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恩田事件 第三節

「與已經起訴的兇殺案相關的重要證物,一般不會存放在警署中。按規定,這些東西會存放在法院里。但因為你這件案子在一審和二審時均未因這件證物引發爭議,所以暫由檢察方代為保管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可是,這件案子已經拖了近四十年,而且已經基本定案,估計證物都被處理掉了吧。」

聽到吉敷的話,恩田垂頭喪氣地說道:「是嗎?」

「就算那東西還在他們也不可能拿出來。整個案子已經定案,就算他們拿去燒掉,也沒人能對他們說三道四。那件外套這麼危險,檢察方應該想儘快處理掉,留著說不定哪天遺失了,再陰差陽錯地落入大學裡搞法醫學鑒定的老師手裡,搞清楚上邊沾的血其實是雞血,並把這件事說出去,可就大事不妙了。因此,估計這條線沒多少希望了。」

不知不覺間,吉敷的論調已經開始向恩田這邊靠攏。不過他認為這是因為被告目前就在眼前的緣故,自己並沒有認定對方是被冤枉的。這樣的判斷沒有絲毫改變。

吉敷繼續說道:「如果還在的話,應該在法院里,不過也不一定……反正還是考慮一下其他方案更現實些。雖然要提出重申請求必須拿出新的證據,但沾血外套這條線索不太可行,還是放棄吧。儘管它的確比較有力。看看其他的,只要合情合理,再小的證據也無妨。」

「之前盛岡檢察審查會曾經發出公告,說恩田一案存有誤判的可能,希望相關法院在審理時能更加註意。」恩田說道。

「什麼?這是什麼時候的事?」吉敷稍稍有些吃驚。

「控訴審的時候,不過法庭完全無視了,對審判也沒產生任何影響。聽說審查會決議這類東西沒有任何許可權。」

「只是些庭外意見罷了。」

「但至少是來自檢察官的決議吧?」

「只要不是自己的案件,檢察官可以隨意發表無責任意見。不過這也不是什麼壞事。召開審查會的時候那件沾血外套有沒有出現過?」

「這我就不清楚了。當時我的律師還是本井,他從來不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訴我。」

「不過說來奇怪……控訴審的時候,你不是還在依靠精神鑒定辯護嗎?還沒有推翻之前的自白供述,對吧?既然如此,審查會為何會說出你有可能是清白的這種話來呢?從這一點上來看,我認為,當時他們很可能對那件外套上的血量和細節進行了科學檢查。除此之外,幾乎沒有會讓他們明確做出這項決議的理由了……」

「是嗎?」

「雖然不能一口咬定說就是如此,但如果出現這種情況,首當其衝的問題就是對證物調查不足。犯罪現場河合家,牆上和榻榻米上很有可能留有兇手手印或沾血的指紋,這些都沒在法庭上出現過吧?」

「沒出現過。」

「那裡應該沒有你的指紋吧?」吉敷雙眼盯著恩田的臉,問道。

「怎麼可能有?那天我根本就沒去過河合家的伐木場,連靠都沒有靠近過。我倒是挺希望有人能提到指紋這個話題的,如此一來,就能證明我的清白了。兇手的指紋必定留在那裡。」恩田睜大了充血的雙眼,回望著吉敷的臉,斬釘截鐵地說道。

吉敷點了點頭,挪開視線開始思考。身為警察,有些話不能當著被告的面說出口,但此時他心裡已十分明白,連直接證物都沒有充分調查、研討,就判處被告死刑的行為,明顯存有問題。作為一個人,吉敷也覺得這樣的事是不容許發生的。這相當於濫用國家權力殺死一個人。死刑是一則用司法手段下達的殺人令,絕對不能有半點不確定或疑問。

「盛岡檢察審查會發出公告,意思很明顯,就是提醒即便有被告的自白,也應該公開證物,以十二分的謹慎態度來審理。那份公告用的是怎樣一種語調?或者,你有沒有打聽過審查會成員的名字?」

「沒打聽過。不過現在我的那位律師或許知道。」

「那位律師叫什麼名字?」

「姓據井,是盛岡人。」

「知道他住哪兒嗎?」

「我只記得他在盛岡的車站前開了家事務所。沿著車站前的大路一直走,過了開運橋就到了……我可以回房去找他的住址。」

「不必了。有必要的話,隨時都能查到。叫據井法律事務所,是吧?」

「是的。」

談到這裡,吉敷漸漸發現,雖然剛開始認為這類工作不在自己的職能範圍,可這種事該由誰來管呢?已判決的案子存在誤判可能,該由誰來調查、指出失誤之處呢?之後又該由誰出面請求重新審理呢?

這種事不歸任何人管。案子有了定論,司法的介入便隨之脫離。而檢察官和刑警的工作更是早在司法介入之前便已結束,當然不能插手。也就不用說律師之流了。他們的權力本就有限,又不想對被告和死者家屬進行再調查。那麼,這種事究竟該由誰來做呢?

真叫人吃驚,居然找不出這樣的人來。一旦被判處死刑,不管是不是冤案,被告除了靜靜等死之外,就沒有其他路可走了。

吉敷有些迷惑,不知道該不該撒手別再管這件事了。在恩田事件上,會產生這樣的想法也算合情合理。可誰能保證這一定不是起冤案呢?判的可是死刑啊!如果放任不管,一個無辜的人就有可能慘遭到國家的無情殺戮。

兩人相對無言。吉敷心中糾結不已。依舊還在為自己跑來見恩田的事感到後悔,只是後悔之情不像之前那麼強烈。反而有種因為之前的後悔而怨恨自己的感覺,這讓吉敷焦躁懊惱。吉敷就喜歡和人反著來,面對這種早已判決、無人問津的案子,反而會去進一步思考其他可能。這讓吉敷感到厭倦。這樣的自己讓他討厭透頂。

「我還有些話想問你。」吉敷說道。

恩田點點頭。老人很明顯已經對吉敷敞開了心扉,這再次證明吉敷有一種能短時間內讓陌生人對自己吐露真言的能力,尤其面對的是身處社會底層的普通人。但吉敷從來不以此為榮,他覺得自己也沉在底層,同為底層人,只要坦誠相見,遲早有一天能夠感覺到心靈的共鳴。

「昭和三十三年案發時,你身上背負著大筆債務,對吧?」

「你是說店裡借的錢嗎?」

「不光店裡,還有你個人的。」

「店裡確實欠了些錢,而且金額不菲。」

「總共欠了多少?」

「案發時欠了四十八萬七千日元,包括利息在內。」

「四十八萬啊?在當時來講,可不是個小數目啊。」

「的確是很大一筆錢。我在十分努力地經營,無奈店所在的地段不好,客源不多,客流稀少,經營狀況艱難。我老婆跟著我吃了不少苦。」

「那麼,你個人的財務狀況呢?是不是也債台高築?」

「的確,我當時太年輕,膽子大,不知天高地厚,曾經為了喝酒和玩女人借了些錢。」

「大概有多少?」

「三萬日元左右,三萬二三吧。」

「找誰借的?」

「朋友。還有在娛樂場所欠下的賬。」

「聽說你的債主們曾在一審法庭上說了些對你不利的證詞?」

「你聽誰說的?」

「你太太。」

「哦,是繁子啊……她說的沒錯。」

「據說這事徹底打亂了本井律師的作戰計畫?」

「沒有那點兒事,他的計畫也達成不了。就算那些人沒有出庭作證,法庭也不會做出他所期待的那種判決的。」

「那麼,河合家中失竊的錢財總數是多少?」

「似乎有五十二萬一千日元。」

「五十二萬一千日元,而你欠下的債務是四十八萬七千日元和三萬二千日元,加在一起是五十一萬九千日元,和失竊的金額大致相當啊?」

「是的。」

「如果這只是巧合的話,就只能說你運氣不好了。金額如此一致,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你能說明一下嗎?」

「只是巧合罷了。這件事我毫不知情,只能和你這麼說了。」

「可是在你被捕的時候,所有欠款全部還清了?」

「是的,還清了。」

「這也是你遭到懷疑的原因。你當時是怎麼還清欠款的呢?你可別告訴我這也是巧合哦。」

「我老婆回了趟娘家,分到了一筆遺產……」

「分到一筆遺產?具體數目是多少?」

「我也不清楚,不過應該沒多少。」

「兩三萬日元?」

「估計都沒那麼多。」

「那麼,這筆高達五十萬的欠款,你是怎樣還上的呢?」

恩田沉默了片刻,說道:「……當時有個男的看上了我老婆。說只要她願意,就甘願替我還錢。」

吉敷默默地點了點頭。之前他便有這樣的猜測,許多發生在小地方的刑事案件,追根究底都是因情色和慾望而起。這都是貧窮的緣故。

「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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