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陌生的娼婦 第三節

吉敷並不認為去見菊池會對解決恩田事件有什麼直接的幫助。雖然記得不太真切,但菊池似乎說過,他生於昭和三十一年(一九五六年)。這個年齡的人,根本不可能知道恩田事件。

不過認識一個盛岡署內部的人,就能了解到當時的警方記錄,這是律師所無法做到的,可以說是刑警的優勢。如果菊池依然還留在署里的話。他與吉敷不大相同,估計已經陞官,或許能給自己行個方便。這是吉敷心中最為期待的一點。

然而這並非就意味著事情能夠一帆風順。首先,審訊恩田的並非盛岡署,而是姬安警署:其次,警方的搜查日記和記錄通常會每五年焚燒處理一次。現場調查報告、供述書、調查員的書面報告、嫌疑犯口供等,從原則上來說,眼下應該只有法院那邊還有保存。這樣的話,不管警方內部人士如何行方便,也沒有絲毫意義。審判記錄不論在哪兒都能看到,這正是所謂的公審。

剛當上刑警時,吉敷對警方這種定期銷毀資料的慣例感到很不可思議。警署如此處理的借口是沒地方存放,但有些案子需要重新調查,這樣的想法並非只有律師才有。有時舊案子的資料還有助於新案件的調查。手中沒有資料的話,也就無從查起了。

恩田事件發生的年代確實不容易留下檢查報告和證據目錄這類東西,這一點倒罷了,問題在於現在。如今已經進入電腦時代,所有資料都能完美無缺地保存下來。然而,只有警察這個部門,遲遲不願引進高科技。雖然近來也購進了一些,卻只配備到總局這些地方,還給人的感覺是似乎不大情願。

倔犟守舊的刑警,是絕對不會去學習如何使用鍵盤的。一課里不但沒一個擅長使用電腦的人,眾人甚至把用電腦這種事貶為「宅人行徑」。前些年有個美籍刑警過來研修,看到一課連最基本的電腦都未引進時,不禁頗感震驚。他說美國的警局裡,每位刑警的辦公桌上早就配有個人電腦了。

雖然身為刑警不該說這種話,但警方之所以對高科技敬而遠之,估計也和他們希望儘可能少留記錄的想法有關。用上電腦的話,那些舊的搜查記錄就會被全部保存下來。說到日本的搜查官,根本不必把軍國主義時代的那套搬出來,就算是在經濟高度發展的時代,他們也干過不少混賬事。峰脅這樣的人並非只此一例,櫻田門的那些前輩里有不少這等混賬傢伙。不把那些傢伙怎樣做事的記錄銷毀掉,警視廳的電腦就是一座火藥庫。只要有人點燃引線,這座火藥庫隨時可能爆炸。因此,一旦定案,警方必定會立刻把記錄處理掉。即便沒能定案,他們也會規定一個周期,定期焚毀。如果有人為此抱怨,就回答說還有審判記錄。

這就是現實。吉敷之前並未對這樣的制度表現出太強烈的異議,可一旦遇上舊案重審,就會對這樣的制度心生怨恨。沒有搜查記錄,就無法得到任何重審時能用得上的搜查結果。

以前吉敷還曾和上司就警局的舊體制發生過爭吵,那已經是很久之前的事了。面對吉敷提出的體制存在的缺陷問題,上司回答說,資料保存體制與冤案的發生、搜查的質量完全是兩個問題。制度上的現代化和冤假錯案的發生根本風馬牛不相及。只要刑警、檢察官和法官在各自的能力範圍內盡最大的努力,避免有人蒙冤就行了,這與是否引進電腦完全沒有任何關聯。

這樣的觀點聽起來似乎有理有據,其實不然。換句話說,上司這番話是說,只要好好去做,就有可能永遠不犯錯。心存這樣的願望雖然可以理解,但這種事是不可能發生的。有時會出現既無物證,也無目擊者的案例,在這種情況下,讓人如何去「好好努力」呢?

總而言之,根據上司的觀點,如果警察和司法人員在調查案件時出現了失誤,事後必然會向國民隱瞞失誤。警察、檢察官,以及法官,他們不懈努力的同時口出豪言說自己絕不會犯錯。而假如他們犯了錯,為了維持社會的和平秩序,隱瞞真相就成為一種正義行為了。也就是說,判無辜的恩田有罪變成了一種正義行為。這種結果,不正是吉敷現在所面臨的嗎?

日本的警察體制確實陳舊,可如果不這樣,或許世道早就亂了。處理以兇犯為主體的事件,實在算不上什麼乾淨工作。但要讓吉敷就工作說兩句,他有自信說自己從沒犯過錯。只要稍稍感覺到疑惑,吉敷便會加倍地慎重行事,就算會和周圍的同僚發生摩擦、惹來麻煩,他也會花時間去做。估計其他刑警處理案件時的態度也沒有太大區別。法官的話,其慎重程度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因此司法審判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都是客觀公正的。儘管這個結論是從警方的立場上出發得出的,但吉敷依舊堅信如此。只不過,剩下的那百分之零點零一,才是討論的中心。

這畢竟是人乾的事,會出現百分之零點零一的錯誤也是在所難免。搜查官也好,法官也罷,大家都是人。如果認定的事實被證明有誤,大家肯定希望能夠加以訂正。如若不然,那些不惜與上司和同事們對著干,都要守護審判的公正性的人要如何保持冷靜?

而現在的問題在於菊池,要不要去找他?從現在的情況來看,是否有必要去見他呢?

嗯,還是去見見吧,吉敷心想。從常識性的觀點出發,如果不遵循一步一個腳印的搜查方法,就與據井無異了。之前,自己不知多少次從看似白費力氣的工作中發現了新的線索。神靈所掌控的命運往往是出人意料的。人類的所知極為有限,切不可自以為是。

在據井的催促下,吉敷小跑著橫穿過縣警門前的馬路。環顧四周,發現自己已經來到地方法院門前。右首邊是那棵石割櫻 。以前吉敷與通子一起來盛岡時看到過它幾次,記得還曾在此拍照留念過。這棵碩大的櫻花樹,將一塊巨岩劈作兩半,生長於其間,恰似一尊飽含教育意味的紀念碑。

「順著這條路一直走,直到看到左首邊有家小小的雜貨鋪時左轉進一條狹窄的小巷。然後沿著小巷朝河邊的方向走,走一段你就會看到恩田的店了。那家店在右首邊,我記得似乎是賣午餐的,恩田潤一現在應該在店裡。」

據井看著手錶說道。吉敷也跟著看了看自己的表,時間剛過正午。

「那家雜貨鋪叫什麼名字?」

「雜貨鋪的名字……不行,想不起來了。不過你不可能找不到的,這一路上就只有一家雜貨鋪。」

「是嗎?」

「還有,沿著恩田家店門前的路繼續走,就會到達北上川。以前恩田就是在那附近殺雞的。不過聽他說他曾找了四處殺雞的地方,案發當天他在更遠的一處。那裡還得往上遊走,你可以沿著堤壩一路走過去,就在河面最寬闊的地方。河灘向河內突出,恩田當天應該就在突出部分的尖端。」

「不是河中的沙洲嗎?」

「不是沙洲。」

「現在的地形與當時有什麼區別嗎?」

「沒什麼太大的區別。」

「潤一開的那家店叫什麼名字?」

「叫『卡拉OK·酒鬼』。」

「我知道了。謝謝你幫了我這麼多忙。」吉敷低頭行禮。

「不不,我才是。」據井也低頭回禮,「那麼,我就告辭了。見過藤倉兄弟之後,如果他們願意說實話,能麻煩您聯繫我一下嗎?」

吉敷回答說沒問題。

接著,據井便匆忙走向地方法院。開庭之前要先去吃點東西吧,據井看上去挺著急的樣子。

和據井分別後,吉敷也沒什麼繼續觀賞石割櫻的心情,於是緩步向恩田潤一所開的「酒鬼」走去。天氣不錯,沒有一絲風,即便此時正漫步在北國的街道,也沒有半點寒意。感覺不賴。

走著走著,吉敷的腦海里浮現出菊池那張久違的臉。他的眼睛很大,性格幽默,每次開口說話之前,都會把原本就很圓的眼睛睜得愈發地圓。他是吉敷之前見過的人里感覺最不像刑警的一個。每年正月菊池都會寄來賀年片,後來因為吉敷總是不回,對方也就不再寄了。回想起來,還真是讓人無比懷念。

不一會兒就到了雜貨鋪。店門上掛著一塊寫有「上州屋」字樣的破舊招牌。看準車流的空隙,吉敷一溜小跑過了馬路。據井說得沒錯,這條巷道確實非常狹窄。鋪著石板的路面在眼前延伸,讓人感受到一種歷史的古樸。昭和三十三年的除夕夜裡,恩田曾被峰脅等人拖著走過這條巷子吧。如此看來,恩田說的那輛帶車篷的警用小卡,當時應該就停在這家雜貨鋪附近。

沿路有居酒屋和醬油店。不管哪家,看起來都是有些年頭的老店。寬敞的石造門廳,冰冷幽暗的店堂。又接連走過幾戶民居,「酒鬼」的招牌便赫然出現在眼前。只有這家店是感覺較新的木製結構,牆上還鑲著鋁合金玻璃窗。店外的黑板上寫著午餐菜單,正如之前據井所說的那樣。

推門進屋,正對大門的左首邊有個小小的舞台,舞台中央豎著麥克風,麥克風旁有個看似電視的黑箱子,背朝吉敷放在台上。後邊似乎還有卡拉OK機。這樣的布置,不知恩田幸吉和繁子老兩口是否喜歡。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