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恩田事件 第五節

「嗯,借過。河合曾經到我們店裡去過幾次。」恩田回答道。

「那,你們認識?」

「認識。」

「你究竟去沒去過伐木場昵?」

「沒去過。九號那天我根本就沒去過姬安岳。」

「嗯,那後來呢?」

「總而言之,峰脅往死里狠打了我一通,之後用竹刀架起我的雙臂,使勁兒往上抬,差點兒沒把我的胳臂弄脫臼。每次我出聲嚷疼,他都會威脅說:『你把我當什麼人了,我可是由天皇任命的,我這樣的,就算打死你你也白死。』」

吉敷心想,當時的峰脅還很年輕,怎麼說的話感覺就跟戰時派的那些傢伙一樣。不,實際上峰脅的童年確實是在戰爭中度過的。既然如此,估計他是在模仿父輩的言行吧。

「當那傢伙踩著我的背,一掌一掌地打我的屁股時,我聽到有人鬨笑。扭頭一看,只見那幾個刑警正用碗喝著酒,一邊鬨笑不止,一邊看他對我進行審問。」

吉敷抬起手來打斷恩田的話,他已經聽夠了。

「之後你就承認到過河合的伐木場了?」

「不,我這個人再怎麼軟骨頭,也不會那麼輕易鬆口。我再怎麼不知天高地厚、做事沒深沒淺,也不會承認自己從沒做過的事,這是不可能的。我一直咬緊牙關,不說一句,堅持了四天時間。雖然當時我還沒明白過來是怎麼回事,但已本能地察覺到,如果照峰脅說的去做,將會對我很不利。翌日,峰脅不知到哪兒去了一趟,傍晚回來對我說有幾個曾經到我店裡去過的客人指控我偷了他們的錢,說我犯有盜竊罪。」

「那是因為他們必須在逮捕嫌犯四十八小時內明確逮捕緣由。」

「對,律師也說過。他見我拒不招供,為了找到拘留理由,便去找到我的債主,說服他們指控我,說我借的那些錢是偷的。卑鄙惡劣的行徑。」恩田惡狠狠地說著,吉敷默默地在旁聽著。

「那些傢伙的所作所為還遠不止於此。剛才說的不過是冰山一角,其後拷問還持續了好幾天。那些傢伙半句都沒對我提過嫌疑人有權找律師,以及我有權讓他們停止拷問。他們全都是鄉下警察,只知道照舊的《刑事訴訟法》辦案,裝作對《新刑事訴訟法》毫不知情。不對,他們連舊法令都沒有遵守,根本就是沿襲江戶時代的習慣。我這個人是個文盲,從沒見過這種場面,當時完全束手無策,以為審訊本身就是這樣。唉,我對法律根本一竅不通啊。

「有時候,看熱鬧的那幾名刑警也會跑到泥地這邊,幫著峰脅折磨我。他們各自抓住我的一隻腳,把我倒吊起來,不停晃我的身子,直到我大腦充血、出聲求饒為止。嘴裡還不停嚷著:『快招!』剩下的人則在一旁喝酒、冷言諷刺,權當看熱鬧。

「我實在忍不住了,就會在他們問我說不說的時候回答:『我說,我說。』其實卻並非願意認供。那些傢伙以為我怕了,一把把我拽回到椅子上。給我解開手銬,把衣服扔到我的膝上。我連忙穿好衣服,他們又把一沓稿紙和鉛筆放到我眼前,讓我把十二月九日那天做的每一件事都原原本本、一字不漏地寫到紙上。

「我卻依舊告訴他們那天一直在店裡,先打掃了一下,進了些貨,之後就開店營業了。那些傢伙一聽,立刻大叫了聲『什麼』,再一腳踢翻椅子。我摔倒在鋪有地板的那一邊,他們又把我推回到泥地這邊。

「後來又個人嚷著說我太弱不禁風了,該讓我好好鍛煉一下,做幾個俯卧撐。峰脅便手持竹刀,一邊抽打我的屁股,一邊逼我做俯卧撐。他讓我做五十個,可我連十個都做不出來。不光因為我體質差,要知道,我被竹刀打了那麼久,胳膊和腰都在疼,還頭痛欲裂,渾身發熱。

「剛做了沒幾個,我就感覺眼前發暈,一下子趴倒在了地上。幾個警察哈哈大笑,說這傢伙這麼弱不禁風,原來是偷懶鬧的。他們叫嚷著讓我別整天委靡不振,又揪著頭髮把我從地上拖起,說:『怎麼樣,蠢蛋,這次該說實話了吧。』我又問:『說什麼實話?』他們就立刻大吼一聲『渾蛋』,又拽著我的頭髮在泥地上繞起了幾圈。

「他們讓我坐回到椅子上。還沒等我屁股落座,峰脅就拿著我的長外套逼近過來,厲聲問我上邊的黑色斑點是什麼。說剛才警局裡的專家已經調查過了,知道那上邊沾的是血,這可是鐵證如山,我休想再狡辯。又說什麼:『是不是該自首了?自首的話就不必再受皮肉之苦、挨打受凍了。不光可以安安穩穩地睡上兩三天,還能有飯吃。沒準還會放你回家,回家後就能和你心愛的老婆大幹一場了。』都是這類下流低俗的話。

「我告訴他們那些斑點是雞血。並解釋說我每個星期都會去河邊殺雞,這才回想起來當天也去河邊殺過雞。我大叫著告訴他們那天我去殺雞了,我終於想起來了,所以我根本不可能去過姬安山那邊。我清楚地告訴他們那天我一直待在北上川河畔。

「聽我這麼一說,他們就嚷著說:『沒看出來這傢伙骨頭還挺硬。不過你少隨口胡謅,編借口了,伊達屋的人親眼目睹你在姬安山的伐木場周圍亂晃。都有人親眼看到了,你還打算抵死不認嗎?』我當時吃了一驚,立刻反駁說既然如此,就讓我和伊達屋的人當面對質好了。我絕對沒有撒謊。不是伊達屋的人撒謊,就是他們看錯了。

「年長的那位刑警說沒這個必要,他們做了多年的刑警,具備敏銳的嗅覺,一眼就能洞悉一切。說那肯定是人類的血,而且必定是河合一家人的血。直到這時,我才終於明白了整個事態,發現自己所處的狀況極為險惡,對方似乎把我當成發生在姬安山河合伐木場的那件無頭兇殺案的兇手了,這可不是件小事,此刻我終於明白過來了。之前精神一直處在緊張狀態,頭又痛,完全沒搞明白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大吃一驚,不禁大叫著問他們是不是懷疑是我殺害了河合一家。別開玩笑了,我可從未做過那種事,九號那天我根本就沒去過姬安山。聽我這麼一說,刑警全都臉色大變,叫嚷著說他們可沒提河合一家的無頭兇殺案,說我這是不打自招,正因為我是兇手,所以才會知道這件事。他們從沒說過河合一家是我殺的,是我自己說的,讓我快點從實招來。這件沾血的外套就是不可動搖的鐵證,只要分析一下上面的血跡,立刻就能查明那是河合一家人的血。查明之後再招認,給法庭的印象就完全不同了。年長的那位刑警告誡我說:『為了你自己,還是給他們留下個好印象吧。』

「聽他們這麼一說,我急忙說請他們務必仔細檢查一下那件外套,這樣一來,事情就能一清二楚了。我反覆強調那些血不是人血而是雞血,我沒有撒謊。沒想到峰脅當場呵斥我,說我這傢伙真夠大膽的。既然這麼說,估計上面也沾有雞血,但我休想用雞血矇混過關,要是裡邊混有人血,他們也能立刻查明,我最好還是老實交代。

「我讓他們去好好調查。對方一聽,又開始叫囂,說我這是什麼態度,說話的口氣是算怎麼回事,問我把他們當成什麼人了,又重複說他們可是受天皇陛下任命聖職的刑警。」

「我知道了。峰脅本人是怎麼看待這起案子的呢?」吉敷不耐煩地說道。

「他認為我當天為了向河合求情拖延還款期限而去了河合家,但河合拒絕了我,我因此和他發生口角。惱羞成怒,拿出早已準備好的菜刀和柴刀,接連砍死了河合本人、他的太太,以及他們的女兒。最後從河合家偷走五十萬日元,逃回了家裡。」

「說你一開始只是去懇求寬限幾天還錢,並沒有決定殺人,是嗎?」

「當時峰脅是這麼說的,不過後來又漸漸改變了說法。」

「因為你說也欠了河合的錢,是吧?」

「是的,沒錯。」

「那麼,你們是在什麼時候把錢還上的?是在案發前還是案發後?」

「案發後。我老婆把錢還給了河合的弟弟。」

「哦,是嗎?峰脅的意思是,你們還給河合的錢,就是你從案發現場河合家偷走的?」

「是的,估計是這樣。」

「可是,河合的屍體不是沒有頭嗎?關於這一點,峰脅又說過些什麼呢?」

「那天夜裡他們沒提這件事半句,是在很久之後才開始整天揪著我盤問的。那天晚上他們只是一直逼我承認殺人。因為一直未能抓獲無頭兇案的兇手,警方的能力遭到了質疑,峰脅他們走投無路,必須趕緊抓到兇手。這是面子問題。要找個人來充當兇手,無論誰都行。我就成了他們的替罪羔羊,不管是不是撒謊,總之,只要承認殺了人就行。他們說只要我承認就放我回家,卻食言了。」

「那天夜裡,你一直被關在拘留室?」

「不,我在那間屋子一直被拷問到天亮。他們一夜沒讓我合眼,把我拴在椅子上。到了第二天早晨才把我放出來,署里的其他職員和刑警來上班,見我趴在桌子上,就不停詢問這傢伙怎麼回事。峰脅一臉得意,說我是他抓獲的姬安無頭案的兇手,只是意外地有些難纏。年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