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十而立

沒有一個人知道王老爺在家中藏了多少現金,甚至連王大都不知道。有關父親的錢財情況,王大所知道的,只是兩年前過世的姨夫譚先生曾從香港匯過幾次錢到美國來。而自姨夫去世以後,父親再也沒有收到來自中國的匯款。但是他從來都沒看到過父親為錢的事發過愁,也很少看到他與人談論自己錢財的事情。在心情好的時候,他會像強盜掏槍一樣快速地掏出一張百元美鈔給自己。王大在加州大學學習經濟學的四年期間,經常被父親的財政體制搞得糊裡糊塗。他從來沒有自父親的手上接過一張支票。當他需要錢的時候,得到的總是一張張嶄新的百元美鈔。不論是交學費、交伙食費、交住宿費,他用的都是百元大鈔。有時,這些百元美鈔還真是讓他感到不好意思。

然而,他的父親始終未曾想過用錢寵壞他。他在大學讀書時,口袋裡的錢被限制在每個月五十美元以內,而且老人家要求他每個月都要開列賬單。賬單上須逐條記下每項支出,雖然不用十分詳細,但是必須誠實。有一次,因為好奇,他在一位菲律賓同學介紹的妓女身上花了五美元。他厭惡那次的經歷,也被困擾了好長一段時間;此外,他也不知道此項花費該如何在賬單上支列。最後,他的記載是這樣:「美國在校大學生根據經濟學的觀點施展實際性生活的體驗——五美元。」父親對這筆賬從來也沒有提出過疑問。

在受過了四年美國教育之後,王大也接受了不少美國的觀念,其中之一就是要自我獨立。畢業以後,他為繼續接受父親的資助而感到羞恥。這種態度使他的父親感到大惑不解。在中國,父親或兒子誰較有錢誰就該接濟對方,而彼此間互相接濟也是天經地義的事,沒有人會感到羞恥。「你現在打算做些什麼?」父親在他畢業後問他。

「我想找個工作。」他告訴父親。他帶著嶄新的畢業證書,沿著加利福尼亞大街、蒙哥馬利大街和桑瑟姆大街奔波了幾個星期,試圖找尋一個適合於他專業的工作。在經過三十多次短暫面談之後,只有一家保險公司對他稍感興趣。但是,當他們發現他不會講廣東話時,馬上決定不錄用他。在知道了自己的劣勢之後,他下定決心要開闊自己的眼界,把自己的經濟學置於腦後。因此,他在漁人碼頭的一家美國餐館找了一份洗盤子的工作。當他回家宣布這項獨立性的工作時,他父親為其工作的性質所震驚,差點兒昏倒在地上。「我不許你去做那份工作!」他吼叫著,「我們家沒有人可以去給別人洗盤子……」

王大又奔波了兩個多月,努力尋找一份坐辦公室的工作,結果仍是一無所獲。最後,通過姨媽譚太太的調解,他重新回到學校,進入了加州大學的醫學院。他對這門新的學科並不中意,但這可使他至少在五六年內用不著再去尋找工作。他父親也覺得滿意。在他眼中,儘管對西醫評價不高,但總覺得醫生這個職業還算不錯。

在加州大學醫學院,王大碰到最大的難題是愛情。他以前曾經談過戀愛,但所受的創傷一次比一次嚴重。他也不知道為什麼,但是至少他在柏克萊讀書的時候並不怎麼為戀愛的事情煩心。到底是因為住在舊金山而有著較多的社交機會,還是因著年齡的增長而對生活更加認真,或者是因為自己已到了最渴望女人的年齡?他搞不清楚。他喜歡美國女孩;她們對他具有一種強烈的吸引力,特別是在生理上。一些美國女孩還會送他身著泳裝的照片,他喜歡她們,但他知道父親絕對不會允許他娶一個美國人,他也知道,許多美國父母也不會允許他們的女兒嫁給中國人。他和許多美國女孩約會,但都從來沒有認真過。他非常喜歡和她們在一起,覺得她們既放得開又有情趣,不像那些和他約會過的大多數中國女孩那般不解風情。中國女孩,特別是從大陸來的,通常拘謹有禮,有些女孩十分自負,知道華人中的男女比例使她們處於有利的地位。王大知道「男女六比一」的形勢已經成為一個社會問題,所以每當遇見一個來自中國的女孩的時候總會懸崖勒馬地控制著自己。他曾經約會了一位剛從台灣來的女孩,消息傳開以後,所有的老光棍們,包括一群住在蒙特利的,都涌到舊金山來與她約會。這位女孩,曾經身穿不值兩美元的藍布旗袍,如今穿著六美元的花旗袍去聽音樂會、看歌劇。王大懷疑她在被那麼多饑渴的單身漢寵壞之後,是否還會接受看電影的邀請了。

之後,他認識了一個出生在斯托頓的中美混血女孩,她在城市學院研修音樂,他們在外邊約會了許多次。王大發現她像一般美國女孩一樣生性快樂,惹人喜愛,風情萬種。四個月過後,王大開始認真起來。他確信父親不會反對自己娶一個中美混血女孩。她的家庭背景不錯,她的父親在斯托頓擁有一家超市,所有的兄弟姐妹都上了大學。她在家裡是最小也是最漂亮的一個,長著一雙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留著一頭長長的披肩秀髮。一個星期六的晚上,他們在格蘭大道遠東餐廳內的一個單間共進晚餐時,王大對混血女孩說:「瑪麗,今晚我們別去看電影了。我想帶你回家見見我父親。」

「噢,我們還是去看電影吧。」瑪麗說,「我非常想看《後窗》。如果錯過這次,下次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再上映。你知道,它已經是老片子了。」

「但我想讓你見見我父親。」

「換個時間吧,勞倫斯。」瑪麗說,「四個多月來,我一直叫你勞倫斯,可是到現在我仍然感到不習慣。這名字有點滑稽,聽起來怪古板的。你為什麼不用你的中文名字?」

「王大在中國是沒什麼問題。但在這個國家,每個人都叫我大王。大王在中文中的意思是『土匪頭』。所以我讓一位同學給我起了一個美國名字。」

「為什麼她給你起了個勞倫斯?難道她是個老處女嗎?」

「不,他是一位男生。他在學習中文。他給我起名勞倫斯,是為了幫他記憶中文。」

「我不懂你的意思。」

「『勞——倫——斯』的意思就是『老——人——死』。只要他記住了我的名字,也就記住了這個中文句子。在『土匪頭』和『老人死』之間選擇,我寧願選擇後者。」他希望把瑪麗逗笑,可她只是做了個鬼臉。她做鬼臉時的樣子非常可愛,尤其是她皺鼻子時。

「為什麼你不換一個名字?」她說,「為什麼不用一個較普通的名字,例如湯姆、喬治或拉里?對,為什麼不用拉里?它和勞倫斯的發音蠻接近的……」

王大沒有搭話,使勁地咽了一口唾液,以帶著顫抖的聲音說:「瑪麗,你願意嫁給我嗎?」

這時,侍者來上菜了。瑪麗啜著茶水,直到侍者離去。「我已經訂過婚了,勞倫斯。」她說著,垂下了美麗的大眼睛。

王大注視著她,接著也咽下一口唾液,「可你從來沒有告訴過我。」他突然說,聲音中帶有一股怒氣。

「我從未想到你是認真的。」

「我還能有別的意思嗎?」王大氣憤了,他現在是真正受到了傷害,「我每星期都帶你出來,那還不算認真嗎?」

「帶我出來的人可多著呢,那並不表示說我每一個都得嫁。」

「可你讓我吻了你!」

「噢,不談這些了。」瑪麗說,「我們吃飯吧,菜都變涼了。」

「至少你也應該告訴我你已經訂過婚了。」王大說。

「噢,看在上帝的分上,我們不談這些。難道我非得滿街敲鑼打鼓地告訴大家我已經訂婚了嗎?迪克目前在日本,他是個軍人。我不想誇耀他。」

「那你就不應該讓我吻你。」王大說。

「噢,你肯定是個老古板。就像你的名字一樣。我想你們這些在中國長大的男士都是這個調調。」

「我想你和什麼人都會接吻!」

瑪麗扔下筷子,抓起小皮包和外衣,一句話也沒說就離開了餐廳。王大一時愣住了,但很快便追了出去。「瑪麗!瑪麗!」他叫著,在格蘭大道往南去加利福尼亞大街的路上追上了她。但她不理睬他,穿過大街,在聖瑪麗教堂門前上了一輛計程車,揚長而去。這是他們的最後一次約會。

王大認真地讀了兩個星期的書,想藉此把瑪麗驅出自己的心中。有時,當他在讀醫學書的時候,真希望有人能夠發明某種藥品,可以治癒一個人的相思病及被傷害的自尊。瑪麗甩了他,他受到傷害,但他並不恨她。也許那就是為什麼會對一個女孩難以忘懷的原因。他知道刻苦學習並不能使傷口完全癒合,就去看了許多的電影,讀了許多的雜誌,都是有關愛情和心理學方面的。有時,當他在口袋書或雜誌中讀到有英雄在失去心愛的女孩後,經過一番努力又贏回女孩芳心的故事,就會非常的開心。他常把自己比擬成英雄,並幻想那些女孩都是芳心難以攫取的,但最後她們必定會滿懷激情、愛情且謙卑地回到英雄的身邊。

但是,公式化的虛構故事只能給他暫時的安慰,就像喝一口威士忌或白蘭地一樣,酒勁過後,失望會讓人更加難以忍受。好幾次他都想給瑪麗打電話,但每次投入硬幣之後,他又改變了心意。「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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