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B. 思想對客觀性的第二態度 Ⅱ. 批判哲學

§40

批判哲學與經驗主義相同,把經驗當做知識的唯一基礎,不過不以基於經驗的知識為真理,而僅把它看成對於現象的知識。

批判哲學首先把從經驗分析中所得來的要素即感覺的材料和感覺的普遍聯繫兩者的區別作為出發點。

一方面承認上節所提到的那個看法,認為知覺本身所包含的只是些個別的東西,只是些連續發生的事情。一方面同時又堅持普遍性與必然性對於構成我們所謂經驗也有其主要的功能。因為這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成分,是不能從經驗的或感覺的成分產生的,所以是屬於思維的自發性,或者說,是先天的。思維的範疇或知性的概念構成經驗知識的客觀性。它們一般包含有聯繫作用,憑藉這些範疇或概念的聯繫作用,形成了先天的綜合判斷,這就是說,形成了對立者的原始的聯繫。

〔說明〕知識中有普遍性與必然性的成分的事實,就是休謨的懷疑論也並不否認。這一事實即在康德哲學中也仍然一樣地被認為是前提。用科學上普遍的話來說,康德只不過是對於同一的事實加以不同的解釋罷了。

§41

批判哲學於是首先進而對形而上學以及別的科學上和日常觀念中所用的知性概念的價值加以考察。然而這種批判工作並未進入這些思想範疇的內容和彼此相互間的關係,而只是按照主觀性與客觀性一般的對立的關係去考察它們。這種對立,就這裡所了解的,涉及上節所說的經驗內的兩種成分的區別。這裡所謂客觀性是指那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成分,亦即指思想範疇的本身或所謂先天的〔成分〕。但批判哲學把主觀的對立擴大了,它所謂主觀性包括經驗的總體,換言之,把經驗的兩個成分都包括在內,除了物自體以外,更沒有別的與主觀性相對立的客觀性了。

思維的特殊的先天形式雖說具有客觀性,但仍然只是被認作主觀的活動,用一種系統化的方式列舉了出來,而這些系統化的範疇,只是建築在心理的和歷史的基礎上的。

附釋一:對於舊形而上學上的範疇加以考察,無疑地是一步很重要的進展。素樸的意識大都應用一些現成的自然而然的範疇,漫不加以懷疑,也從來沒有追問過,究竟這些範疇本身在什麼限度內具有價值和效用。前面我們已經說過,自由的思想就是不接受未經考察過的前提的思想。由此可見,舊形而上學的思想並不是自由的思想。因為舊形而上學漫不經心地未經思想考驗便接受其範疇,把它們當作先在的或先天的前提。而批判哲學正與此相反,其主要課題是考察在什麼限度內,思想的形式能夠得到關於真理的知識。康德特別要求在求知以前先考驗知識的能力。這個要求無疑是不錯的,即思維的形式本身也必須當作知識的對象加以考察。但這裡立即會引起一種誤解,以為在得到知識以前已在認識,或是在沒有學會游泳以前勿先下水游泳。不用說,思維的形式誠不應不加考察便遽爾應用,但須知,考察思維形式已經是一種認識歷程了。所以,我們必須在認識的過程中將思維形式的活動和對於思維形式的批判,結合在一起。我們必須對於思維形式的本質及其整個的發展加以考察。思維形式既是研究的對象,同時又是對象自身的活動。因此可以說,這乃是思維形式考察思維形式自身,故必須由其自身去規定其自身的限度,並揭示其自身的缺陷。這種思想活動便叫做思想的「矛盾發展」(Dialektik),往後我們將加以特殊探討,這裡只消先行指出,矛盾發展並不是從外面加給思維範疇的,而毋寧是即內在於思維範疇本身內。

由此可見,康德哲學主要在於指出,思維應該自己考察自己認識能力的限度。現今我們已超出康德哲學,每個人都想推進他的哲學。但所謂推進卻有兩層意義,即向前走或向後走。我們現時許多哲學上的努力,從批判哲學的觀點看來,其實除了退回到舊形而上學的窠臼外,並無別的,只不過是照各人的自然傾向,往前作無批判的思考而已。

附釋二:康德對於思維範疇的考察,有一個重要的缺點,就是他沒有從這些思維範疇的本身去考察它們,而只是從這樣一種觀點去考察它們,即只是問:它們是主觀的或者是客觀的。所謂客觀在日常生活慣用的語言中,大都是指存在於我們之外的事物,並從外面通過我們的知覺而達到的事物。康德否認思維範疇,如因與果,具有剛才所說的客觀性的意義,換言之,他否認思維範疇是給予知覺的材料。反之,他認為思維範疇乃屬於我們思維本身的自發性,在這個意義下,乃是主觀的。但他卻又稱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思想內容為客觀的,而稱那只是在感覺中的材料為主觀的。康德似乎把慣用語言中所謂主觀客觀的意義完全顛倒過來,因此有人責備康德,說他紊亂了語言的用法;但這種責備是很不對的。仔細考量一下,實際情形正是這樣的。通常意義總以為那與自己對立、感官可以覺察的(如這個動物、這個星宿等),是本身存在,獨立不依的,反過來又以為思想是依賴他物,沒有獨立存在的。但真正講來,只有感官可以覺察之物才是真正附屬的,無獨立存在的,而思想倒是原始的,真正獨立自存的。

因此康德把符合思想規律的東西(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東西)叫做客觀的,在這個意義下,他完全是對的。從另一方面看來,感官所知覺的事物無疑地是主觀的,因為它們本身沒有固定性,只是漂浮的和轉瞬即逝的,而思想則具有永久性和內在持存性。這裡所說的康德對於客觀和主觀所作的區別,現在即在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的思想中,也成為慣用語。譬如,在評判一件藝術品時,大家總是說,這種批評應該力求客觀,而不應該陷於主觀。這就是說,我們對於藝術品的品位,不是出於一時偶然的特殊的感覺或嗜好,而是基於從藝術的普遍性或〔美的〕本質著眼的觀點。在同樣意義下,對於科學的研究,我們也可據以區別開客觀的興趣和主觀的興趣之不同的出發點。

但進一步來看,康德所謂思維的客觀性,在某意義下,仍然只是主觀的。因為,按照康德的說法,思想雖說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範疇,但只是我們的思想,而與物自體間卻有一個無法逾越的鴻溝隔開著。與此相反,思想的真正客觀性應該是:思想不僅是我們的思想,同時又是事物的自身(an sich),或對象性的東西的本質——客觀與主觀乃是人人慣用的流行的方便的名詞,在用這些名詞時,自易引起混淆。根據上面的討論,便知客觀性一詞實具有三個意義。第一為外在事物的意義,以示有別於只是主觀的、意謂的、或夢想的東西。第二為康德所確認的意義,指普遍性與必然性,以示有別於屬於我們感覺的偶然、特殊、和主觀的東西。第三為剛才所提出的意義,客觀性是指思想所把握的事物自身,以示有別於只是我們的思想,與事物的實質或事物的自身有區別的主觀思想。

§42

(A)理論的能力——論知識之所以為知識。

康德的批判哲學指出,自我在思想中的原始的同一性,(即自我意識的先驗的統一性)就是知性概念的特定根據。通過感覺和直觀所給予的一些表象,就其內容看來,乃是雜多的東西。而且就其形式看來,就其在感性中的互相外在,在時間和空間兩個直觀形式中來看,所有一切表象也同樣是雜多的東西。雖說空間與時間本身,作為直觀的普遍形式,卻是先天的。感覺和直觀的這種雜多東西,由於自我把它同自己相聯繫,並且把它聯繫在一個意識(即純粹統覺)中,於是便得到同一性或得到一個原始的綜合。自我與感覺的雜多事物相聯繫的各種特定方式就是純知性概念範疇。

康德有一個很方便的法門可以發現那些範疇,這是人們很熟知的事。自我,自我意識的統一,既是很抽象,又是完全無規定性的,於是問題便發生了,我們如何得到自我的規定或範疇呢?很幸運的是,在普通邏輯學裡,已經根據經驗揭示出各種不同的判斷了。但判斷即是對於一個特定對象的思維。那已經列舉出來的各種判斷的形式因此也就同時把思維的各種範疇告訴了我們。——費希特的哲學卻有一個大的功績,他促使我們注意到一點:即須揭示出思維範疇的必然性,並主要地推演出範疇的必然性來。——費希特的哲學對於邏輯的方法至少產生了一個效果,就是說,他曾昭示人,一般的思維範疇,或通常的邏輯材料,概念,判斷,和推論的種類,均不能只是從事實的觀察取得,或只是根據經驗去處理,而必須從思維自身推演出來。如果思維能夠證明什麼東西是真的,如果邏輯要求提出理論證明,如果邏輯是要教人如何證明,那麼,邏輯必須首先能夠對它自己的特有內容加以證明,並看到它的必然性。

附釋一:康德的主張是說,思維的範疇以自我為其本源,而普遍性與必然性皆出於自我。我們試觀察近在眼前的事物,則所得的儘是些雜多的東西,而範疇卻是些簡單的〔格式〕,這些雜多事實,皆可分別歸於其中。感性的事物是互相排斥,互相外在的。這是感性事物所特有的基本性質。譬如說,「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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