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第4節

他走後很久,才有人反應過來問:「Elliott呢?」所有人都搖頭,不知道他去了哪裡,「也許在更衣室。」「大概在沖澡吧!Elliott有輕微潔癖,容不得汗臭味,每次打完網球,都要立即沖澡換衣服。」

Helen剛才被陸勵成吩咐去照顧一個有點扭傷的同事,也沒注意,所以此時面對大家的詢問,只能搖頭,「應該是在沖澡吧!」

我張了張嘴,卻又閉上了。

比賽結束,大家陸續離去,體育場內的人越來越少,只有我們部門以及和Peter他們私交好的一些同事還在,Peter個夜貓子,嚷嚷著要去慶祝,Karen給他看錶,他不屑地說:「才十一點,夜生活才剛開始。」

宋翊一邊收拾衣物,一邊說:「你們去放肆地玩,費用我來負擔。」

大家歡呼,「你呢?」

宋翊朝賽場邊磨蹭著沒走的幾位女士看了一眼,「我去了,你們怎麼玩?我這個老人,還是自覺點,回家去睡覺。」

Peter他們哈哈大笑起來,也知道宋翊所說屬實,他畢竟是上司,我們一個部門的人,和他混熟了,知道他不拘小節,可其它部門的人不會這樣想,所以,Peter他們一群人都「拋棄」了宋翊,去開始他們才剛開始的夜生活。

Sandy的男朋友來接了她走,Karen和我商量結伴打的回家,宋翊聽到,笑著說:「加上我,更加確保你們的安全。」

都知道他回國後,一直沒買車,此時有人主動願意付賬,Karen立即答應。

我和Karen先送誰都一樣,都無可避免地要再走回頭路,我和她相互謙讓著說先送對方,Karen是真客氣,我卻是充滿了私心,所以兩人的動力完全不一樣,眼見著我就要贏了,宋翊卻替我們做了決定,「先送Armanda吧!」

我的心一緊,眼角的餘光看他,他微笑如常,無絲毫異樣。縈懷的失望中,我也只能釋然。妾有心,郎無意,我總不能怪人家不解風情,畢竟Karen是他的私人助理,算半個自己人,他這樣做,才是待客之道。

理智歸理智,心情卻是無法派遣的鬱結,他對我也就是如待客人了!

下車後,禮貌地和他們道了再見後,第一件事情是給麻辣燙打電話,「我很煩,需要喝酒。」

「姑奶奶,我現在在父母家,出不來。」麻辣燙的聲音很低。

我無奈,只能掛了電話,想上樓,卻總是難受,索性跑迴路口,叫了的士,一個人衝到家附近的一家酒吧。

這個酒吧,不是什麼名酒吧,地段也算不上好,所以雖是周末,人也不多。不過,我恰好喜歡它的清靜和離家近,所以常和麻辣燙在這裡喝酒聊天。

剛進門,就發現我們慣坐的位置上已經有人,而且是一個熟人。陸勵成仍然穿著那身球衣,只是在外面加了一件擋風的夾克,他此時的行為顯然不符合一個有輕微潔癖的人的舉動。

他聽著吉他手的低唱,自斟自飲。在這個沒有人認識他的小酒吧里,他將他內心的情緒終於稍稍釋放了一些出來,眉宇間不見凌厲,只有落寞,還有壓抑著的傷楚。那麼濃烈的傷楚,似乎不壓制好,一個不小心,就會讓他全然崩潰。

我想了想,走到吧台側面問老闆要了支啤酒,付賬的時候,小聲和老闆打招呼,「幫我盯著點那個人,如果他喝醉了,一定不能讓他自己開車走,幫他叫輛計程車。」

老闆爽快地答應了。

我悄悄離開酒吧,拿著啤酒,邊走邊喝,寒風配著冰啤酒,讓人從頭到腳的冷冽。

宋翊,他就如籠罩在一團大霧中,他的客氣友善,讓每個人都以為他很好接近,可他用他的客氣友善和每個人都恰到好處地保持了一個不遠也不近的距離。我努力著走近他,每次當我以為自己成功的時候,他又總是輕易地把我推了回去。

他已不是他。當年的他,唇角的微笑從不是用來保持距離的面具,眼底深處也不是看不清楚的灰暗。可他也仍是他,今天晚上,籃球場上的他,和多年前一模一樣,眼中的明亮一如當年在陽光下燦笑的少年。

不過,我也不再是當年的我,當年的我,絕無勇氣去做我今天晚上所做的一切事情。可我也仍是我,我仍愛他,只比當年多,不比當年少。

半個小時後,我打開門,把空啤酒瓶扔進垃圾桶。隨手打開電腦,宋翊的頭像在跳動。

「你在家嗎?」

「在嗎?」

「在不在?」

「如果上線,請和我聯繫。」

一連四條信息,雖然每一句話都很普通,可連著一起,卻讓人感覺出發信息的人對於我不在線上很著急。

我忙坐了下來,「不好意思,剛回家,有事嗎?」

「沒事。現在很晚了。」

「晚上有活動,活動結束後,我又去酒吧喝了點酒。」

「一個人?」

「一個人。」

「開心的酒,不開心的酒?」

我認真地想了想,才回覆,「既開心,也不開心。開心的是,不管他或者我是什麼樣子,我仍然愛他,不開心的是,不管他或者我是什麼樣子,他依然不愛我。」

一會後,他的信息才到,「為什麼不放棄他呢?天涯何處無芳草,三步之內必有蘭芝。」

為什麼不放棄?我撐著下巴,想起了那一天的雨和陽光……

宋翊一直是學校里的王子,因為他學習好,長得好,還打得一手好籃球,關注他的女生很多,可真正敢喜歡他的卻沒幾個,畢竟是重點高中的學生,智商都不低,大家的心智也都早熟,一早就拋棄了瓊瑤,看的是亦舒,本著愛帥哥更愛自己的原則,沒有幾個人願意做言情小說中的傻飛蛾,所以對宋翊,女生們有默契地保持了遠觀近賞,卻絕不親近的態度。我也是這些芸芸女生中的一員,我們會在宿舍卧談會上談宋翊,會為了看宋翊打籃球逃課,會在宋翊經過我們的教室時,腦袋貼在玻璃窗上偷看,扮演漫畫少女的花痴角色,但是,我們沒有一個人會去想像宋翊做男朋友的感覺。

如果一直這樣的話,我的人生軌跡也許就不是今天這樣,按照我的成績,我會上一個普通的重點本科,也許會認識一個男孩,然後我們談一段校園戀愛。多年後,我也許會在感嘆青春似水年華時,想起宋翊,但是他的具體長相肯定已經模糊。但是,一切在十七歲那年的一個雨天走上了一條截然不同的路。

當時,宋翊已經高中畢業,考上了清華上學,也許是朋友邀請,也許是他懷念故校,在一個下著小雨的夏日午後,他和幾個朋友在籃球場上打球。一直以來宋翊打球,必定觀者雲集,可這次因為是暑假,所以學校里沒有什麼人,籃球場上只有他們在奔跑、在歡呼。

我已經忘記我那天究竟為什麼去學校,反正就是我去了,而且我聽見了他們的歡叫聲,所以順著歡叫聲,走向籃球場。快到近前時,我卻猶豫了,站在白樺林里不敢再舉步。

其時,太陽破雲而出,雨半歇半收,在如織的細雨中,日光輕且薄,白樺林的葉子翠綠如滴,好似只要一點點風,就能從瀰漫的濕意中吹出縷縷的草木香。

整個世界都是清新、明媚、鮮亮的,而他們這群花樣年華的少年才是這副畫面上,最令人心動的幾筆。

一個個都衣服濕透,臉上也分不清楚是汗水,還是雨水,奔跑間,常帶起一連串的水珠,被陽光一映,光影變化間,竟有七彩的光芒。再配上緊緻有型的肌肉,明亮純凈的眼睛,高大矯健的身姿,充滿力量的追逐和對抗,我第一次體會到「陽剛之美」四字的含義,眼前的男子們真正個個都是龍軀虎步。

怕破壞眼前的畫面,所以不敢舉步,只能立在樹下靜看。彼時,並沒覺得自己的眼光會更多落在宋翊身上,在我眼中,他們每一個人都是運動的美、陽光的美,青春的美。

遠處一個人一瘸一拐地跑來,操場上的人都停下來,有人罵來人,「你丫看看錶,現在幾點了?」還有人關心地問:「你怎麼了?這麼打蔫?」

來人坐到操場邊說:「我今天打不了了,你們接著打!」

大家聚在他身邊,又罵又問,「大朱,你丫有屁就放!」「大朱,你的腿究竟怎麼了?臉上的傷哪裡來的?」

在眾人的詢問下,終於弄明白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原來大朱的女朋友被一個小混混追求,小混混警告過他好幾次,他都沒理會。今天小混混終於動用暴力,四個人把他堵在學校附近的衚衕里給砸了一頓。

大家聽完,也沒什麼好辦法,只能勸他以後小心一點,大朱抱著頭不吭聲。沒想到性格最溫和的宋翊卻是猛地將手中的籃球砸到了地上,籃球彈得老高,遠遠地飛出去。

「欺人太甚!我們走!這個場子今天非找回來不可!」

大朱抱著頭,木然地說:「他們手裡有刀。」

宋翊一挑眉毛,不屑地冷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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