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十一月 第一節

在逃走後的第二天,谷川敬介把自己關在公寓里,整整一天沒有出屋。

穿著衣服就那麼滾躺在被子上。當然沒有睡覺,也根本睡不著。

「你是個殺人犯!你是個殺人犯啊!……混蛋!……」他反反覆復地在心裡,狠狠地責罵著自己。

但是,如果自己不殺掉對方,對方就要殺掉你。我自己並沒有殺意,是對方要先殺掉我的。我這樣做,屬於正當防衛。

然而,事情敗露,被警察逮捕之後,這種種說法,還都能夠說得通嗚?現場的目擊者,連一個都沒有。

不管自己怎麼解釋:「事實真相是這樣的。」但沒有一條理由,能否證明這種說法。

那把螺絲刀上面,留下了那個男人和自己,兩個人的指紋,那把刀上,只留下了菊島秋代一個人的指紋。

假如這兩樣東西,能夠證明是他們兩個人,存有殺機的話……

但是,警察完全可以從反面進行論證:「從一開始,你就出於復仇的目的,帶著兇器,突然闖入了別人家。在搶奪兇器的搏鬥中,你勝利了。菊島秋代出於自衛,拿起了另外一把刀,結果還是被你殺掉了。也就是說,他們兩個人是正當防衛,而你是殺人犯。」警方如果這樣子下結論,你也無法進行反駁。

總之,自己堅持的正當防衛的說法,是不會被別人承認的。這就是結論。谷川敬介由此打消了自首的念頭。

那一天,他早飯、中午飯都省略了,這也是毫無辦法的事情。一日三餐,這種習慣,對谷川敬介來說,已經失去了意義。

「從此以後,我將怎麼辦呢?」這才是谷川敬介所要考慮的迫切問題,其它事情都無關緊要。

就這個樣子,逃亡到什麼時候,才能是個頭呀!再不然,索興去自首算了……谷川敬介躺在滿是潮氣的房間里,輾轉反側,胡思亂想著。

不知道什麼時候,太陽已經落山,窗外也漸漸黑了下來。谷川敬介終於起床了。他感到渾身乏力,往起一站,簡直要昏倒了。

一邊低身呻吟著,一邊站起身來,把電燈打開了。這才發現:自己一直是穿著衣服的。於是,他把上衣和褲子又脫了下來,重新檢查了一下。幸好上面並沒有,沽上血跡什麼的,就又穿上了。打開門,偷偷地向外看了看。

外面沒有人走動。買東西的人,大概也都回家去了,主婦們正在忙著做晚飯呢!

谷川敬介關掉電燈,鎖上房門,他輕輕地離開了公寓。走到黑暗的街道上以後,立即消失在夜色之中了。

谷川敬介在車站前的小賣店裡,買了兩份兒晚報。走到近處的公共汽車站,一邊在那兒裝著等車,一邊打開了報紙。

果然,自己做下的好事登報了!……

谷川敬介一眼看到了快餐廳「嵐屋」的正面照片,和一篇新闖報道。

深夜在快餐廳殺人後,犯人逃離現場

十月三十一日凌晨,一點五十分左右,從目黑區鷹番三丁目的快餐廳「嵐屋」里,傳出了激烈的物體撞擊聲,和人的悲叫聲。住在近處的人,從睡夢中被驚醒後,紛紛涌到現場,這時發現有一個男子,從店子裡面倉皇逃出。

走進店子里一看,發現女老闆宮川禮子,和她的丈夫宮川敏雄躺在血泊中。在他們的身旁,橫放著一把螺絲刀和一把刀,好像是兇器。

緊急報警後,所轄的碑文谷警察署的警車,和救護車迅速趕到了現場,但被害者均已不醒人事。敏雄在救護車的行駛中,就停止了呼吸,禮子目前也是傷勢嚴鍾、昏迷不醒。

根據碑文谷警察署的調查,閉店後犯人攜帶著兇器螺絲刀,隻身出現在案發現場,破門闖迸快餐廳。然後,雙方迸行了搏鬥。痛擊敏條的頭部後,又打了禮子的頭部。之後,犯人丟下兇器,逃離現場。

現場還放有一把刀,但上面並沒有血跡,可能是禮子為了防身用的。

犯人並沒有動現金出納機里的現金,可能是因為來不及了。警察準備按著強盜殺人,或者情殺這兩條線索,進行仔細搜查。

據說快餐廳「嵐屋」最近剛剛進行翻修,是宮川夫婦從原來的業主那裡買下來的。經營者變了以後,漂亮的女老闆招來了很多客人,生意很興隆。

另外,聽鄰居們說,禮子在被救起時,還有一點幾清醒,好像要對人們說些什麼。是不是告訴人們犯人是誰,這一點尚不清楚。警察對這一舉動,十分重視,好像準備把它作為一個線索,迸行調査。

另一張晚報上,也登載了大體相同的報道。通過這簡單的靳聞報道,谷川敬介就感到了,自已正當防衛的說法,在人們面前無論如何,也是行不通的。自已擔心的事情,終於發生了。

「受到致命威脅的犯人,進行了殊死上午反擊」這種寫法,簡直是自欺欺人。看了這種申訴,人家反而會想到:「正當防衛」的恰恰是被害的兩個人。別人迸行如此的判斷,也是理所當然的。

「可見,我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殺入犯了!……」谷川敬介這樣自暴自棄地想到。

他感到自已翻動報紙的手,在微微地顫抖著。這就是近一階段以來,自己身體出現的異常現象。說不準什麼時候,手腳就會突然哆哆嗦嗦起來了。而且,自己無法控制。肉體和精神都失去了平衡。

他把報紙一折,隨手扔進了角落的垃圾箱里了。

道路旁邊一片落葉被風吹到一邊去了,突然又想起了什麼似的,又順著風的方向,追索而去了。

看到了落葉,谷川敬介就像看到了自己一樣。他聳了聳肩膀,走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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