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演說的女人 第六節

「那……死者的頭到哪裡去了呢?」

「這個嘛……至今都還沒有找到,彷彿徹底消失了一樣。要是能找到的話,或許還能查明些情況,可是直到現在都沒有任何蛛絲馬跡。」

吉敷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屍身上沒有頭……當時警方對此是如何解釋的?」

「什麼如何解釋的?」

「兇手為什麼要砍下死者的頭?」

「警方對此未做任何說明。」

「什麼都沒說嗎?」

「這件事估計他們連想都沒想過。」

「怎麼會!這種事根本不可能。」

嘴上雖然這麼說,但吉敷心裡已能猜出個大致情形。他以前曾參與過分屍案的調查,一說到分屍的理由,總會以一句「便於搬運」來敷衍,參與搜查的其他人也不會去深究原因。

「律師是怎麼說的呢?」

「律師根本就不考慮這件事。我曾經和本井律師詳細說過這事,結果卻被他取笑了一番。後來這起案子在盛岡有些名氣了,不少人這樣那樣地說了一大堆,或許該說是推理吧。每次遇到這種情況,本井律師都會說:『外行人,瞎說什麼?這可不是在玩偵探遊戲,白痴!』根本不把那些人的話放在眼裡。」

誠然,警察在與普通人打交道時,普遍存在一種高人一等的想法。吉敷自己也一直被這種想法困擾。如果案件本身再多少帶點離奇色彩,事件本身比較繁複糾結的話,調查時便會覺察到外行們躍躍欲試的傾向,並選擇有意識地無視。身為警察,一旦遇到情況與前例有異,哪怕自己主觀不想,也會東拼西湊地找些理由來否定。但吉敷一般會根據以往的經驗,對疑點進行深究,而且無一例外地收到了實效。

「你怎麼看?覺得這一點重要嗎?」

女人如此問道,不知她心裡究竟是怎麼想的。

這種事怎麼可能不重要?吉敷甚至覺得這是迄今為止最重要的信息。不過吉敷如今已成熟了不少,雖然心中這麼想,卻不會坦白說出「當然重要」這種話。儘管他並不認為對這件事抱有興趣會是不成熟的表現,但身為警察,他總覺得自己應該和嫌犯的妻子保持一定距離,不能隨便站到對方那條戰線上去。

「話說回來,檢察官當時是怎麼重現犯罪過程的呢?恩田……不,你丈夫用菜刀捅死了三個人,然後——我不清楚事情發展的順序究竟如何,不知道你丈夫是什麼時候砍下河合人頭的,反正就是把死者的頭帶走了,他們當時是這麼說的吧?是這麼回事嗎?」

「差不多吧。事實上,檢察官當時並沒有提這件事。」

「案情陳述和起訴書里都沒有提過嗎?」

「是的。」

「怎麼可能會有這種事?想起訴被告,檢察官必須重現犯罪過程。這起案子是一起無頭殺人案,如果人頭的去向曖昧不明,就無法證明其罪行。」

「我剛才說過,當時我丈夫已經認罪了。」

「哦……自供書里都說了些什麼昵?你丈夫說他把人頭弄哪兒去了?」

這一點同時也是衡量自供書可信度的方法。如果犯人在自供書里準確說出了人頭在哪兒,那這通自供是被逼寫下的可能性便可以消除了。那是唯有真兇才知道的秘密。

「我剛才說過,當時警方對我丈夫嚴加拷問,一會兒讓他說埋在了這兒,一會兒又讓他說埋在了那兒。整整兩個月,警察每天帶著他在姬安岳里來迴轉悠。每次發現可疑地點,他們都會說是我丈夫說的,然後就到處挖。他們不知在山裡挖了多少坑,基本把推測的那條我丈夫從現場逃回家的路線挖了個遍。當時當地市民群情激憤,嚷著要警方儘快將如此殘暴的兇手緝拿歸案,他們就連忙逮捕了我丈夫,想拿他來頂罪。案子之所以一直拖到第二年的三月才開始審理,就是因為找人頭花費了不少時間。」

「那後來找到了嗎?」

「直到最後都沒有找到。」

「沒找到啊……那後來怎麼辦了呢?」

「眼見如此,那些警察又推翻之前說我丈夫將人頭埋在山裡某處的說辭,轉而改口聲稱我丈夫拿著人頭下了山,扔到了北上川附近,之後人頭被山裡的動物叼去了。最後在法庭上他們也是這麼說的。不過案情陳述時,他們還是沒有提這一點。」

「判決書上是怎麼說的呢?」

「一審和二審的判決書里都沒有提人頭的去向。」

「被忽略了嗎?」

「是的……他們應該全盤接受了檢察官的話。」

這種事的確很普遍。地方法院審理案件時會偏向於檢察官的意見。儘管出於特殊立場,吉敷不能對此事進行批判,但若從個人角度出發,他也不喜歡這樣的傾向。別的刑警怎樣吉敷不清楚,他自己希望看到公正而謹慎的法庭審理,不想看到為了迎合檢察官,連案子都沒徹底查清就下定論的黑色判決。

「他們說人是在五點前後被殺的,對嗎?」

「是四點前後。」

「四點前後?你丈夫提著人頭下了山?」

「對,那時候天還亮著,跟大中午似的。」

「如果手裡提著人頭,會被人看到的吧。」

「確實如此。但是,警察說或許我丈夫當時把人頭裝進袋子里了。後來還把家搜了個遍。當然,最後只是空手而歸。」

「目擊者是怎麼說的呢?」

「二審時才出現的目擊者並沒有提到人頭或袋子之類的事。」

「鎮上的人又是怎麼說的呢?有沒有人說曾經看到你丈夫回家?」

「沒有。只有我丈夫說他曾經遇到過一個小孩,但那孩子沒出現。」

「除此之外就沒有了?在從殺人現場回家的途中,沒有人看到過你丈夫?」

「沒有。不過我丈夫可沒有殺人,他不是從殺人現場回來的!」

「是我失禮了。不過話說回來,當時盛岡真的那麼荒涼嗎?」

「差不多吧。我想可能遇到過,只不過對方不願出面。加上一審二審的時候沒這個必要,警方就沒去尋找。」

「哦……這件事就這麼擱了二十年……」

「是的。事到如今,當年的目擊者根本無從找起,如今盛岡那邊都幾乎沒人記得這件事了。」

的確如此,吉敷就從未聽人說起過恩田事件。

「或許那些目擊者的記憶也都淡薄了吧。」他感嘆道。

「是的。二審的時候目擊者已經什麼都不記得了,畢竟過去十三年了。為了避免被指控做偽證,他們就一味重複自己在一審時的證詞,可他們全都遭到了檢察官的威脅啊!」

「那種事你未必能理解。」吉敷說道。

「啊?」

「證人的心理,你未必能明白。」

恩田的妻子沉默了,雖然看起來她似乎想說些什麼,最後卻還是忍住了沒有開口。不過她應該只是不想在這個問題上和吉敷起爭執,並不表示她同意了吉敷的觀點——她也絲毫沒有同意的樣子。

「兇手既然砍下了死者的人頭,就應該有這麼做的理由。」吉敷思考了一番,說道,「兇手不可能只是為了惡作劇就把死者的人頭砍下帶走。一定有他這麼做的理由。」

吉敷並沒有加一句「對吧」來徵求對方同意的意見,這也是他一貫的做事風格。一切都由自己一肩承擔,從不尋求他人的意見。就算別人能幫忙出主意,最後的判斷也還得由自己來下。

吉敷想了想,接著問道:「有關人頭的問題,檢察官、法官和律師,都沒有提過半句?」

「他們什麼都沒說,甚至沒有人注意這件事。他們只管結果。」

「結果?」

「嗯……」

「那關於脖頸上的斷面他們是怎麼說的?」

「說是用柴刀砍斷的。」

「哦,他們肯定嗎?」

「聽說當時九州那邊剛好發生了一起用柴刀砍斷死者手臂的殺人案,負責那起案子的大學老師也參與我丈夫這起案子的屍體鑒定工作,他說那樣的傷口很可能是柴刀造成的……」

「只是說可能性很大吧?」

「是的。不過,那位老師說兇器上應該沒有金屬箍,而我家的柴刀是有金屬箍的。」

「那麼被害者……記得是叫河合,對吧?他們家沒有柴刀嗎?」

「不清楚。我想應該有吧,畢竟是在伐木場。」

「可是檢察官說從你們家儲物間搜到的柴刀才是兇器,是吧?」

「是的。他們說那把不知多少年沒人用過、上邊沾滿灰塵的柴刀是兇器。」

「兇器上沾滿灰塵,還沒有血跡,這些疑點你們就沒反應過嗎?」

「沒有……不管是一審還是二審,都一直在爭論精神鑒定方面的事。」

「這可不妙啊。」吉敷雖然嘴上這麼說,心裡卻在尋思冤案往往都是這麼產生的。「當時,律師是想通過精神鑒定來達到減刑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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