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深度解讀 製藥界的龍象之爭

文/肖婧

案例提示:近年來中國和印度這兩個發展中國家的代表,在國民經濟的各行各業,特別是高新技術產業展開了激烈的競爭。在世界製藥業格局漸趨明朗的今天,中國和印度均已經躋身於世界製藥大國的行列。而大量「重型炮彈藥」的專利即將到期,這成為中國、印度這些後起製藥大國向製藥強國轉變的契機。在這種背景下,我們選擇將印度製藥與中國進行比較。如果說中國是一條龍,那麼大象就象徵著印度。海正作為中國外向型醫藥企業的一個縮影,它與印度的對比,向我們展示了中國與印度在製藥業的一場龍象之爭。

2005年3月,中國和印度的2004年經濟數據雙雙公布後,立刻引來歐美經濟界噓聲一片。2004年,中國是9.5%的神話式增長,印度則突然衝上8.2%的高峰,名列第二。中國和印度,這兩個龐大的文明古國,正在成為繼「四小龍」之後亞洲經濟的「雙引擎」。

以摩根士丹利為代表的大量國外投行一直在緊盯印度的發展。當印度傳出GDP增速追趕中國的消息時,當全世界的人們都在忙於比較中印經濟發展模式的優劣時,美國報紙宣稱:中國與印度正在進行一場「龍象之爭」。

「巨龍入場,但留意大象」,美國《基督教科學箴言報》這樣形容高速發展的中國和印度經濟。

英國《金融時報》首席經濟評論家馬丁·沃爾夫則認為:「中印兩個亞洲大國的經濟崛起,是我們這個時代最重要的一件事。」

如果說「中國製造」是中國模式的代名詞,那麼「印度服務」就是印度模式的代名詞,孰優孰劣?在人們還津津樂道於中印模式優劣比較的今天,在人們仍驚異於印度軟體業在國際崛起的今天,印度製藥業也同時引起了全世界的關注。

印度製藥的異軍突起和迅猛發展,對中國製藥業帶來了強大的衝擊。甚至有不少業內人士驚呼:印度製藥業將成為中國最強勁的競爭對手!

我們知道,任何一個行業的發展都與國家的整體經濟發展息息相關。要比較中印製葯工業的情況,就不得不先比較一下中印的社會經濟基礎。

中印兩國具有十分相似的國情,比如,同處亞洲大陸;人口總數都超過10億;世界上兩個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世界矚目的經濟高速增長;都擁有充足的廉價勞動力和大量具有管理才能和技術專長的高素質人才等等。種種相似,猶如一把「雙刃劍」,一方面為兩國製藥工業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另一方面也正由於兩國製藥工業趨同性較強,競爭亦演變得更加激烈。

目前,就中印兩國的製藥工業而言,其製造能力上都已進入世界大國行列,尤其是大宗抗生素的生產,兩國基本能左右國際市場行情。但兩國的藥品研發能力均較弱,都是世界上非專利藥物的主要生產者以及世界醫藥原料葯的主要供應商。具體可從以下五方面做一個比較:

1.企業格局:同中存異

中印製葯企業均呈現出「小、多、散」的企業格局。據統計,印度製藥行業分布著2萬多家註冊企業,90%以上是作坊式小企業;我國目前擁有6000多家醫藥企業,醫藥中小企業所佔比例為86.8%,水平基本相當。

但是,在印度除了那些作坊小企業,還擁有像Ranbaxy、Dr.Reddy''s、Cipla、SunPharmaceutical等在國際上有影響力的大型製藥企業。這些公司已不滿足於印度國內市場,正在把重點轉向美國市場。儘管中國一些製藥企業,如華北製藥、三九集團等,在規模上(以銷售收入為衡量指標)比印度企業大,但是在國際上的影響力遠遜於印度的大型製藥企業。雖然在我國也擁有像海正這樣在國際上知名的醫藥企業,但是與印度的大型製藥企業相比,還有較大的距離。

2.產業升級:印度走在前面

目前,印度的大型製藥企業均已完成由原料葯(特色原料葯)企業向仿製葯企業的轉型,與中國相比,印度具有了相應的製劑研發優勢。一旦一種專利期滿,在9個月內印度就能仿製成功,仿製非專利葯一經FDA審批後,3個月就可以上市銷售。中國和印度同時間進行同品種仿製,通常印度比中國早1—2年上市。

3.國際化水平:印度顯勝一籌

中國和印度生產的藥品都可以銷售到世界上100多個國家,出口額也基本相近。但是,印度藥物製劑的出口額佔總出口額的15%以上;而中國主要是附加值較低的原料葯出口,西藥製劑出口一直徘徊在1億美元左右,不到總額的4%。

在國際資本運作上,印度的步伐也快於中國。1996年,印度SunPharmaceuticals公司收購了美國底特律的Caraco製藥公司,進入了美國市場;Ranbaxy收購拜耳的非專利葯子公司Bayer Pasics,進入了德國市場,該公司在海外6個國家建有製造廠。目前印度已在中國建立了4家合資企業:即Lupin有限公司(位於廣州)、Ranbaxy廣州中國有限公司、崑山Rotam製藥有限公司(位於江蘇)、AurobindoTongling大同製藥有限公司(位於山西)。

反觀中國,雖然在非洲等發展中國家也建立了少數合資製藥企業,但是很少在資本市場收購或兼并發達國家的製藥企業,也很少直接投資西方國家,甚至沒有在印度建立藥品生產與經營企業。

4.專利制度:同一起跑線上

為了培育民族製藥業,多年來印度政府實施了一系列扶持政策。1970年,印度頒布的《專利法》,確認了程序專利(給予某一用以製造合成藥物的程序以專利),但並未確認產品專利,即對於食品、藥品等物質不授予專利,僅對製造方法授予專利。這鼓勵了印度製藥企業大量仿製藥品替代進口。

中國在1985年制定了第一部《專利法》,出於同樣的原因,中國的《專利法》也只對藥品的生產工藝進行保護,並沒有對藥品本身進行專利保護。因此,使中國的製藥工業在缺乏科研投入的情況下,靠仿製發展起來,基本滿足了人民的臨床用藥需求。

1994年印度加入WTO後意識到,專利法必須根據TRIPS進行調整,由於當時議會休會,總統便頒布了《1994年專利(修訂)條例》,以臨時適應TRIPS的要求。1995年3月印度臨時適用的行政條例到期失效,永久條例又因議會被解散而沒有建立起來,因而造成了印度與發達國家的矛盾。在世界貿易組織的監督下,印度最終做出了調整。

中國在1993年就對藥品知識產權政策進行了調整,對藥品實行有條件的行政保護,1992年與2000年先後修改了《專利法》。

目前,兩國的藥品知識產權政策都已基本與國際接軌。

5.研發投入:印度大於中國

藥品知識產權的實施,促進了兩國製藥工業的研究開發。目前,印度製藥工業研發支出已提高到占其銷售收入的2%左右,在專利藥物研究上也有了一些起色。大型醫藥公司研發投入已達到10%左右。阮氏公司(Dr.Reddy''s)在2004年研發投入高達銷售收入的14%。

而中國醫藥企業的平均研發投入不到1%,大型醫藥企業一般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1-3%,研發投入最高的海正葯業股份有限公司也只有8%。

中印製葯業的逐一較量,不難看出:中印製葯企業正在拉開「製藥界的龍象之爭」的序幕。由於海正的發展歷程與印度模式基本一致,作為中國製藥企業的代表,海正在這場中印葯企大戰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印度製藥業的快速崛起,在中國製藥界掀起了軒然大波。各種考察團紛紛開拔印度,去尋根探源。

在各界媒體紛紛探討「龍象之爭」的同一時期內,5月15日海正葯業的董事長白驊從印度考察回來。12天的切身體會,12天的耳濡目染,讓白驊回到台州後,便馬不停蹄地召開了一次有關海正今後發展的戰略會議。對於其間一些具體的話語,也許我們並不能得到確實的信息或者是錄音,但是毋庸置疑的是:海正的這次印度之行讓海正人自己明白——我們落後印度至少十年。

十年,那是一個漫長的時間。十年,讓人不由得想起文化大革命的蹉跎歲月,中國的發展停滯了20-30年,中國經濟也遠遠落後於「亞洲四小龍」。而現如今,人們的生活節奏在不斷加快,十年的落後又需要我們怎樣的努力才能趕上並超越?

其實,我們很難估算今後以海正為代表的中國葯企會在一個什麼時間趕上印度,但是我們擁有這樣一個目標:「不願做印度的下游企業」,就需要中國的製藥公司加緊國際化的步伐。

2003年海正葯業他汀類藥物銷售猶如火山爆髮式地增長,不僅為公司帶來了可觀的利潤,為中國帶來了大量的外匯,也使得各界人士開始關注海正。2004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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