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之鶴 第七章

「昭和五十一年六月十三日,你被『柏』解僱……」

吉敷盯著昭島臉上的表情,開始講述。昨晚已在賓館裡反覆回想了案件的經過,此時一切都很清晰地印在腦子裡,講起來毫不費力。

「理由是店裡的現金和賬目不符。但實際上是因為店裡養的狗把現金叼到了狗窩裡,你是被冤枉的。沒想到,傍晚河田家的女人們又來到穗波宏濟會,逼迫你和河田小姐分手。在主管的勸說下,你同意了,並寫下了保證書。但你怎麼也咽不下這口氣,晚上跑出穗波宏濟會,去稻冢站附近的廉價酒館『升角』喝酒,十一點十三分才從酒館裡出來。」

吉敷停下敘述,看了看昭島的臉。他正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什麼都沒有的桌面。

「為了節約時間,我就不說法庭認定的那一段情節,直接說事實了。請聽好。你從酒館出來,信步朝車站方向走去,走了五六分鐘,來到橫跨兩個站台的天橋上。在那裡,你看到鐵軌之間放著一個嬰兒,被嚇了一跳。」

吉敷繼續觀察著昭島的表情。他雖然低著頭,但能看出他的內心十分震驚。只有自己知道的事實,怎麼會被分毫不差地描述得這麼詳細呢?

「接著你開始擔心,因為覺得那個嬰兒你認識。雖然看不到嬰兒的臉,但從當時的狀況分析,你幾乎可以斷定。時間大概是十一點十八分。

「你考慮到如果不趕快去抱孩子,孩子就可能會有危險。於是你快步走下天橋,急急忙忙朝河田家走去,想確認是不是那個嬰兒。到了河田家,你用約好的暗號叫出河田小姐。然而事實上,已經沒有那個必要了。為什麼?因為當時河田家就只有河田小姐一個人還活著。」

昭島聽著,沒說一句話。

「也不用向河田小姐確認鐵軌上的嬰兒是不是那個孩子,因為家裡沒有孩子。你當時想必很吃驚吧。河田家的三個女人都倒在血泊中,整個家簡直就像地獄裡的一幅畫。你定下神後,用河田家的電話打給查號台,問到了稻冢站派出所的電話,然後打電話告訴警察站內鐵軌中間放著一個嬰兒,請他們儘快趕到現場救護孩子。

「根據事後對那通電話的追查,可以大概確定是十一點二十分打的,或者之前幾分鐘。遺憾的是,能夠證明這個時間的證據已經遺失了。」

昭島第一次微微地點了點頭。雖然動作十分輕微,但還是被吉敷盡收眼底。

「給派出所打電話的是你吧?」吉敷問道。

這時,昭島好像是被吉敷的推理所觸動,條件反射似的不停點著頭;臉上卻露出膽怯的神情,或許是擔心現在翻供,會被法庭追究做假證。到此為止,吉敷的推測已基本被認定。

「打電話的時候,你還特意向警察說明包著嬰兒的布是紅藍格子的。當時是深夜,不可能看得那麼清楚。是因為你白天抱過那個嬰兒才知道的,對吧?」

昭島一瞬間好像有些猶豫,隨後還是點了點頭。

「看著河田家的慘狀,首先出現在你腦海的想法是,必須救出全身沾滿血跡、渾身發抖的河田敏子,她是因為你才犯下了如此重罪的。

「可要怎麼救她呢?你迅速而果斷地考慮好了。先要讓她脫掉滿身血污的衣服——大概是睡衣——換上乾淨的。同時,在這個時間段,你要將自己的指紋留在兇器、牆上和傢具上。

「對了,為了將現場偽裝成是你潛入河田家作案,你還特意在衛生間的小窗上留下痕迹。簡而言之,你的計畫是替她頂罪,讓警察認定你是殺死河田家母女三人的兇手,然後自殺。」

吉敷停頓了一會兒,但昭島沒有任何反應。於是吉敷繼續說道:「反正你已經決定自殺了,如此一來,在自殺的動機上,又增加了幾分類似犧牲自己的英雄主義理由。而當時茫然若失的敏子已沒有精力思考問題,就照你說的做了。

「她換下來的血衣,我推測不出被你扔到什麼地方處理了,大概是垃圾箱或附近的河裡吧。到現在都沒有發現這些衣服,河田家的院子和下水道里都沒有查到。但有一點可以斷定,你沒有充足的時間燒毀它們。

「處理完血衣後,你又回到在家等候的敏子身邊,那時候差不多是凌晨十二點,或是十二點剛過。接著你告訴敏子需要怎麼做。你讓她等自己離開後就去派出所報案,並按下面的說法向警方解釋,『昭島義明潛入我們家,用菜刀殺死了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因為只有我沒被殺死,因此昭島一出門,我就跑來這裡報案了。』」

吉敷邊說邊觀察昭島,然而他臉上沒有任何錶情。吉敷猜測,是不是自己說的有哪裡和事實不吻合呢?

吉敷接著說道:「敏子一開始可能並不同意你一個人去死的解決方法,或許說了想和你一起去死,也可能想向警方承認自己才是兇手。但你全心沉浸在要讓自己心愛的女人活下去的想法之中,根本不理會敏子說的話。時間緊迫,需要做的事情有很多——清除現場的痕迹、從安全的地方逃跑,還要找自殺的地方。」

吉敷說到這裡又停了下來,他並不是在等昭島認同或辯解,而是覺得眼前的氣氛不適合再說下去了。此時他已能完全理解昭島當時的心情了。一個決心自殺的人,面對死時表現出的大義凜然,正是一個三十來歲、血氣方剛的男人酒醉後會自然流露的本色。

另一方面,吉敷也可以理解敏子被迫一個人留在人世間的絕望心情。自己的本意並不是這樣,做了那樣的事,已沒有臉再活在這個世上。為什麼不一起去死?她對這樣的結果憤憤不平,接著感到了空前的恐懼。

昭島安排的一切,以及所謂的計畫,都只是為了滿足自己。雖然用謊言挽救了愛人的生命,卻並不能解決根本問題。縱然延續了她的生命,可等待她的還有和田邊的婚事。明明是為了反抗這門婚事才做這種事情的,沒想到最後還是要和田邊結婚。早知如此,不如直接去死。「如果真的愛自己,為什麼不一起去死呢?」敏子應該是這麼想的。然而,被英雄主義思想弄暈了頭的昭島固執地做出了醉漢的決定,他只想犧牲自己。

昭島沉醉於實施個人計畫。為了救心愛的人,不惜犧牲自己的性命,這也是一種英雄行為。在傢具和兇器上留下指紋,精心布置現場,替敏子承擔一切責任。昭島考慮到了所有細節,將疑點全部清除,冤案就此產生了。

「你沒給敏子機會讓她說自己想怎麼辦,就直接斷然離開河田家,跑了出去。時間大概是十二點十分。無可奈何的敏子用幾分鐘時間整理了一下心情後,也從家裡跑出來,過了天橋,來到派出所,時間是十二點二十分。

「她到的時候,派出所里的兩名值班警察正在整理資料,還沒有去確認嬰兒的事。聽了敏子的報案,一個人立馬趕往報警電話中提到的嬰兒所在的地方,另一名警察則在向總署報告後直接奔赴案發現場河田家。」

昭島身子一動不動地盯著屋子的一個角落,臉上的笑容已完全消失。

「當時值班警察並沒有將案發經過記入『警務日誌』,後來被世人熟知的『昭島事件』是事後才公諸於世的。如果是你殺死了河田家的三個人,充其量也就只需要十到十五分鐘。因為都是沒有任何抵抗能力的女人,況且都在睡覺,實際操作還有可能更快。

「從敏子跑到派出所報案的時間——十二點二十分——逆向推算,可知你潛入河田家是在午夜十二點前後。而你從小酒館『升角』出來是十一點十三分,這麼一來,從小酒館出來到潛入河田家,這之間有五十分鐘是空白的。或許可以解釋為你從『升角』出來後,在河田家附近徘徊了近五十分鐘,才決定潛入的。」

吉敷再次觀察了一番昭島的表情,接著說道:「一般來說,將這樣的案情報告送到檢察機關是沒有什麼問題的。敘述詳盡,幾乎說清了全部內容,就算有一兩分鐘的事實經過解釋不清也不會影響判決。但結案報告中不能存在任何解釋不清的情節。此案中就有一個,是什麼呢?就是整個報告欠缺的部分——那個嬰兒。」

昭島的臉猛然扭向這邊,看了吉敷一眼,又重新低下了頭。吉敷以為昭島要說什麼,等了一會兒,昭島卻一言未發。

「這起案件的結案報告中沒有有關嬰兒的記載,好像嬰兒從一開始就不存在一樣。而司法和檢察機關都不知道有這個嬰兒,也就不覺得不合情理,但事實上,這個決定性的人物被漏掉了。就是因為發現欠缺了這個重要版塊,我才斷定報告中有破綻,有很多細節解釋不清。比如為什麼待在河田家的嬰兒會出現在稻冢站內的鐵軌中間呢?是誰、在什麼時間把他抱出去放到那裡的呢?是誰發現並打電話報告派出所的呢?用的是哪裡的電話呢?根據司法檢驗部門的認定,丟棄嬰兒發生在殺人案之前。發現嬰兒的人打電話通報警方也是在案發之前——電話是十一點二十分打到警局的,而兇殺案是在十二點以後。可是包著嬰兒的布上卻沾有三名被害人的血,這又是為什麼呢?」

吉敷一口氣說完,停下來喘了口氣,然後繼續低聲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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