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葫蘆案 第四節

「你就叫我春霞好了。」

高個子女人腰上扎著花布圍裙,手裡拿著一把修剪花枝的剪刀,滿面笑容地對家玉說。她的身旁站著一個長得圓頭圓腦的中年人,不住地向家玉點頭哈腰。他的中文說得不太流利,因此家玉猜他是日本人,又覺得哪兒不太對勁。與端午在電子郵件中的描述不同,春霞對她很客氣,甚至有點客氣得過分。端午和吉士說她長得像孫儷。還真有那麼點意思。尤其是牙齒。春霞一再抱歉說,家裡實在太亂了,實在不好意思請家玉進去。

「如果你有時間,我們可以去外面喝杯咖啡。大市街新開了一家星巴克,就是路遠了點,你喝不喝得慣咖啡?要不,我們去『棕櫚島』喝茶?」

春霞提到「家裡」一詞,讓家玉深受刺激。看來,這個非法入侵者已經把這兒當成她自己的家了。

「哪個地方更近?」家玉不冷不熱地問道。

「那就去棕櫚島好了。就在我們小區會所的樓上。你等一下呢,我去換身衣裳就來。」

隔著玄關的多寶閣,家玉悲哀地發現,這個花費了她好幾個月,精心布置的家,已經變得有點令她陌生了。電視柜上方的牆上,原先掛著一幅唐卡。這幅唐卡,是鶴浦的一位副市長送她的。據說是請日喀則扎什倫布寺的一位喇嘛畫的。可現在已不知了去向。取而代之的,是一幅巨大的裴勇俊電影招貼畫。這幅畫似乎在暗示她,剛才那個長得圓頭圓腦的中年男子,也許是韓國人。考慮到鶴浦是韓資企業比較集中的地區,家玉覺得自己的猜測是合理的。

沙發雖然還在原來的位置,可上面蒙了一塊鏤空網眼的飾布,多了幾塊紅色的有太極圖案的靠墊。沒錯。高麗棒子。讓家玉受不了的,是茶几上的一隻龍泉青果盤,那是浙江一位高級陶瓷工藝師的獲獎作品,如今被春霞吐滿了果核。

在會所二樓的茶室里,春霞把她帶到一個靜僻的角落,相對而坐,開始了女人間不動聲色而又工於心計的交談。

早上八九點鐘。茶室里還沒有什麼顧客。西窗邊坐著一對年輕的情侶,他們的身影被高大的塑料棕櫚樹擋住了。他們在玩猜骰子的遊戲。茶座的椅子不知為何被設計成鞦韆的形狀,又有點像吊床,點綴著些綠色的藤蔓,也是塑料的。椅子雖說不會像鞦韆一樣地晃動,但無疑加深了家玉的不安之感。

春霞先給自己要了一杯碧螺春,然後問家玉想喝點什麼。家玉要了一瓶啤酒。瓶口卡著檸檬片的「科羅拉」。隨後她們就論起了年齡。春霞比家玉大一歲,於是她立刻改口,稱家玉為妹妹。春霞像是不經意地問起她的家庭和孩子,家玉一一如實作了回答。當對方問及她的職業,家玉開始懷疑,對方這是在稱她的分量,便適當地作了些隱瞞,只說自己在公司里做事。這個女人一切都大。大手,大腳,大臉盤。眉毛中還趴著一枚大黑痣。由於個子高,胸前鼓鼓囊囊,卻不顯得庸贅。她穿著一件短袖黑色絲質襯衫,脖子上有一串綠松石的項鏈,裸露的臂膀白皙圓潤。

家玉總覺得她的身上有一種特別的氣味。不是化妝品或香水的味道,而是某種與她職業相關的特定的氣息。似有若無,卻又不容忽略。家玉委婉地提到這一點,希望她接下來的話能有助於自己判斷她的身份,可令家玉做夢也不會想到的是,春霞的回答讓她嚇了一跳。

「你是問我身上的味道?」春霞俯下身子,裝模作樣地在自己的胳膊上四處嗅了嗅,然後笑道:「是死亡。如果你不害怕的話,準確地說,應當是屍體。真的,我不騙你。」

「這麼說,你是在殯儀館工作嘍?」

「當然不是。我僅僅是死神的使者而已。」春霞再次笑了起來,「你害怕屍體,對不對?你用不著那麼緊張。用不著。總有一天,你和我都會變成那樣的。」

儘管聽出她話中有話,可家玉還是忙不迭地換了一個話題。

春霞東一句西一句地與家玉拉著家常,絕口不提房子的事。談話偶爾冷場,春霞也毫無不安之色。她得體地替家玉將檸檬汁擠入酒瓶,又給她要了一盤開心果。她甚至還提到了《一千零一夜》,她說,小時候,在讀這本書的時候,總也搞不清楚書中時常提到的「阿月渾子」到底是什麼。「嗨,什麼呀!原來就是開心果。」

她把果碟推到家玉的面前,「這是椒鹽的,味道還可以,你嘗嘗?」

家玉坐在那兒沒動。她心裡十分清楚,對方東拉西扯,不過是在強調她此刻的某種優越感。她不願意首先提起房子的事,她並不著急,實際上,也是在暗示家玉先開口,彷彿在說:開始吧,還等什麼呀?

既然如此,急性子的家玉,有時不免會把複雜的事情想得過於天真的家玉,決定單刀直入,提出她的問題。這正是她此行的目的。

「你打算什麼時候從我的房子里搬出去?」她生硬而又突兀地問道。

「為什麼呀?」春霞對陡然變得緊張的氣氛早有所料,她笑著反問家玉。隨後又補了一句,「我在這裡住得好好的,為什麼要搬出去呢?」

「可那是我的房子。」家玉一口氣喝掉了瓶子里不多的啤酒,用餐巾紙在嘴唇上按了按。

「妹妹,你的性子看來蠻急的,是不是?我們有話慢慢說好不好?」春霞問她要不要再來一瓶啤酒,家玉冷冷地回絕了。

「你剛才說,那是你的房子。不錯,你也可以這麼說。」春霞道,「不過,嚴格地講起來,那房子既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而是國家的。如果你了解一下相關的法律常識,就會明白,房子,連同它下面的那塊地,都是國家的。你的使用權只有七十年,對不對?考慮到這房子是五年前銷售的,你實際的使用年限只有六十五年,對不對?那麼,六十五年之後,這房子又是誰的呢?所以說,你和我一樣,不過是承租者,我從頤居公司的手裡合法地租下了這所房子,也有受法律保護的正式合同。我們之間沒有交道。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我能不能看看你的合同?」

春霞有點哀矜地望著自己的對手,「合同我忘了帶出來。就算我帶來了,我也不會給你看。憑什麼啊?我也沒有讓你出示你的房產證呀!」

春霞提到了房產證,讓家玉心頭一陣發緊。她知道,端午將房產證落在了頤居公司,而頤居公司已經消失了。她暫時無法提供任何文件,來證明自己對房子的所有權。她曾去房管中心問過,要補辦房產證,至少需要三個月的時間。現在,她已經實實在在地感覺到,她和春霞之間的房子糾紛,似乎不像她原先想像的那麼簡單。就像端午曾經反覆提醒她的,這個社會中的任何一件小事,你若不追究便罷,如真的追究起來,都是一筆糊塗賬。所謂的法律,實際上作用非常有限。

「妹妹,你先別生氣。你今天來找我,大家坐下來喝杯茶,也是難得的緣分。實際上,我和你之間,沒有任何糾紛。你將房子租給了頤居公司,而頤居公司又將你的房子轉租給了我,是不是這樣?如果你想收回這所房子,你應當首先去找頤居公司解除合同,公司自然會來與我們協商終止合約的事,他們必須賠償我的損失。你現在跳過中介公司,直接找到我,從法律上講,是說不過去的。我們是一個法治國家。當然了,現在的法律有些地方還並不健全。」

「你的意思是不是說,假如頤居公司永遠消失了的話,你就可以心安理得地霸佔原本就屬於我的房產?」家玉不客氣地打斷了她的話。

「怎麼,頤居公司消失了嗎?這話是怎麼說的?」

「這家公司似乎一夜之間就不見了。我們現在還不知道究竟是怎麼回事。我們已經找了它好幾個月,沒有任何消息。不過,你也用不著裝著不知道這回事。」

龐家玉對春霞的裝瘋賣傻,感到十分惱怒和厭惡。她從手提包里取出一個精緻的煙盒,取出一支煙,正想點上,就聽見春霞道:

「你抽煙?這不好。女人抽煙,尤其不好。戒掉吧,越早戒越好。我這麼說是有科學上的依據的。香煙中所含的致癌物起碼有四十多種,能不抽盡量不要抽,我是為你好。」

她看見家玉完全沒有理會她的勸告,就輕輕地嘆了一口氣,站起來,將窗戶打開了一條縫,「你剛才說,頤居公司消失了,那麼大一家企業,在鶴浦就有好幾家連鎖店,怎麼說沒就沒啦?你們有沒有向公安局報案?」

「我今天專門來找你見面,不是想和你吵架的。誰都不想走到那一步。」

「你說的那一步,指的是哪一步?打官司嗎?老妹子,你不用這麼遮遮掩掩,有話不妨直說。再說一遍,我們是生活在一個法治國家。該打官司就打官司。沒問題。中國人有一個傳統的習慣,死要面子,屈死不訴訟,那不好。我是說,如果你向法院提出訴訟,我當然樂意奉陪。」

「那麼,你的意思,我們只能在法庭上見嘍?」

「是你的意思,並不是我的意思。」春霞似笑非笑地望著她,似乎在見面的過程中,她一直在等著這句話。

「不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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