會如此認定。而這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日本式思維常識,最終造成了巨大的麻煩。

就像小說里對吉敷竹史和恩田繁子的描述一樣,拯救冤獄者這種正義行為,在我們這種常識的作用下反而成了一種大逆不道的行為,失去了社會信用。這一情況愈發助長了眾人心中「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而那些順利糾正了之前錯誤判決的案例,比如文中的「恩田事件」,「德島收音機商事件」和「洛杉磯懸案」等,雖然最終判決因新的證據和理論得到了修正,但之前整件案子已經家喻戶曉,無法改變國民的既定認識了。而那些被擱置到角落中的冤案,就永無昭雪之日了。

由於眾人都抱有法庭不可能出錯的想法,所以已經在心中認定之前的判決會維持。這種堅持,往往被認定為維持秩序的正義。因此,那些定案後指出案件中的被告是冤枉的,廢除原則判定無罪的法官,最後往往都以辭職收場。因為這樣一來,做出原判的法官就徹底顏面無存了。

問:這樣的事,為何會在日本發生呢?

答:在法官的世界裡,同樣存在出人頭地的概念。法官是在通過司法考試時成績優異的那部分,相較於檢察官和律師,他們屬於精英。因此,他們很容易將目標定在「更為出人頭地」上。內部人士都說,法官是靠作出有罪判決來出人頭地的。據說,東京的法官常常做出有罪判決,而那些地方法官由於反正出名無望,反而經常做出無罪判決。

在創建日本人更美好的未來問題上,對這種扭曲現象的觀察就顯得尤為重要了。簡單從結論上說,就是維持秩序。這是日本近代一條不成文的規矩,導致構成社會的各個系統都朝著這個目標做好了準備。

江戶幕府讓荷蘭的東印度公司兩百年里獨佔日本貿易,致使日本在軍事上與歐美大國差距極端,面臨淪為殖民地的危機。後來接替政權的明治政府為了避免淪為殖民地,扛起富國強兵的大招牌,干出了許多荒唐事。那是為了獲得強大的軍事力量而發出的全民性秩序維持令。

如此一來,日本獲得了強大的軍事力量。同時議會政治開始在歐美髮揮機能,其差錯產生了「黃禍論」,但不管怎麼說,日本也算避免淪為殖民地。然而,因遭到威壓而失去聲音的日本人卻沒有控制住軍隊,在戰場過於擴大的太平洋戰爭中敗北。儘管軍隊得到解救,全民主義的號令卻殘留了下來,最終帶來高度經濟成長。這也就是日本近代的百年歷史。也就是說,在近百年中,日本人一直處在威壓和罵聲之下,表面上禮數周全的同時,內心卻變得扭曲起來。戰前是軍事的齒輪,戰後是勞動的齒輪,促成一種不奉獻自我的人全都是不道德者的社會風氣。只強調對身為看守的在位者的禮儀和儒教式行為,同時對那些不守規矩之人必須加以懲罰。就這樣,開國後的一百年里,日本成為一個巨大的禮儀之邦,工廠列島。

就像在《淚流不止》中出現的恩田幸吉一樣,三次更換妻子的男人就是脫離於這個忘我勞動的時代的人。眾人全都在咬牙堅持之際,這樣的人破壞了勞動意識的持續性擾亂風紀,成為眾矢之的。這是眾人的意願,峰脅這樣的人,在當時也絕算不上特殊。

由秩序維持主義得出的結論,在法庭上也得到了眾人的默許,為了維持勞動生產力,那些重大案件的被告直接被默認為罪犯。如果不這樣做的話,法官就會被視為問題人物。警察、檢察官和司法機構作為從不會犯錯的群體君臨整個社會,為了不讓秩序遭到破壞,既定的判決是不會被推翻的。這一切都是因我國閉關鎖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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