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致海倫

海倫小姐:

我同意你們選用我的詩歌《紙船》作為《中學華文》教材之用,並製成音碟(ACD)。關於版權事宜,如需要,你們可以和人民文學出版社(北京)或上海文藝出版社(上海)聯繫。此頌夏安!

冰心一九九四年五月十七日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