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活的語言

「Stigmergy」是一個新詞。格拉西(Grasse,P. P. )新近創造了這個詞,用來解釋白蟻的築巢行為,大概也可推及其他群居性動物的複雜活動。這個詞是在幾個希臘語詞根的基礎上造出來的,那幾個詞根的含義是「激發工作」。格拉西意圖表明,是工作成果本身為進一步的工作提供了刺激和指令。他是在長期觀察白蟻築巢行為後得出這一結論的。除了人造的城市外,白蟻的巢大概要算自然界最龐大的建築了。如果白蟻站在巢邊照個相,而我們據此來評價一單個白蟻,那麼,它相當於一個紐約人,而比洛杉磯的居民顯出更好的組織感。非洲大白蟻(Maesbellicosus)的垤穴,有的高達十二英尺,直徑達百英尺,一窩裡生活著幾百萬隻白蟻。在穴的周圍,聚集著較小的、較年輕的蟻垤,好象城市的四郊。

巢的內部好象一座三維的迷宮。其中有螺旋式的迴廊和通道,有拱券式屋頂,通風良好,還有空調。有的大洞穴作真菌種植園,白蟻靠從這些園子獲得營養,也許還用它作取暖設備。有一個圓形的拱頂宮室里住著蟻后,這個室就稱作後宮。整個設計的基礎單位是拱券。

格拉西為了解釋這些細小、盲目、相對來說沒有頭腦的動物建造形體如此龐大、內部結構如此複雜的建築物的能力,便需要用自己的新詞來描繪它。是每一隻白蟻都有著一份圖紙,還是那詳細到每個拱頂的整個設計都編碼於它的DNA?或者,由於這麼多小小腦袋互相聯繫,整個群體便有了可與大承包商相比的集體的智慧力量?

格拉西把一批白蟻放進一隻盛滿泥土和木屑的盤子,觀察它們怎樣工作。木屑的成分是木質素,是種微型木料。開始,它們的舉止一點也不象個承包商。沒有誰站在那兒發號施令或收費。它們只是團團轉著跑來跑去,漫無次序地銜起土粒木屑又放下。後來,兩三顆土粒木屑碰巧堆疊在一起,這一來一下子改變了所有白蟻的行為。它們開始表現出極大的興趣,發瘋一樣把注意力集中到初始的柱上,給它加上新的木屑和土粒。達到一定的高度後,建築停止了,直到近處建成了別的柱子,他們才重新活躍起來。這時,構造由柱變成了拱,彎得勻勻的,然後合攏,一個拱券建成了。於是,幾隻白蟻又開始建造另一個拱券。

構造語言的工作大概也是如此。可以想像,原始的印歐語系的人偶然湊到一起,胡叫亂嚷著。有一次是被蜂包圍了吧,其中一個突然嚷道:「Bhei——!」這時,其餘的人就採用了bhei,一遍又一遍地重複,於是,這部分語言就作成了。不過,這是一種有局限性的、過於機械的觀點。這種觀點把音素當作木屑,意味著語法的深層結構是由象粘固木屑的某種粘合劑作成的。我不贊同這一觀點。

更有可能的是,語言只是活著,象一個生物一樣。我們談論活的語言時,彼此講述的就是這件事。我想,我們所說的「活」並不純是一個相象的比喻。我們的意思是語言真的活著。詞是語言的細胞,它們使語言的巨大身體活動起來。

語言生長、演化、身後留下化石。單個的詞象動物的不同的種,突變時有發生。不同的詞融合,然後交配,雜交詞和作為野生變種的複合詞便是它們的子嗣。有些混成詞酷象親本中的一方,而其另一方則是隱性的。一個詞今年的用法是其表現型,但它還有一個深層的、不變的意義常常隱藏著,那就是它的遺傳型。

如果我們對二者都更多了解的話,遺傳學的語言可用來以類似這樣的方式描述語言的遺傳。

大約在五千年前或者更早的時候,印歐語系的種種獨立的語言可能原是一種語言。操這一語言的人們由於遷徙而分離,這對語言產生了影響。這種現象可與達爾文在加拉帕戈斯群島觀察到的物種形成相比較,各種語言成了不同的種,跟始祖保留著足夠的相似之處,因而仍可看到同屬一族的相似性。種種不同的語言一直在變化著,變化的原因是操不同語言的人偶爾與自己的語言孤島之外的人接觸,還可能是隨機的突變。

但是,詞還有其他的性質,使得它們看起來、摸起來都象是活的、會動的、具有自己頭腦的生物。要感覺這一點,最好能找到一本把全部詞根上溯到假定的化石語言——原始印歐語——的詞典,把它們查出來,然後觀察它們的行為。

有些詞始於印歐語,後來湧入世界上很多地區的宗教。比如,blaghmen一詞意為神甫。它進入拉丁語和中古英語,形式是flamen,這是異教徒對神甫的稱呼;進入梵語作brahma,後來成了brahman(婆羅門)。Weid,意為看見,後來有了智慧和機敏的內涵。進入日耳曼語系,成為witan,進入古英語為wis,後為wisdom(智慧)。它又成了拉丁語里的videre(看見),於是有了英語的vision(視覺)。它加了後綴成為woid-o,於是又成了梵語veda(知識)。

Beudh一詞走了同樣曲折的旅程。它的本意是知道,到了古英語成了beodan,意為預兆。在梵語作bodhati,意為「他醒了」、「被啟蒙」,於是有了Bodhisattva(菩薩)和Buddha(如來佛)。

Bodhisattva中的sattva部分來自印歐語es,意為「存在」或「是」,後來進入梵語,成了sat和sant,同時也成了拉丁語里的esse和希臘語里的einai;einai成了某些詞的後綴-ont,意為存在,例如「symbiont」(共生)。

印歐語中的bhag,意為分享;進入希臘語變成phagein(吃),進入古波斯語作bakhsh(小費)——後來生出baksheesh(小費);到了梵語,因為bhage有好運的意思,它成了Bhagavadgita(有福人的歌)(其中的gita來自gei,意為歌)。

Hari-Krishna人唱的歌很接近英語,儘管聽起來不太象。Krishna(黑天)是毗濕奴的第八化身,名字來自梵語krsnah,意為黑人。這個詞來自印歐語kers,意為黑色(kers亦產生了ozem,意為黑色的表土,遞經俄語詞yi而來)。

這樣例舉下去顯然無休無止,它可以耗費人的一生。幸而在過去的一百年中,幾代比較語言學家已經將其一生投進去了。威廉·瓊斯(William Jones,1746~1794,英)1786年發現了梵語跟希臘語和拉丁語之間的相似之處,從那時起,他們的研究就進入科學之境了。1817年,弗朗茲·博普(Franz Bopp,1791~1867,德)出版了一本書,從此大家承認,梵語、希臘語、拉丁語、波斯語以及日耳曼語系所有語言之間聯繫如此密切,那麼,早先一定存在過一種共同的始祖語言。從那時起,這門科學就大致跟生物學平行發展著,只不過不象生物學那樣大張旗鼓罷了。

在這個領域中,那些不用負責的門外漢可以不斷找到神秘兮兮的樂趣。有一個直通通的問題,比如,盎格魯——撒克遜語中那個最有名的、最臭的、印不到紙面上的四字母髒詞 是怎麼來的?你要是找到了答案,那答案會提出令人難堪的新問題。現在我們就詞論詞。它來自peig。這是個讓人厭惡的、刻毒的印歐語詞,意為邪惡和敵意,咒罵話中少不了它。後來它成了poikos,再後來變成日耳曼語的gafaihaz和古英語中的gefah,意為仇敵。在日耳曼語中,它從poik-yos又變成faigjaz,在古英語中則為faege,意為註定要死,於是生出fey(蘇格蘭語,意為註定要死的)。在古英語中,它又成為fehida,於是有了feud(世仇)一詞;在古荷蘭語中則為fokken。不知怎的,從這些詞出發,它變成了英語中最厲害的罵人話之一,意思是「不到時候你就死!」現在,這一出不得口的惡意已經深埋在那個詞的最裡面,而其外表則顯示它自己不過是一個髒詞。

Leech(水蛭,螞蟥)是個迷人的詞。它是一個指醫生的古詞,同時又指水生動物水蛭(Sanguisugus),古代醫生用它吸吮人血而治病。兩個意思天南地北,但這裡卻發生了類似生物擬態的現象:作為醫生的leech,是用leech這個蟲子來治病的人;leech這個蟲子又成了醫生的標誌。作為醫生的leech來自印歐語leg,意為收集,這個詞派生出許多意為講話的詞。Leg後來成了日耳曼語的lekjaz,意為會念咒語的人、巫士。在古英語為laece,意為醫生(在丹麥語中,醫生一詞仍為laege,在瑞典語中為lakare)。由於leg有收集、挑選和講話等意思,於是產生了拉丁語legere,由此而有了lecture(講課)和legible(字跡清楚易讀的)等詞。希臘語中,它成了legein,意為收集和講話;legal(法律的)和legislator(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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