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邏輯學概念的初步規定

§19

邏輯學是研究純粹理念的科學,所謂純粹理念就是思維的最抽象的要素所形成的理念。

〔說明〕在這部分初步論邏輯學的概念里,所包含對於邏輯學以及其他概念的規定,也同樣適用於哲學上許多基本概念。這些規定都是由於並對於全體有了綜觀而據以創立出來的。

我們可以說邏輯學是研究思維、思維的規定和規律的科學。但是只有思維本身才構成使得理念成為邏輯的理念的普遍規定性或要素。理念並不是形式的思維,而是思維的特有規定和規律自身發展而成的全體,這些規定和規律,乃是思維自身給予的,決不是已經存在於外面的現成的事物。

在某種意義下,邏輯學可以說是最難的科學,因為它所處理的題材,不是直觀,也不象幾何學的題材,是抽象的感覺表象,而是純粹抽象的東西,而且需要一種特殊的能力和技巧,才能夠回溯到純粹思想,緊緊抓住純粹思想,並活動於純粹思想之中。但在另一種意義下,也可以把邏輯學看作最易的科學。因為它的內容不是別的,即是我們自己的思維,和思維的熟習的規定,而這些規定同時又是最簡單、最初步的,而且也是人人最熟知的,例如:有與無,質與量,自在存在與自為存在,一與多等等。但是,這種熟知反而加重了邏輯研究的困難。因為,一方面我們總以為不值得費力氣去研究這樣熟習的東西。另一方面,對於這些觀念,邏輯學去研究、去理解所採取的方式,卻又與普通人所業已熟習的方式不相同,甚至正相反。

邏輯學的有用與否,取決於它對學習的人能給予多少訓練以達到別的目的。學習的人通過邏輯學所獲得的教養,在於訓練思維,使人在頭腦中得到真正純粹的思想,因為這門科學乃是思維的思維。——但是就邏輯學作為真理的絕對形式來說,尤其是就邏輯學作為純粹真理的本身來說,它決不單純是某種有用的東西。但如果凡是最高尚的、最自由的和最獨立的東西也就是最有用的東西,那麼邏輯學也未嘗不可認為是有用的,不過它的用處,卻不僅是對於思維的形式練習,而必須另外加以估價。

附釋一:第一問題是:什麼是邏輯學的對象?對於這個問題的最簡單、最明了的答覆是,真理就是邏輯學的對象。真理是一個高尚的名詞,而它的實質尤為高尚。只要人的精神和心情是健康的,則真理的追求必會引起他心坎中高度的熱忱。但是一說到這裡立刻就會有人提出反問道:「究竟我們是否有能力認識真理呢?」在我們這些有限的人與自在自為存在著的真理之間,似乎有一種不調協,自然會引起尋求有限與無限間的橋樑的問題。上帝是真理;但我們如何才能認識他呢?這種知天求真的企圖似乎與謙遜和謙虛的美德相違反。但因此又有許多人發出我們是否能夠認識真理的疑問,其用意在於為他們留戀於平庸的有限目的的生活作辯解。類似這種的謙卑卻毫無可取之處。類似這樣的說法:「象我這種塵世的可憐蟲,如何能認識真理呢?」可以說是已成過去了。代之而起的另一種誕妄和虛驕,大都自詡以為直接就呼吸於真理之中,而青年人也多為這種空氣所鼓舞,竟相信他們一生下來現成地便具有宗教和倫理上的真理。從同樣的觀點,特別又有人說,所有那些成年人大都墮落、麻木、僵化於虛妄謬誤之中。青年人所見的有似朝霞的輝映,而老輩的人則陷於白日的沼澤與泥淖之中。他們承認特殊部門的科學無論如何是應該探討的,但也單純把它們認為是達到生活的外在目的的工具。這樣一來,則妨礙對於真理的認識與研究的,卻不是上面所說的那種卑謙,而是認為已經完全得到真理的自詡與自信了。老輩的人寄託其希望於青年的人,因為青年人應該能夠促進這世界和科學。但老輩所屬望於青年人的不是望他們停滯不前,自滿自詡,而是望他們擔負起精神上的嚴肅的艱苦的工作。

此外還有一種反對真理的謙遜。這是一種貴族式的對於真理的漠視,有如我們所見得,拜拉特(Pilatus)對於基督所表示的態度。拜拉特問道:「真理是什麼東西?」意思是說,一切還不是那麼一回事,沒有什麼東西是有意義的。他的意思頗似梭羅門所說的:一切都是虛幻的——這樣一來,便只剩下主觀的虛幻了。

更有一種畏縮也足以阻礙對於真理的認知。大凡心靈懶惰的人每易於這樣說:不要那樣想,以為我們對於哲學研究是很認真的。我們自然也樂意學一學邏輯,但是學了邏輯之後,我們還不是那樣。他們以為當思維超出了日常表象的範圍,便會走上魔窟;那就好象任他們自身漂浮在思想的海洋上,為思想自身的波浪所拋來拋去,末了又復回到這無常世界的沙岸,與最初離開此沙岸時一樣地毫無所謂,毫無所得。

這種看法的後果如何,我們在世界中便可看得出來。我們可以學習到許多知識和技能,可以成為循例辦公的人員,也可以養成為達到特殊目的的專門技術人員。但人們,培養自己的精神,努力從事於高尚神聖的事業,卻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而且我們可以希望,我們這個時代的青年,內心中似乎激勵起一種對於更高尚神聖事物的渴求,而不會僅僅滿足於外在知識的草芥了。

附釋二:認思維為邏輯學的對象這一點,是人人所贊同的。但是我們對於思維的估價,可以很低,也可以很高。一方面,我們說:這不過是一個思想罷了。——這裡的意思是說,思想只是主觀的,任意的,偶然的,而並不是實質本身,並不是真實的和現實的東西。另一方面,我們對於思想,也可以有很高的估價,認為只有思想才能達到至高無上的存在、上帝的性質,而其感官則對上帝毫無所知。我們說,上帝是精神,我們不可離開精神和真理去崇拜上帝。但我們承認,可感覺到的或感性的東西並不是精神的,而精神的內在核心則是思想,並且只有精神才能認識精神。精神誠然也可表現其自身為感覺(例如在宗教里),但感覺的本身,或感覺的方式是一事,而感覺的內容又是另一事。感覺的本身一般是一切感性事物的形式,這是人類與禽獸所共有的。這種感覺的形式也許可以把握最具體的內容,但這種內容卻非此種形式所能達到。感覺的形式是達到精神內容的最低級形式。精神的內容,上帝本身,只有在思維中,或作為思維時,才有其真理性。在這種意義下,思想不僅僅是單純的思想,而且是把握永恆和絕對存在的最高方式,嚴格說來,是唯一方式。

對於以思想為對象的科學,也是和思想一樣,有很高或很低的估價。有人以為,每個人無須學習邏輯都能思考,正如無須研究生理學,都能消化一樣。即使人研究了邏輯之後,他的思想仍不過與前此一樣,也許更有方法一些,但也不會有多大的變化。如果邏輯除了使人僅僅熟習於形式思維的活動外,沒有別的任務,則邏輯對於我們平時已經同樣能夠作的思維活動,將不會帶來什麼新的東西。其實舊日的邏輯也只有這種地位。此外,一方面,對於人來說,思維的知識即使只是單純的主觀活動也是對他很光榮而有興趣的事。因為人之所以異於禽獸即由於人能知道他是什麼,他作什麼。而且另一方面,就邏輯作為研究思維的科學來看(思想既是唯一足以體驗真理和最高存在的活動),邏輯也會佔有很高的地位。所以,如果邏輯科學研究思維的活動和它的產物(而思維並不是沒有內容的活動,因為思維能產生思想,而且能產生它所需要的特定思想),那麼邏輯科學的內容一般講來,乃是超感官的世界,而探討這超感官的世界亦即遨遊於超感官的世界。數學研究數和空間的抽象對象。數學上的抽象還是感性的東西,雖然是沒有特定存在的抽象的感性東西。思想甚至於進一步「辭別」〔或脫離〕這種最後的感性東西,自由自在,捨棄外的和內的感覺,排斥一切特殊的興趣和傾向。對於有了這樣基礎的邏輯學,則我們對於它的估價,當然會較一般人通常對於邏輯的看法為高。

附釋三:認識到比起那單純形式思維的科學具有更深意義的邏輯學的需要,由於宗教、政治、法律、倫理各方面的興趣而加強了。從前人們都以為思想是無足重輕,不能為害的,不妨放任於新鮮大膽的思想。他們思考上帝、自然和國家,他們深信只是通過思想,人們就可以認識到真理是什麼,不是通過感官,或者通過偶然的表象和意見所能達到。當他們這樣思想時,其結果便漸漸嚴重地影響到生活的最高關係。

傳統的典章制度皆因思想的行使而失去了權威。國家的憲章成為思想的犧牲品,宗教受到了思想的打擊;許多素來被認作天啟的堅固的宗教觀念也被思想摧毀了,在許多人心中,傳統的宗教信仰根本動搖了。例如在希臘,哲學家起來反對舊式宗教,因而摧毀了舊式宗教的信仰。因此便有哲學家由於摧毀宗教,動搖政治,而被驅逐被處死的事,因為宗教與政治本質上是聯繫在一起的。這樣,思維便在現實世界裡成為一種力量,產生異常之大的影響。於是人們才開始注意到思維的威力,進而仔細考察思維的權能,想要發現,思維自詡過甚,未能完成其所擔負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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