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恩田事件 第六節

「國派律師是什麼時候去找你的呢?」吉敷問道。

「那是在很久之後了,審判即將開始的時候。」

「嗯,也就是說,是在你遭到起訴、被轉移到拘留所之後了?」

「是的,我第一次和律師見面,是在拘留所裡面。」

雖說事情發生在很久之前,但峰脅等人使用的手段也真夠極端的。要是放在現在,沒準會成為社會輿論的焦點。

「從頭到尾,到姬安警署看我的人就只有一名占卜師。我甚至連老婆都不能見。」

「占卜師?」吉敷感到有些意外。

「沒錯。峰脅不知從什麼地方找了個老頭兒,盯著我的手看了半天,說四十歲前我將因為說謊而吃不少苦,又說我最好還是忠實於自己內心的聲音,別張嘴就瞎講一氣。」

吉敷默默聆聽。

「聽老頭兒這麼一說,峰脅立刻怒吼道:『看吧,你小子在撒謊。手相上都表現出來了。』還讓我快點兒說實話,免得受苦。」

吉敷忍了好久,最後還是笑了出來。這真算得上足以在警察史上留名並不斷傳承下去的一場奇特作戰了。人們常說老鼠逼急了都會咬貓,沒想到被逼急的警察竟然會去請占卜師。

「這是什麼時候的事?」

「我被捕一個月後。」

「你認供之後嗎?」

「是的。第五天我就認供了……」

「哈哈,不知這是誰出的主意,沒想到峰脅這傢伙還挺幽默。你當時是一口氣招供的嗎?」

「不,是峰脅給出露骨的提示,誘導著我招供的。」

「提示?」

「是的。比方說問我兇器是什麼?是菜刀、匕首、柴刀,還是鋸子?舉上一堆例子。我當然不知道,為了敷衍,我就說:『是菜刀。』對方立刻叫嚷著說:『渾蛋,菜刀怎麼可能砍得下人頭來?好好想想,是柴刀吧?!』我連忙說:『對,那就是柴刀。』峰脅就立刻寫了下來。」

吉敷暗笑,心想原來如此。自己也算學到了一招,原來大家用的是這種辦法啊!使用暴力逼迫對方開口,如果這種白痴做法也能行得通的話,那麼不管對方是誰、想捏造什麼罪行,都能成功了。這根本就是一場中世紀的魔女審判。共犯既可以說是惡魔,也可以說是外星人。因為沒人喜歡挨揍,時間久了,無論捏造出如何荒誕無稽的故事,嫌疑人都會點頭承認。

「是因為他們從你家儲物間里翻出一把柴刀,作為兇器帶回警署,因此才這樣問你的吧?」

「是的,他們後來又去了一趟我家,把儲物間翻了個底朝天,最終把柴刀和獵槍帶回了警署。那兩樣東西都已經很長時間沒人用過了,上面沾滿了灰塵。」

「獵槍也是?」

「是的,那把槍是我父親給我的,後來一直放在儲物間,甚至都忘了家裡還有這麼個東西,沒想到被峰脅拿去利用了。戰後,駐日美軍曾大舉收繳過民間私藏的火器,但當時我父親和我都覺得這東西沒準日後能派上用場,就偷偷把它藏了下來。峰脅拿著槍威脅我說要把這件事申告給美軍,美軍會立刻把我拖去槍斃。不過他們心中還存留著武士的尊嚴,只要我願意乖乖說實話,他們就不會去告訴美國佬。以此逼我招供。」

「那你說了嗎?」

「無奈之下,我只得編造出一通謊言。就算我把實話說出來,也只會招來皮肉之苦。所以,我就按對方希望的那樣說了謊。」

「在做這些事之前,你應該先把律師找來。」

「可是——」

「嗯,我知道。」

吉敷抬手打斷了對方的話。那些人是不會告訴恩田可以這樣做的,恩田本人又沒有半點法律知識,這一點吉敷心裡早已清楚。

「審問一直是由峰脅主持的嗎?」

「沒錯,一直是峰脅。他說我是他親手抓獲的,豈能隨意交給其他人?不管怎麼說,那個案子畢竟是件大案,他似乎早已察覺,這是一個能讓他出人頭地的機會。」

「峰脅有沒有說過兇器上沾有血跡?」

「他說經過調查,已經從上邊檢出了血跡。但那是撒謊!」

「可你聽說時難道不覺得奇怪嗎?」

「當然奇怪。但當時我已經被拷打了四天,意識已變得模糊。他們幾乎沒讓我合過眼,臉上被打得鼻青臉腫,高燒使腦袋發暈,身上也疼痛不堪,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在說些什麼。」

「他們有沒有帶你去指認過現場?」

「他們拖著我走了不少地方。河合的伐木場、姬安山、北上川河畔,每天拽著我到處跑。有人圍觀的時候是最痛苦的,有時圍觀者還會沖我扔石頭。畢竟都是些鄉下人,就站在遠處破口大罵,做得很過分。」

「人又不是你殺的,卻要帶著你去指認現場,想必你一定很困惑吧?」

「當時的情況可不是一個困惑就能講清的。他們問我案發當天闖入河合家走的路線,這我怎麼會知道?峰脅問我是從哪裡進屋的,我一無所知,只能胡亂指點。只要周圍有人旁觀,峰脅的態度就會變得異常溫和。這一點真是極為有趣,甚至連講話的聲調都會跟著改變。就算我否定他說的話,他也一點兒都不生氣,還會用敬語問:『請問,是這裡嗎?』如果我沉默不語,他甚至會用敬語說:『是不是這裡呢?』」

吉敷苦笑不已。

「看到這樣一幕,看熱鬧的人里還有人說:『他那種態度,只會縱容兇手,不給他點兒厲害嘗嘗是不行的。』我聽到這種話只覺得無奈。審判的時候也一樣,峰脅那傢伙在法庭上大言不慚地說審問時他們始終使用敬語,不可能嚴刑逼供,從頭至尾嚴格尊重被告的自主性,整個過程都極為民主。我實在很無語,當時我剛被帶進屋,他就使勁兒打我的頭,說我是個蠢蛋,說的話和證據不同。」

吉敷輕輕點頭,這種事很容易想到,峰脅就是那樣的人。

「那傢伙就這樣,硬逼著我,從我嘴裡套出與證據相吻合的口供。」

「那照他們所說,當日你的作案過程是怎樣的呢?」

「我從側門進屋,先殺死了發現我之後準備逃命的河合太太;之後河合本人進來看到這一幕,嚇了一跳,與我在藏有錢的茶櫃邊扭打起來。河合拿著柜子里的錢想要逃走,我緊追不合,最終在門外殺死了他。正巧這時他們的女兒弘子回來了,於是我連那個小女孩也殺了。大致就是這樣。」

「啊?」吉敷感到有些不解,「殺人的順序是河合太太、河合,最後是他們的女兒,對嗎?」

「是的。」

「峰脅他們如此斷定的理由是什麼?」

「聽說是從傢具和牆上沾有的血跡判斷出來的。說是機序啥的。」

「是因為河合家裡的傢具和牆上,在河合夫人阿歲的血跡之上,又噴洒到了其夫民夫的血,是吧?」

「對。還有一點,倒在榻榻米上的河合太太身上並沒有沾到其夫的血,而在民夫的衣服和傷口周圍卻混有河合太太的血。」

「嗯,所以才判斷說丈夫是在妻子死去之後才受傷的。兇手傷害兩人的兇器是同一件?」

「是的。」

「當時三位受害者的血型應該在證詞里出現過吧?這一點我可以再去了解。我想問,他們說你是兇手,那又如何解釋你砍下丈夫的頭、並帶走這一行為呢?」

恩田聽後歪了歪腦袋。

「這我就不太清楚了。」

「有關這一點峰脅是怎麼說的?」

「當時他是怎麼說的來著?我一點兒都記不起來了。」

「檢察官那邊呢?」

「檢察官沒多說什麼。」

「峰脅在報告上是怎麼寫的?」

「供述報告上嗎?」

「不,是刑警調查報告。」

「哦,那個啊……呃,似乎是這樣的:案發後兇手精神恍惚,為了隱瞞被害人身份,腦中突然浮現拿走屍體頭部的想法。於是用柴刀切下了屍體的頭顱……」

吉敷哼了一聲。峰脅能想到的情節大致也就如此吧。

「留下死者太太和孩子的屍體不管,又是在死者家門口行兇,還竊走家中的財物,在現場留下不少指紋,光是砍下被害者的頭就能迷惑他人,讓他人無法弄清被害人身份了嗎?!」

「這不是我說的,是他亂說的……我什麼都沒說過。我只管點頭,峰脅想怎麼寫就怎麼寫。」

「柴刀就是在這個時候用的吧?」

「是的。」

「就只用過這一次?」

「是。」

「可那把柴刀不是從家裡的儲物間拿去的嗎?照這麼說,作為兇手的你應該從一開始就打算在殺害河合後把他的頭砍下來才對啊?」

「這一點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另外,峰脅認為你在動手殺人時,身上穿的就是那件長外套?」

「是的。我只有那麼一件長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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