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大國家黨代表朴槿惠 朴槿惠的革新將繼續向前邁進

從踏入政界開始,我就一直主張要實現政黨改革與政黨民主化。然而,黨卻不為所動,就好像大衛與歌利亞對戰的情況 。事實上,這確實是握有黨權的人非常難以抉擇的事情。一旦改革,黨內立刻會面臨各項挑戰,也很難一絲不亂地得出黨的決議。當時處於不走改革那條路也可以的政治氣候中。

我成為大國家黨代表的同時,決心要將過去一直以來的主張付諸實行。這不是件簡單的事,雖是正確的路,卻也會讓運作黨務的人感到為難。然而我覺得如果沒人來做,政黨就永遠是私黨,國民所選出的國會議員將淪落成只會舉手的表決器。

我將之前一直主張的「政策政黨」、「院內政黨」、「數字政黨」三大目標一一實踐。為了建立院內政黨,首先必須做的是改變議員總會。議員總會簡稱「議總」,當黨內有必須決定的重要事項時,議員全體聚到一起商議並決定。

首先必須改變的是議總會場的會議形式。之前是黨總裁或黨代表坐在台上的大椅子上,面對議員們坐著舉行會議。我撤掉了那把椅子,改坐議員們之間的位子,以黨代表也是一名議員的方式開會。我這樣的做法使原本權威式的氣氛消失了,過去晚輩議員無法在前輩議員們面前坦然地表達想法的情況也消失了。

這麼一來,議總會場就變得像戰場、市場一樣吵。如果說之前的議總是指導部決定所有事之後單純形式化地開會,現在則變成在議總會場上決定所有事。如果不經過議總而由指導部任意發表事項,在下一次的議總會場就會被聲討。在議總會場里,高聲交談是普遍情形,若對誰的發言深感滿意也會毫不吝嗇地誇讚:「不錯嘛!」有些記者甚至說,看大國家黨的議總就像是在看美國西部片的感覺。

自從我成為黨代表後,議總會場變成了充滿許多選擇的岔路。其中,最為印象深刻的是討論《國家保安法》時,法制司法委員會在會場徹夜進行了馬拉松式的長時間會議。

2004年秋天,盧武鉉總統在某電視台主張廢除《國家保安法》之後,全國開始因為這個問題而產生了非常尖銳的對立。我的立場是絕對無法接受廢除《國家保安法》。雖然《國家保安法》的法條之中有些可能有侵害人權的隱憂,但我相信可以用修改的方式進行,也就是說,我主張不廢除而以修改法條的方式繼續保留《國家保安法》。

在大國家黨內也對《國家保安法》展開了非常熱烈的討論。議員們各有不同的意見,「如果堅持維護《國家保安法》,我們會顯得太過守舊。不如我們假裝堅持不成,就讓步吧。」有這派的意見,也會聽到「絕對不行,一字也不能改」的意見,或者「可以修改,但是核心部分需要保留才行。如果再更進一步修改原先的修改案,就等於是廢除了啊」。議員們彼此激烈地爭論著。

執政黨提出了《國家保安法》廢除案,想以國會過半數的議席來通過此案。我看到這項足以動搖國本的重要法案即將被強行處理,說什麼也要極力阻止。所以在成為黨代表以來第一次佔據了法制司法委員會的會場,要求長時間討論此議題。

國會即將於2004年12月底召開全體會議,所以針對《國家保安法》所持的立場,黨內舉行議總做出最終決定。有些議員坐在椅子上,有些議員站著,甚至有些坐在地上。大家的眼神都呈現疲憊,經過幾天幾夜的會場佔據,平時的乾淨裝束早已不見。最終討論的這一天,議員們將自己的國家觀與價值觀全都傾瀉出來。將近四十位議員上台發言。我沒有漏掉任何一位發表的言論,全部一一記錄,筆記本里寫下了密密麻麻的字。

這天,在超過十二小時不眠不休的馬拉松式議總之後,對於修改幅度與範圍,我們仍有相當的異見。特別是最為核心的僭稱政府法條以及《國家保安法》更名的部分,還是沒有一致的意見。對此,議員們以最民主的方式,也就是通過投票委託黨代表我來決定,如此議總才總算告一段落。最終,我們堅守住了《國家保安法》。

《行政中心複合都市法》、私校法場外抗議、黨名變更、黨革新案等,每當需要做決定時,就會展開無數的討論。有時議員們會想揪對方衣領激動大喊,甚至動用投票表決的方式。但一走出議總會場,於私又會回到感情要好的同事。所以,議總會場儼然已成為真正民主主義的道場。

為了政黨改革,有時甚至還會聽到別人說我傻,那是指放棄公薦權的事。如果說黨代表每到選舉時都擁有決定候選人的莫大影響力,那麼那個政黨勢必成為黨代表的個人私黨。「您真的要放棄公薦權嗎?」當周遭人士知道我真心要放棄公薦權時,開始出現勸我的情況。

「政治不是那樣搞的。只是做做樣子,大概照顧一下自己人就行了,您為何要那樣?」

「政治是將自己派系養大,將來才能做大事,不是嗎?政治只不過是一場一場的秀啊!」

有些人板起臉孔,有些人生氣,有些人試著說服。自從政以來,第一次有這麼多擔心我的人罵我。然而,那不是我的做事方式。只要我認為是對的,就必須去做,並以真心去做。如果只是做做樣子,很快就會被看穿,最後只會招致自己蒙羞。即使會吃虧,我還是不會改變信念。

就任黨代表後,我隨即面臨第十七屆國會總選。此時,從比例代表的公薦入手,展開了大國家黨的「公薦革命」。比例代表,向來的慣例是由黨代表指定自己信任的人擔任,但是我堅持一概不介入公薦,所以大國家黨的比例代表個個都是各領域最優秀的專家。他們實力雄厚,稱之為大國家黨的政策達人也不為過。在我當黨代表的這段期間,舉行了四次再補選,我也一概不介入公薦。

2006年地方選舉時,我將公薦權放給市、道的黨部。在此過程中出現了許多雜音。因為是剛開始試行的革命性做法,自然有很多混亂。「沒有能力的人也受推舉了」、「當地委員長收了賄賂」——爆出了許許多多的消息。很不幸地,因為這樣,有兩位中堅黨員也被黨內直接向檢察官告發。

部分媒體甚至刊登了「朴槿惠走在實驗政治的岔路上」這樣的新聞標題。然而,不管是什麼制度,一開始難免有適應期,只要方向正確,修正副作用即可。如果一開始就擔心副作用而什麼事也不做,改革將會寸步難行。幸好,地方選舉我們獲得了大勝,也因此使歷經辛苦過程的地方黨部有了新的公薦體制。有了這樣的體制,才有最了解地方且長久以來與當地居民在一起的人出來為人民做事。

黨代表任職期間,我持續推動政治改革。雖然那段時期我聽到很多批評,說我「連政治的『政』字都不懂」、「沒有強硬的魄力」、「就是因為她這樣,需要人的時候才會沒人挺她」,諸如此類的聲音絡繹不絕。然而,我絕不後悔那樣的做法,因為我相信我做的改革是人民真心期盼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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