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留全
1997年3月,中國政府頒布《反傾銷和反補貼條例》。
2001年11月10日,世界貿易組織(WTO)第四屆部長級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申請。12月11日中國正式成為世貿組織成員。
2002年6月,應代表歐盟一次性可充氣打火機行業的歐洲打火機製造商聯合會的要求,歐盟正式宣布對中國出口的一次性可完全袖珍(塑料外殼)打火機立案進行反傾銷調查,同時生產金屬外殼打火機的溫州打火機生產企業被牽涉進來。在全國打火機行業召開會議商量反傾銷案應訴事宜後,由4家寧波企業和16家溫州企業分別針對不同情況,決定向歐盟進行反傾銷應訴。
2003年7月,溫州打火機應對歐盟反傾銷案最終以中國打火機企業勝訴而告終。這次勝訴成為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應對歐盟反傾銷訴訟獲得的首次勝利。
2006年11月,在「WTO與中國:北京國際論壇」上,溫州打火機反傾銷案獲勝因影響深遠意義重大而當選由權威部門評選的地方WTO事務十五件大事之一。
在上面幾段反覆出現時間、「反傾銷」、「歐盟」這樣字眼的文字里,我們可以約略的看出,多年裡,在國際貿易中,來自國外的反傾銷一直像一個揮之不去的陰影和中國的出口企業糾纏在一起,而本文要說的,不是溫州的打火機遭遇的反傾銷,也不是最近發生的反傾銷事端,這裡要講的卻是一樁舊案,一樁與上文提到的4家應訴寧波企業中的其中一家有關的舊案。
眾所周知,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打火機生產製造基地,據稱年產量佔全球打火機銷售總量的2/3。位居「中國打火機十大知名品牌」榜首的寧波新海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海)是中國打火機行業的龍頭企業,其產品80%以上遠銷歐洲、美國、日本等80多個國家和地區,曾連續六年蟬聯中國打火機行業出口銷售第一位。應該說,從行業看,這算是一間優秀的企業,但在2002年的夏天,生產打火機的新海日子卻沒那麼好過。
事端發生時間是2002年5月6日,歐盟打火機生產商指控中國、馬來西亞、越南、印度尼西亞等國的打火機低價傾銷,要求歐盟委員會啟動反傾銷程序,向以上地區出口到歐盟的打火機加征150%的反傾銷稅率。而新海當時的情況是,公司產品的外銷份額占公司總銷售的90%以上,歐盟市場又占公司外銷份額將近50%,如果歐盟市場因加征150%的高額傾銷稅率,新海將失去國際市場的半壁江山。歐盟一旦採取實際措施,事態的嚴重後果可想而知,而這只是開始。
事態在進一步發展。
2002年6月27日,歐盟委員會決定對來自以上地區的打火機進行反傾銷調查。7月8日,歐盟挑選菲律賓為中國和越南的替代國展開反傾銷調查。
事態的進一步發展開始讓新海人緊張起來,公司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面對歐盟的反傾銷調查,新海出現了兩難選擇:若不應訴,只有坐以待斃;若應訴,結果怎麼樣根本無法預知。應訴還是不應訴,對於新海來說,這是一個大問題。
經過公司決策層的再三考慮,新海決定奮起應訴,同時成立了以董事長黃新華為首的反傾銷5人領導小組,全權負責反傾銷應訴工作,並重金聘請歐洲著名的比利時VBB律師事務所律師作為代理律師,在國家商務部公平貿易局和機電進出口商會的指導下,新海公司根據自身規模大、實力較強、管理規範的特點,向歐盟提出了市場經濟地位的申請和分別裁決零稅率的訴訟目標。
一場看不見的硝煙籠罩著新海。
應訴是一場戰爭,這場戰爭沒有硝煙,但它給應訴方帶來的緊張程度無疑如同戰爭給人帶來的窒息感。
2002年7月初,新海收到歐盟委員會的抽樣調查表,公司在律師指導下立即開展反傾銷應訴工作,新海歐盟反傾銷應訴工作正式拉開帷幕。
具體工作進入實質性的操作階段,新海需要做的是,根據程序首先填寫抽樣調查表(俗稱小小表),接下來是填寫市場經濟地位申請表(俗稱小表),最後填寫關於反傾銷調查問卷(俗稱大表)。事後的經驗表明,如果在填寫小小表、小表時基礎工作做的好,大表的填報工作會順利的多。
經過晝夜的奮戰,新海分別於7月12日、18日、28日如期向歐盟提交了抽樣調查表、市場經濟地位申請表和反傾銷調查問卷。
9月16、17日,歐盟官員到新海進行市場經濟地位申請表的實地核查,新海用一張擺滿100多本文件資料的會議桌迎接了歐盟官員。
近3個月後,新海的努力終於有了結果,10月8日,新海的市場經濟地位申請獲得通過,這也就意味著企業將在之後的調查中將佔據非常有利的地位。
2002年11月20-22日,歐盟官員再次來「新海」進行反傾銷核查,但沒有發現任何他們需要的「紕漏」,原本計畫3天的核查只用2天就結束了。
2003年2月,歐盟傳來消息:放棄對中國打火機傾銷案的初裁。引用當時律師的話來說:如果往好的方面推測,該案很可能以中國企業的勝訴結案,甚至不但應訴的企業勝訴,所有的中國打火機企業都將從中受益。
2003年7月15日,新海收到一份來自歐盟總部所在地布魯塞爾的傳真,發件人為新海的反傾銷訴訟代理人VBB律師事務所,主要內容為:歐洲打火機製造商聯盟代表歐洲打火機行業在2003年7月14日致信函表示撤訴上訴反傾銷。根據法律,當撤訴時反傾銷進程將終止,除非這項終止會損害行業利益。因為沒有調查表明此項終止會給行業帶來損失,可斷定目前的反傾銷調查應該被終止。
至此,歷時一年多的新海應訴歐盟反傾銷案最終以新海的勝訴而塵埃落定,新海不但為自己贏得了勝利和尊重,也為中國打火機企業突破歐盟貿易壁壘做出了決定性的貢獻。
應訴歐盟反傾銷調查勝利後,新海對於自己的做法、需要注意的事項以及取得的勝利進行了報告性的總結,也即「來自新海的報告」。
報告一:填報數據確保真實、準確,有據可查,現場核查分工明確、口徑一致。
調查表和調查問卷作為歐盟官員現場核查的完全依據,在填寫調查問卷時必須確保真實、準確,有據可查,在核查時,歐盟會對核查相關的內容刨根問底,所以要求在現場回答問題時以一人回答為主,若涉及相關職能部門的專業性問題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回答,「我們事前對核查時有可能問到的問題做了一次現場演習,做到分工明確、口徑一致。核查官員在這次調查取證過程中,我們各條線的工作人員均做得是相當出色,回答問題時沒有出現明顯的失誤,所提供的證明材料資料也是無懈可擊、準確可靠」,新海當時一共有12個分廠,所有分廠的會計憑證、單證資料堆了滿滿一個大會議室,會議室現場參與調查的人數多達20餘人。在核查的兩天里,為了能以最快的時間內從浩如煙海的資料里提供出最有效的數據和材料,「我們後方工作人員進行了大量準備工作,核查前在律師的指導下也進行了一次全面的演習,對每筆資料的提取時間和資料的準確性都進行了考核,確保核查時提供資料的萬無一失。」
報告二:市場經濟地位的取得是反傾銷應訴成功的前提。
2002年6月新海遭遇反傾銷時,雖然我國已加入WTO半年有餘,但歐盟還未全面承認我國是具有市場經濟地位的國家,因此允許中國企業向他們提出市場經濟地位的申請,而市場經濟地位的取得在反傾銷調查中是至關重要的,這是因為企業只有獲得市場經濟地位的資格,它才有可能承認企業提供的一系列財務信息,如果沒有獲得市場經濟地位的資格,即使你的財務處理比較市場化,也得不到歐盟的承認,往往要以替代國成本來與生產商成本進行對比,而替代國的確定往往是由他們去確定的,這次反傾銷調查的替代國是菲律賓,這對國內的企業是極為不利的,因為實際上,如此低的製造成本在國際上是比較難找的。
新海7月12日收到市場經濟地位申請調查問卷。在律師的指導下,經過全體反傾銷小組工作人員的晝夜奮戰,做了大量基礎數據和資料的收集工作,確保填報的各項數據準確性和資料的完美,7月18日正式向歐盟委員會上報了市場經濟地位申請表,7月28日向歐盟提交了反傾銷調查問卷。
「在迎接核查到來期間我們反傾銷小組對調查問卷中上報的每一項內容進行了詳細的準備和完善,也就是說我們的工作必須以非常敬業的精神投入進去,對問卷上的每一個點都要準備好相關資料,否則的話,一個細小的疏忽都有可能造成前功盡棄,全盤皆輸。」2002年9月16日-17日歐盟官員對新海進行核查,「在全體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下,原定核查兩天的日程一天就結束了,歐盟官員對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