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產業大變革/比特市場沒有比特,就沒有前途

談到預測和發動變革時,我認為自己是個極端主義者。即使這樣,當變革事關技術、法令和新的服務業的發展時,事情的演變速度還是快得超出我的想像——電子公路上顯然沒有速度限制。這有點像以時速160公里行駛在高速路上一般。我剛剛弄明白自己的車速有多快,呼的一下,一輛賓士急馳而過,接著又是一輛,然後第三輛又絕塵而去。哇!

它們的時速一定有120英里。這就是信息高速路快車道上的生活。

儘管變動的速度比過去任何時候都快,帶動創新步調的卻不再是晶體管。微處理器或光纖等科學突破,而是像移動計算、全球網路和多媒體這樣的新的應用。這部分地是因為現代晶元的裝配設備成本高得令人咋舌,非常需要以各種新的應用方式,來消耗晶元中所有的計算能力和存儲容量;同時,這也是基於在硬體開發的許多領域,我們已經非常接近物理極限了。

光波行進:英尺需要大約十億分之一秒,這個事實不太可能改變。當我們把電腦晶元越做越小時,它們的速度可能會加快一點,但要想在電腦的整體威力上有大的突破,就必須設計新的解決方案,例如,讓許多機器同時運行。目前,電腦和電信上的重大變化都來自於應用層面,這種變化根源於人類的基本需求,而不是基本的材料科學。華爾街也注意到了這一點。

最近,素負盛名的作家兼工程師、貝爾科公司(它從前是7家小貝爾公司唯一的研究機構)負責應用研究的副總裁鮑勃.拉基(BobLuck)提到,他不再依賴閱讀學術出版物,來了解最新的科技發展,而是求助於閱讀《華爾街日報》。假如你想眺望「比特」產業的未來,最好的辦法之一就是把望遠鏡的三腳架分別伸入美國的企業、商業界和法規制定部門,在紐約證券交易所,美國證券交易所和全國證券交易商協會自動報價表手統都插上一腳。

當QVC公司和維康公司(Via)爭相收購派拉蒙公司時,分析家曾宣稱贏家也將是輸家。不錯,派拉蒙、自從維康向其求婚後,財務狀況一路直線下滑,但即使這樣,它仍然是維康心中的尤物,因為它現在擁有的比特種類更廣泛了,無論是薩姆納.瑞德斯頓(維康公司老闆)還是巴里.迪勒(派拉蒙老闆)都很清楚,假如你的公司只製造一種比特前途就炭發可危、派拉蒙的故事是關於比特的,和老闆們的自尊心無關。

比特的價值很大一部分要看它能不能重複使用。從這個角度上看,米老鼠比特可能要比阿甘(Fump)比特值錢得多…米老鼠比特甚至會以冰棒的形式出現(成為可消耗的原子)。更有趣的是,每1小時就會有超過12500個新生命在不斷壯大迪斯尼(Dlsney)忠實觀眾的陣營。1994年,迪斯尼的市場價值是20億美元,遠勝於貝爾大西洋公司(BellAtlantic),儘管後者的銷售額比迪斯尼高出50%,利潤也是它的兩倍。

比特的運送運送比特是比深陷殺價競爭泥潭的民航業還要糟糕的生意。電信業受制到了非常厲害的程度:尼奈克斯公司只能在紐約市布魯克林區(Brook1yn)最陰暗的角落設置電話亭這種電話亭的壽命只有48小時,而不受管制的競爭者卻可以把電話亭設在繁華的第五大道和公園大道上,乃至航空俱樂部的休息室中。

更糟的是,電信業的整個價格體系都即將瓦解。今天的通信費用是由通信的時間、距離的長短或比特的數量來決定的,這三種標準很快都將成為空頭標準。現有體系在時間(從1微秒到1天)、距離(從1英尺到5英里)和比特(從1比特到200億比特)三方面的各種極端情況的衝擊下,正在出現巨大的裂縫。過去,當各方面的差異還沒有這麼極端化時,這種體系運行得還不錯。當你使用9600比特/秒的數據機時,會比2400比特/秒的數據機通信時間更短,因而可以少付75%的費用。但是,誰會在意其中的差別呢?

然而,現在影響面擴大了,我們的確很在意費用的差距。以時間為例,假如不考慮傳輸速度和比特數量的話,是不是我就得相信看兩小時電影和進行30次不同的為時4分鐘的通話,應該付同樣的錢呢?假如我可以用125萬比特/秒的速率發傳真,那麼,我需要付的費用真的只有目前傳真價的1/125嗎?假如我在採用非對稱數字用戶環線的電影頻道上,以16000比特/秒的速率附帶傳輸聲音的話,我真的只需要為兩小時的通話付5分錢嗎?假如我岳母出院回家的時候,帶著一個遠程監控的心臟起搏器,必須利用一條通到醫院的開放線路,以便醫院每小時監控幾個隨機布置的比特,我們能像計算《亂世佳人》影片的120億比特的傳輸費用一樣,為這類比特計費嗎?試著弄清楚這個商業模式看看!

我們必須發展出一套更聰明的辦法。這種辦法可能不是把時間、距離或比特數當作主要變數和計費標準。也許應該讓大家免費使用帶寬。我們根據所購之物的價值來購買電影、遠程健康監控設備和文件,支付的費用中並不包括傳輸信道費。如果根據玩具中所包含的原子數量,來決定玩具的出售價格的話,未免有些不近情理。現在該是好好了解比特和原子所代表的意義的時候了。

如果一家電信公司的管理層,將公司的長遠戰略僅僅局限在運送比特上,那絕對不符合股東的最大利益。擁有比特或使用比特的權利,以及大大提高比特的附加價值,都必須是公司長遠戰略的一部分。否則的話,將無法增加收益,電話公司會面臨滅頂之災。

因為,在這一行業中,電話服務正迅速變為一種商品,其價格由於激烈的競爭和越來越多的帶寬而日益跌落。

在我逐漸長大成人的時候,每個人都痛恨電話公司(成年後,我把保險公司列為第一討厭的東西)。50年代,每個小孩肚子里幾乎都藏著一些騙電話公司的詭計,大家都把它當成冒險遊戲一樣,樂此不疲。今天,有線電視公司榮幸地成為新靶子,因為許多有線電視公司服務不佳,卻還不斷漲價。更糟的是,他們並不是「大眾傳輸工具」,這幫人還控制著線路中的傳輸內容。

由於最初開播有線電視的本意是進行多種社區服務,有線電視業享盡了不受管制的壟斷行業的種種好處。當有線電視經營者開始組合、發展成為全國性網路時,人們才注意到這些公司確實不僅控制了電信通道,同時也控制了傳播內容。和電話公司大不相同的是,除非在地方性和社區性服務上,它沒有義務提供「路權」(right-of-way).。

電話業的管制建立在一個簡單的原則基礎之上:每個人都有權使用電話線路。但是,假如寬頻系統比較接近今天的有線電視。系統而不是電話網路的話,那麼情勢就變得暖昧不明了。假如給予他們選擇機會,頻道擁有者是否會欣然迎納節目內容的擁有者,而置公平的原則於不顧呢?對此,美國國會懷有深深的不安。假如你既擁有頻道,又能掌握傳播內容,你還能維持超然的立場嗎?

換句話說,假如美國電話電報公司和迪斯尼公司合併的話,小朋友觀賞迪斯尼出品的米老鼠卡通,是不是就會比觀賞兔寶寶(BugsBunny)卡通便宜許多?跟誰結盟?

1993年秋,當貝爾大西洋公司同意以214億美元,買下有線電視巨頭電信公司時,研究「信息高速公路」的學者都把它視作一個重要信號:數字化時代真正到來了!這次購併彷彿就是剪綵儀式。

然而,這一購併不僅有悸於相關法規的邏輯,也有違常識。電話和有線電視從來就是對頭,法規也排除同時經營這兩類業務的可能性,並且,環狀和星狀網路更是水火不相容。此舉單單投資水平之高就已令人膛目結舌。

4個月後,當貝爾大西洋公司與電信公司的交易告吹時,鐘擺又盪向另一個極端,新的論調出現了:購併的失敗將延遲信息高速公路建設的工期。數字化時代驟然之間又顯得遙遙無期了。電信公司的股票價格下跌了30%,其他相關的公司也遭池魚之殃。慶祝的香擯只好再倒回酒瓶之中。

但我的觀點是,這並不是多麼嚴重的災難。事實上,貝爾大西洋公司和電信公司的協議是最沒有意思的企業購併案之一。這有點像銷售不同尺寸水管的兩個供應商決定要合併產品目錄一樣。這場購併根本與深層次的傳播頻道與內容的結合無關。頻道與內容的結合,意味著比特生產和比特傳輸連成一體。1994年,迪斯尼公司和好萊塢之王邁克爾.奧維茲各自與3家地區性電話公司結盟,這才是更有趣的事情。

消費電子業一直試圖與娛樂公司結盟。原則上說,這是個強有力的想法,但到現在為止,卻未見多少協調成功的例子,原因在於各種各樣的文化差異。當索尼公司斥資購買CBS唱片公司(CBSRecords)和當時的哥倫比亞影片公司時,美國一片嘩然。就像洛克菲勒中心(Rockefellerter)易主一樣,日本人的一擲於金,引發了一場關於國家文化遺產是否不僅在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