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主題案例 中國遭遇反傾銷大事記

文/宋爭

案例提示:自1979年中國首次遭遇外國傾銷指控,至今,已收到外國組織和國家上千起反傾銷指控,1996年至2001年,涉及我國的反傾銷案數量連續幾年列居世界首位,成為世界反傾銷的主要目標國,逐漸取代了日本、韓國、美國。

據統計,至2005年6月,國外對華啟動的貿易救濟案件數為804起,其中,713起反傾銷案,3起反補貼案,45起保障措施案,43起特別保障措施案。在對華啟動的713起反傾銷案中,排名前10位的發起國(地區)為:美國、歐盟、印度、澳大利亞、墨西哥、土耳其、南非、阿根廷、加拿大、巴西。

反傾銷案例的增加,一方面說明中國的出口貿易逐漸走強,已經受到世界關注;另一方面,這些案件很大一部分的敗訴,不僅給企業的出口造成了很大的壓力,而且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究其原因,還是我們的企業對國際的反傾銷制度未有一個詳細、清楚的認識。希望通過我們對國際對華反傾銷案件大事記的梳理,能帶給中國企業一定的啟示,使之在擴大出口的同時,盡量避免和防止可能的反傾銷投訴的發生。

1979年

澳大利亞對原產於中國的一水葡萄糖進行反傾銷調查;1979年9月24日,澳大利亞對此案做出裁決。

我國出產的糖精鈉被當時的歐共體投訴傾銷。

1980年

美國商務部決定對來自中國的薄荷醇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成為美對華的第一起反傾銷案

1982年

1982年10月18日,美國四「H」公司向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申請對原產於中國的蘑菇罐頭進行反傾銷調查。1983年10月5日,美國商務部作出終裁,裁定中國的涉案公司不存在傾銷。1983年10月6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布公告終止調查。

1983年

1983年2月22日,美國Carus化工公司向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訴,指控原產於中國的高錳酸鉀在美國市場傾銷。1983年3月18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於中國的高錳酸鉀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1983年12月29日,美國商務部作出終裁,對所有中國涉案公司徵收39.63%的反傾銷稅。

1986年

1986年3月18日,應歐洲化學工業委員會的申請,歐盟對原產於中國的高錳酸鉀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1986年12月2日,歐盟做出終裁:與中石化公司達成價格承諾,對除中石化公司之外的其他公司徵收通關前到岸價格低於2.3歐洲貨幣單位/公斤或者徵收28%的反傾銷稅。

1987年

1987年6月,歐盟對原產於中國的糖水梨進行保障措施調查;1987年11月26日,歐盟對此案做出裁決。這是中國在國際上遭遇的第一起保障措施案件。

1988年

1988年5月26日,美國帽子協會提出起訴,內容是中國企業以低於公平價值的價格向美國出口縫製帽類,對美國帽子製造業造成了損害。在整個案件中,我應訴企業表現出色,以理據爭,出庭抗辯,積極配合律師提供材料,積極配合美國商務部的國內實地調查。歷經一年的反傾銷審理和抗辯,美商務部終於接受了我方要求,第一次按應訴企業分別調查,對八個出口企業分別裁定了傾銷幅度。最後,國際貿易委員會以中國帽子對美出口不構成對本國帽子產業實質性損害或實質性損害的威脅,以我方勝訴而結束此案。

本案件是中國第一次向美國提出按市場經濟國家待遇,來審理和裁定我國反傾銷案件的要求。

1988年,歐共體就對中國的14寸小屏幕彩電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當時不少香港公司參加應訴,最後被徵收2.1%~4.6%的反傾銷稅。中國企業被徵收7.5%到15.3%的反傾銷稅。

1991年

歐盟委員會依據歐盟理事會裁決書(EEC)第3433/91號對原產於日本、中國、韓國和泰國的不可填充式燃氣電石打火機進口徵收反傾銷稅。之後,歐委會分別於1998年10月和1999年4月兩次建議繼續維持徵收反傾銷稅的裁定。但是,兩次提議都沒有被歐盟理事會採納。2000年1月24日,歐盟的有關申訴方又將此案在歐盟法院提起訴訟,歐盟法院判決申訴方敗訴。

1991年起,歐盟對中國小屏幕彩電徵收15.3%的反傾銷稅。

1992年

歐共體訴訟ST中華反傾銷,敗訴後的ST中華被苛以30.6%的反傾銷稅,導致其在歐洲的市場急劇萎縮,中華牌自行車在歐洲銷量一落千丈,從90多萬輛狂跌到20多萬輛,最終痛失歐洲市場。

1993年

歐共體實施對原產於中國的硅鐵徵收反傾銷稅。

1993年7月12日,美國商務部對中國產碳化硅開始進行反傾銷調查。申請方為代表美國3家碳化硅生產商的美國金剛砂特設聯盟。案件立案調查後,中國生產廠商積極會同美國進口商聘請了具有經驗的美國律師進行應訴。1994年4月,DOC公布了終裁結果:青海、內蒙兩公司被裁的低稅率,使他們即使被征反傾銷稅也可以繼續出口,而且有可能成為全國惟一兩家可對美國出口碳化硅的公司。1994年5月26日,國際貿易委員會做出無損害的終裁裁決。至此,碳化硅反傾銷一案以中方勝訴而告終。

1994年

美國對中國大蒜徵收376.67%的高額反傾銷稅後,中國大蒜從此退出了美國市場。

中國一次性打火機製造企業遭遇美國反傾銷,57家企業只有3家應訴,結果有2家應訴企業的反傾銷稅降到0,一家企業降到20%,而其餘沒有應訴的54家企業,都因被徵收197.85%的反傾銷稅而失去了市場。

墨西哥對原產地為中國的棉紗、棉布徵收高達331%的反傾銷稅,服裝徵收537%的反傾銷稅,鞋類徵收的反傾銷稅高達1105%。

1994年10月24日,美國商務部根據美國養蜂協會和美國蜂蜜生產商的起訴,對來自中國的蜂蜜進口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同年6月,商務部對我外經貿部和商會以及有關的應訴方所提供的材料進行了審核,中方同意對美蜂蜜出口採取限定數量和價格。為此,雙邊政府於同年7月3日開始草擬中止協議。

本次反傾銷案是中美政府之間用中止協議(SUSPENSION AGREEMENT)條款來處理反傾銷案件的第一個案件。

1994年10月,歐盟對中國所有彩電出口企業統一裁決稅率為28.8%。

1994年11月9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於中國的抽屜導軌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1995年10月24日,美國商務部做出終裁,裁定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率為0~55.69%;1995年10月26日,申訴方申請撤訴。

1995年

1995年4月1日,歐盟對所有中國彩電企業徵收25.6%最終反傾銷稅率。

1996年

1996年4月,保護美國制動鼓和制動盤零件市場廠商聯合會提出反傾銷請求,美國商務部開始了對從中國進口的制動鼓和制動盤的相關的反傾銷調查。1997年初,美國商務部發出了最後裁決,裁定從中國進口的制動鼓和制動盤正在或可能將以低於公平價值的價格在美國出售,因此美國的相關產業利益實質上受到了損害,發出了反傾銷令。同時,美國商務部做出結論,認為被起訴的出口商的事實上的獨立性已經得到成功的確認,並向各出口商給予了不同程度的反傾銷稅率。

1996年10月17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於中國的淡水小龍蝦尾肉進行反傾銷調查。1997年8月1日,美國商務部做出終裁:淮陰外貿公司反傾銷稅率為91.50%;鹽城外貿公司為108.05%;濱州地區進出口公司為119.39%;江蘇輕工業進出口公司、安徽糧油進出口公司、南通德呂水產公司和鹽城寶龍水產公司均為122.92%。中國光大貿易公司為156.77%;普遍稅率為201.63%。

1996年11月5日,美國鋼鐵巨頭日內瓦鋼鐵公司和海灣國家鋼鐵公司向美國商務部、國際貿易委員會提起反傾銷申請,稱來自烏克蘭、俄羅斯、中國、南非的定尺碳素鋼板在美傾銷,對美國相關產業造成了損害,要求美國商務部對上述四國對美出口鋼板徵收高額反傾銷稅,其中要求對中國徵收10.01%到45.84%的反傾銷稅。1997年10月24日正式簽署了對中方有利的中止協議。10月24日,美國商務部同時公布了俄羅斯、烏克蘭、中國、南非四國定尺鋼板的反傾銷調查的終裁稅率和中止協議。中方應訴企業被裁決17.59%和128.59%的高稅率,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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