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大量殺人 第三節

一開始的時候,搜查本部單純是為了追究計畫制定人的刑事責任而設設的,調查也是預計集中往「實驗在哪個階段有過失」上面。

可是,現在又出現了有人為了擴大山石崩坍的規模,在夜間偷偷地把水,灌進了斷層地帶的懷疑。假若如此,這與僅僅懷疑因業務過失,而引起的死傷,是不能相提並論的,這是重大的預謀型犯罪,是大量的殺人嫌疑。不用仔細說,搜查本部充滿了緊張感。

是先行公布這一新的事實,然後再公開進行調查?還是作為極端重大的秘密,把它暫時隱瞞下來,進行秘密調查?兩種意見經過交鋒後,結果決定了秘密調查的方針。

搜查本部——包括縣警察本部的成員,雖然一下子增加了三倍,但是,這些人的出入,卻受到了嚴格的控制,意在不讓新聞記者有所察覺。

調查前線的指揮——小笠原警視把搜查人員分為兩班,第一班是「調查班」,由米田共警部任班長;第二班是「動機班 」,班長是內川警部。

第一班以各部刑警部長官牽頭,分成若干個小組後,立即開始了調查活動:八月六日和七日的夜晚,有沒有可疑的人,出現在現場的附近?有沒有帶著膠皮管和鐵棍的人,悄悄進入公園?午夜十二點以後,有沒有人或車輛,從公園裡面出去?……就以上這幾個問題,他們雖然以現場監視小屋的值班員、公園小賣鋪里的售貨員、公園的警衛人員、日本民家園的警衛人員、公園附近的居民,和巡邏警察為對象,進行了嚴密的調查,但是沒有取得明顯的收穫。

監視小屋的值班員說:「那兩天,直到傍晚,都有男女結伴而來散步的人,但是,並沒有發現什麼行跡可疑的人。也沒有看到手裡拿著膠皮管子的人。就是你們所說的『日本民家園』的警衛人員,在八點前後看到,上面有手電筒的光亮,我也是不能完全肯定的。儘管說那是事實,但是從下面的小屋往上看,那裡卻是死角,所以,我是無法看到的。」

公園小賣店的老太婆說道:「到六點我就關門回去了,所以,往後的事情,我可是不知道呀。是膠皮管子嗎?要是膠皮管子的話,那只有插在水龍頭的那一截兒。這兒沒有那麼長的膠皮管,興許公園事務所有吧。」

公園事務所辦事員說:「洒水用的長膠皮管,這裡倒是有過,可是,由於它太陳舊了,多處漏水,所以,大約在十天前,把它當做廢品給處理掉了。處理時,把它全部切成了一米長的碎段。至於新的皮管子嗎?……是啊,預計這兩、三天就能到貨……」

公園的警衛人員回答他們的是:「成雙成對步行的人,是不會呆到那麼晚的。不過,在乘車來的人們當中,倒是有逗留到深夜一、兩點鐘出去的。八月七日夜晚……不,確切地講,那已經是八日的凌晨了。那天早晨三點多鐘,有一輛車開了出去。雖然沒有開頂燈,但是在公園常夜燈的燈光下,還是可以辨認得出,他是一個男人。是啊,凌晨三點多鐘出去,在附近也許是獨一無二吧。所以,我現在仍然記得……嗯?橡膠皮管子似的東西?不,沒有看到有那樣的東西呀。因為我本來就沒有向車中張望過。至於車子的牌號嗎?遺憾得很,那個也沒有注意呀!」

日本民家園的警衛人員的證詞是;「在現場勘查的時候,我已經跟大家講過了,是否需要講得再詳細點?是啊,最初發現的時候,手電筒的亮光是照在地面上。好像是在撥開地面的草叢,在尋找什麼丟失的東西似的。然後,那把手電筒的光亮逐漸升高,照亮了人的周圍。啊……是男是女,還有穿著什麼樣的服裝?……唉呀,那些我根本不知道……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除了光亮微弱外,它還在一晃一晃地亂動,不是一直照在一個地方嘛。第二次看到時,正是我巡夜結束,該返回去的時候。這時,我只是在想:『哎,又開始幹了』。」

公園附近的巡警說:「是六日和七日的晚上嗎?」他想了想說,「八月六日,在公園入口的稻生橋交叉路口,只發生過一起輕微的車輛相撞事故,除此之外,沒有發現其它怪異的事情,以及可疑的人呀。啊,你是說時間嗎?因為是傍晚七點半鐘,還不能算是晚上吧。從公園出來的一個女人,在交叉路口,匆匆叫住一鐧計程車,坐了進去。計程車剛起動,便和柺過來的私人汽車,蟛地一聲狠狠頂撞在了一起。兩位司機下車後,發生丁口角。我趕去以後,由於相撞的程度頗為輕微,他們倆打算互不追究對方的責任,就這樣算了。於是,兩輛車便各自開走了。是那樣,那個女人確實是從公園走出來的……不,沒有結伴同行的男人;至於她的年紀吖,看上去像是有二十八,九歲的樣子。服裝我記得很清楚,半袖連衣裙,圖案是黑白兩色的千鳥方格,V字型的領口,袖邊還鑲嵌著細紅條兒。啊?……不,我的愛人在家當裁縫,所以,對女人的時裝,還是頰為懂行的。」

在把搜查一課改編為搜查主體的擴大調查會議上,這一事件的「動機」問題,很快就成了會議的主要焦點。儘管在結果上,是形成了大量殺人,但是罪犯的目的,顯然並不是想殺死全體成員,可能是其中的一個人或幾個人。也許是殺人犯的主意已定,為了殺死一個人或幾個人,就是把許多人株連進去,那也沒有辦法。

那麼,它的「動機」是什麼呢?

可以考慮的,首先是所謂的怨恨、復仇、自卑感、優越感等「感情犯罪」,「物資性的利慾犯罪」則難以想像。不過,即使在「物資性的利慾犯罪」中,也要有在威脅面前,保全自己,或者是保全秘密的動機。除此之外,雖然也有殺人狂,和遊戲犯罪等異常心理的犯罪,但是,必須看到:這種可能性總體來說很小。

以上,是搜查本部對「犯罪動機」上的基本看法。因此,只要是大體上順著這條線索,調查出犧牲的十五個人的生前情況,以後就能找出它的「動機」來。

動機班班長內川警部,把所屬的搜查人員,分成了三個小組。第一組,負責調查綜合防災研究所,以及建設將土木研究室;第二組,負責調查通產省地質凋查室,和自治省消防技術研究所;第三組,負責調查其它部門(有關新聞人員和公園內部工作人員等)的犯罪關係。

剛一開始調查的時候,有人提出意見說:「限定只調查死者的周圍情況,有欠妥當。罪犯所瞄準的目標,不見得已經死了吧。」

於是,決定調查的對象,擴大到輕重傷者和幸免於難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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