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演說的女人 第五節

「原來是恩田事件!太太您是姓恩田,對吧?」吉敷說道。

「沒錯,我丈夫叫恩田幸吉。」

「這樣啊……現在法院正在進行重審申請核查?」

這件案子之前吉敷也曾有所耳聞,其實只要是和司法界稍有關係的人,沒有哪個不知道這件案子的。雖然身為刑警,但吉敷對冤假錯案這類事並沒有太大的興趣,只是聽說過恩田事件,這不得不說是場奇妙的相遇。不過考慮到如果直接告訴對方自己聽說過這件案子的話,或許會對自己不利,因此吉敷決定一言不發。

吉敷之所以會知道這件案子,或許是因為案發地點在盛岡。此案並沒有出名到全國上下婦孺皆知的地步,但只要是盛岡出身的人,基本都聽過。吉敷的妻子老家在盛岡,但有關這件案子的情況吉敷卻並非是從妻子那裡聽說的,而是在工作中從同事那裡了解到的。這一件發生在妻子年幼時所居住的老家的案子,一下就勾起了吉敷的興趣。但吉敷一直沒有去了解詳細情況,也從未和妻子通子談論過這件案子。或許她對此案子根本一無所知也說不定。

正因為至今為止聽到的有關這件案子的消息全都來源於警視廳內部,所以吉敷從未對判決的公正與否產生懷疑。他聽說當事人一審時就對罪行供認不諱,同時警方發現了沾有血跡的衣服等證據,且案發當日還有人在現場附近目擊到了兇犯恩田。除此之外,恩田此人平日里就謊話連篇、貪杯好色,還時常到附近的旅館找女人。聽說他花錢大手大腳,四處尋歡作樂,還為此欠下不少債。

兇犯恩田在盛岡市內經營一家餐飲店,但店裡的生意不太景氣,入不敷出。欠供貨商一屁股的債,據說還差點兒捲鋪蓋走人。然而案發後沒多久,與店內經營有關的債務竟全都還清了。據查證,被殺的那戶人家裡的數十萬日元不翼而飛,丟失的錢的數目,恰好與恩田家所欠債務的金額完全一致。有理有據,這樣的案件怎麼可能是冤案?吉敷覺得這不過是恩田妻子一相情願的想法罷了。

「話說回來,既然是清白的,他又為何要在法庭上認罪呢?這種案子可是會被判死刑的!」吉敷問道。

「我已經說過了,當時我丈夫被一通拷打,根本無法去反駁那些警察的指控。只要一說不是他乾的或他不知道之類的話,就會遭到一頓拳打腳踢。而且當時我丈夫在家裡偷偷藏了支獵槍,後來那支槍被警察發現了。他們說他這是非法持有武器,要把他帶到美軍基地里槍斃。但如果他能乖乖回答他們的問話,興許會看在他是初犯的份兒上,給他判個死緩什麼的。」

「這種出了三條人命的重案,是根本不可能判死緩的。」

「我不是說過了嘛,當時我們根本不懂這些。況且我丈夫確實藏了支槍,所以就信以為真了。」

「警方說兇器是什麼?」

「菜刀和柴刀。」

「兇器都找到了嗎?」

「他們拿走了我家的菜刀和柴刀。」

「同時嗎?」

「不,半夜帶走我丈夫時只拿走了我丈夫的衣服和家裡的菜刀。之後第二天又到家裡來了一趟,從儲物間里搜走了獵槍和柴刀。」

「那些東西上都沾有血跡嗎?」

「柴刀和菜刀上一點兒血跡都沒有。」

「沒有?是嗎?我記得聽說兇器上都沾有血跡啊?」

「那是你弄錯了吧。就是因為柴刀和菜刀上都沒有血跡,他們才逼迫我丈夫說犯案後曾在北上川清洗過兇器。」

「清洗兇器?」

「是的。」

「那你丈夫有沒有照他們說的那樣坦白呢?」

「他們對他嚴刑逼供——」

「這件事就不必再說了。總而言之,當時他們逼你丈夫在口供書上簽字了,對吧?」

「是的。」

「清洗柴刀……」

「其實,如果只是隨便洗洗的話,沾在上面的血跡是無法徹底洗乾淨的。然而事實上那把刀上不但連一點血跡都沒有,而且還沾滿灰塵,因為之前柴刀一直放在儲物間里。另外,那把刀的刀背上有金屬箍,砍傷死者的柴刀上卻沒有。」

「刀刃上連一點兒血跡都沒有嗎?」

「沒有。」

「魯米諾反應 呢?」

「當時鄉下的警署還沒有開展這類科學式調查,因此並沒有這類記錄。不過到了二審的時候,起訴書上又變成我丈夫是在自家的水池裡清洗的兇器,他們還在我家的水池和浴室里檢測出了魯米諾反應。」

「那麼,他們最後是以什麼事由起訴的呢?檢察官到底說你丈夫是在哪裡清洗的柴刀?」

「在北上川。」

「北上川啊?那裡的魯米諾反應檢測結果如何?」

「自然是沒有反應了。所以後來警方又一口咬定不只柴刀,或許衣服也是在家裡洗的。」

「你丈夫的衣服上也沒有血跡嗎?刀刃上沒有血跡這點我倒還能勉強理解。」

「外套上沾有少許——」

「有啊?」

「但那不是人類的血。」

聽到這裡,吉敷已覺得興味索然。之前他一直把對方當做正常人對待,巨細靡遺地詢問案情,沒想到她竟然說出這樣的話。衣服上有血跡,卻並非人類的血……

「不是人類的血?」

「沒錯。而且量非常少。」

「這不是多少的問題,衣服上確實沾有血跡,沒錯吧?那麼,你覺得那是什麼血呢?是不是人類的血,只要一化驗就知道了。你們當時沒有要求化驗嗎?」

「一審和二審的時候根本沒工夫去弄這件事。當時我丈夫已經俯首認罪,律師正為精神鑒定的事忙得不可開交。直到最終審判的時候,我開始主張丈夫是無辜的,這才提出這方面的要求。」

「這樣的處理方式確實有夠糟糕的。不過那件染血的外套可是證物,最終審判的時候應該在法庭上出現過吧?」

「沒出現過。」

「沒有?」

「是的。」

「你們有沒有要求警方出示?」

「當然要求過,但對方一口咬定沒有。很明顯,那些東西不在警察手上就在檢察官手裡,只是他們藏著不肯拿出來罷了。他們怎麼可以這樣?那可是很重要的證據啊。」

吉敷嘆了口氣。連殺三人的嫌疑人的衣服上沾有血跡,她卻說那血並不是人類的,而是碰巧沾上了其他東西的血……這世上哪兒有這麼湊巧的事。

「不過話說回來,一審和二審的時候沒有提出出示證物的要求,這可是你們的失誤啊。浪費了太多的時間。」

「可當時我們又能做什麼呢?既沒錢,又沒有法律知識,對法庭審判一無所知,加上律師又跟我們說了那樣的話。」

「那天你丈夫是幾點到家的?」

「記得大約六點吧。」

「會不會你丈夫確實殺了人,只是你這個做妻子不知道?」

「這絕不可能。我丈夫向來辦事謹慎、膽小懦弱。」

「你剛才是不是說過你丈夫有不在場證明?」

「對。」

「什麼不在場證明?」

「我丈夫說,他在北上川河邊曾經遇到過一個小孩。」

「在北上川河邊?小孩?」

吉敷瞬間無語。如此一來,不就可以證明恩田幸吉的確曾在北上川清洗過兇器嗎?

「但直到最後,那孩子也沒在法庭上露過面。」

「你丈夫是六點左右到家的嗎?」

「是的。」

「那他是幾點出去的呢?」

「大概兩點左右吧。那天他在家裡吃的午飯。」

「兩點出門、六點回家……那麼,從你家到伐木場需要花費多長時間?」

「走路的話,一個小時左右吧……」

「兩點到六點這段時間出門在外……除此之外的時間裡,你們夫妻倆一直在一起嗎?」

「一直在一起。我們要準備店裡的事。」

吉敷已漸漸失去了與她交談的興趣,就算換由自己來負責這件案子,估計也會對恩田起疑。這女人不過是在死鑽牛角尖罷了。她丈夫之所以認罪,並非嚴刑拷打所致,而是他的確殺了人。雖然妻子一直堅持,但實際上丈夫卻已死心。這所有的一切,或許全都是由妻子的盲目信任而起。

「我也曾經拚命尋找過我丈夫在河邊看到的那個孩子,但最終還是沒能找到。不過對方畢竟是個孩子,就算找到了,法庭也未必會採信他的證詞,就連對方是否還記得那件事都不好說。」

「從兩點到六點的那段時間,你丈夫去了河邊和其他哪些地方?」。

「就在河邊。」

「一直都在嗎?」

「是的。」

「當時可是十二月啊,盛岡的十二月,大雪紛飛啊。」

「那天正好雪停了。」

「總而言之,那天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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