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大帝流火 第二節 不畏生死艱途的亘古大巡狩

隆冬之時,嬴政皇帝開始了最後一次大巡狩的秘密謀劃。

對於嬴政皇帝的巡狩,天下已經很熟悉了。平定天下之後的短短十年里,皇帝已經四次巡狩天下了。若從秦王時期的出行算起,則自秦王十三年開始,嬴政的出行與巡狩總共八次,一統之前的秦王出行視政三次,一統之後的皇帝巡狩五次。大要排列如下:

秦王十三年(公元前234年),時年嬴政二十六歲,第一次東出視政到河外三川郡。其時,桓碕大勝趙軍於河東郡,殲趙軍十萬,殺趙將扈輒。嬴政趕赴大河之南,主要是會商部署對三晉進一步施壓。就秦之戰略而言,秦王這次出行,實際是滅六國大戰的前奏。

秦王十九年(公元前228年),時年嬴政三十二歲。其時,王翦大軍滅趙。嬴政第二次東出趕赴邯鄲,後從太原、上郡歸秦。這次出行兩件大事:一則處置滅趙善後事宜並重遊童年故地,二則會商滅燕大計。

秦王二十三年(公元前224年),時年嬴政三十六歲。其時,王翦大軍滅楚。嬴政第三次東出,經過陳城,趕赴郢都,並巡視江南楚地,會商議決進軍閩越嶺南大事。

依照傳統與帝國典章,嬴政即皇帝位後的出行稱之為巡狩。

巡狩者何?《孟子·梁惠王下》云:「天子適諸侯日巡狩。巡狩者,巡所守也。」也就是說,就形式而言,巡狩並非秦典章首創,而是自古就有的天子大政,夏商周三代尤成定製。《尚書·堯典》、《史記·五帝本紀》、《禮記·王制》、《國語·魯語》等文獻,都不同程度地記載了這種巡狩政治的具體方面。大要言之,在以征伐、祭祀為根本大政的古代,巡狩的本意是天子率領護衛大軍在疆域內視察防務、會盟諸侯、督導政事、祭祀神明。然從實際方面看,春秋之前的天子巡狩,其實際內容主要在三個方面:一則祭祀天地名山大川,二則會盟諸侯以接受貢獻,三則遊歷形勝之地。就其行止特徵而言,一則以舒適平穩,一則以路途短時間短,一則以輕鬆遊覽。真正地跋涉艱險,將巡狩當做實際政事而認真處置,且連續長時間長距離地大巡狩,唯嬴政皇帝一人做到了。

第一次大巡狩是滅六國的次年,始皇帝二十七年(公元前220年),時年嬴政四十歲。這次是出巡隴西、北地兩郡,一則巡視西部對匈奴戰事,二則北部蒙恬軍大舉反擊匈奴事。這次出巡的路線是:咸陽——陳倉——上邦——臨洮——北地——返經雞頭山——經回中宮入咸陽。這次路程不長,然全部在山地草原邊陲行進,且多有匈奴襲擊的可能性危險,其艱難險阻自不待言。

第二次大巡狩,在始皇帝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時年嬴政四十一歲。

這次大巡狩的路線是:咸陽——河外——嶧山——泰山——琅邪——彭城——湘山——衡山——長江——安陸——南郡——入武關歸秦。從路程之遙與沿途舉措之多看,大體是初春出初冬歸,堪堪一年。這次大巡狩的主要使命,是宣示大秦新政之成效,確立帝國威權之天道根基。是故,其最主要舉措是四則:其一,嶧山刻石以宣教新政文明;其二,泰山祭天封禪,梁父刻石,以當時最為神聖的大典,確立帝國新政的天道根基;其三,登之罘山,刻石宣教以威懾逃亡遁海之復辟者;其四,作琅邪台並刻石,系統全面地宣教新政文明。

列位看官留意,這個偉大帝國的直接史料在後來的戰亂中消失幾盡,帝國華夏大地所留下的實際遺迹便成為彌足珍貴的直接史料。譬如嶧山刻石文、之罘山第一次刻石文皆未見於《史記》,對於非常注重言論記載的太史公而言,絕不會有意疏漏,完全可能是司馬遷時已經湮滅,或被掩蓋隱藏,而後世重新得以發現。唯其彌足珍貴,不妨錄下三篇刻石文辭 ,以窺帝國風貌——

琅邪台刻石文之後,附記了這篇最長刻石文產生的經過:李斯王賁等十一位隨皇帝出巡的大臣在「海上」會商,一致認為古之帝王地狹民少動蕩不休,尚能刻石為紀,今皇帝並一海內天下和平,天下相與傳頌皇帝功德,更該刻於金石以為表經。於是,產生了這篇專一地全面地敘述滅六國之後帝國新政舉措的文辭。

列位看官留意,這三篇刻石文極易被看做歌功頌德之辭,而忽視了它對歷史真相真實記載的史料價值。就後世史家對秦史的研究而言,至少忽視了琅邪台刻石文中的兩處事實:其一是「器械一量」一句。所謂器械,衣甲兵器也;所謂一量,統一規定形制尺寸重量也。這一事實是說,秦在統一文字、統一度量衡等等之外,還有一個統一,這就是統一大軍裝備的形制尺度與重量。在諸多史家(包括軍事史、兵器史等專史)與文化人的知識認定里,都以為兵器衣甲裝備的標準化是從宋代開始的,因為,歷代兵書中,只有宋代編定的《武經總要》規定了各種兵器的尺寸重量。對秦帝國的兵器裝備標準化,既往的通常說法是史料無載,一直到當代考古學者在秦兵馬俑中發現了大量尺寸、重量、形制同一的箭鏃,方才提出了這一理念。事實上,琅邪台刻石文中的「器械一量」便是確實無誤的史料。而且,刻文中將「器械一量」與「同書文字」並列,可見其重要。《史記·秦始皇本紀·正義》對此條的解釋是:「內成曰器,甲胄兜鍪之屬。外成曰械,戈矛弓戟之屬。一量者,同度量也。」所指意涵非常明確。只不過因為種種原因,被人忽視而沒有作為公認史料提出罷了。其二是「六親相保,終無賊寇。」當代人大多激烈抨擊秦政中的連坐制,幾乎沒有哪個史家或學人提出連坐制在當時的實際意義。這一條給我們展示了秦帝國自家的實際解釋:連坐制的實際意義在於「六親相保」,其實際效果則是「終無賊寇」。也就是說,起於戰時管制的秦法連坐制,通過相互舉發犯罪,而達到共同防止犯罪,進而族人親人互相保護的目標。對於社會總體效果而言,沒有人犯罪了,自然也就沒有賊寇這種罪犯了。因為這一實際效果,秦統一中國之後,連坐制非但沒有廢除,反而是推向了整個華夏。自秦之後,後世斷續沿用連坐制而始終不能徹底丟棄,應該說,這種實際效果起了決定性作用,尤其在戰時社會。

就是在這次大巡狩濱海之行的後期,盧生徐福等幾個方士第一次上書皇帝,萬分肅穆地說海中有三座神山:蓬萊、方丈、瀛洲,上有仙人居之,請求攜帶童男童女出海求仙。從一個方面說,始皇帝親臨大海,眼見其壯闊遼遠,對流傳久遠的海中有仙之傳聞不可能完全拒絕相信,更兼其時嬴政皇帝的暗疾已時常發作,遂允准了盧生徐福之請,准許其籌划出海求仙。從另一方面說,其時六國貴族多有逃亡,許多貴族後裔都逃遁到海島藏匿;嬴政皇帝完全可能以方士求仙為名目,派出精幹斥候於護衛求仙的軍士之中,以求查勘貴族藏匿之真實情形。

第三次大巡狩,在始皇帝二十九年(公元前218年),時年嬴政四十二歲。

這次大巡狩的路線是:咸陽——三川郡(在陽武博浪沙遇刺)——膠東郡——之罘山——琅邪台——返經恆山——經上黨——西渡河入秦。從時間看,是仲春(二月)出發,大約在立冬前後歸秦,也是堪堪一年。這次大巡狩與上次緊緊相連,其使命大體也與上次大體相同。始皇帝第二次抵達海濱,登臨之罘山,留下了兩篇刻石文字,其內容與嶧山石刻大同小異。這次大巡狩中發生的最大一件事,是三川郡陽武縣博浪沙路段的刺殺皇帝事件。這一事件的真相後來見諸於史冊:舊韓公子張良攜力士埋伏道側壕溝,以一百二十斤大鐵椎猛擲嬴政皇帝座車,結果誤中副車,刺殺未遂。但在當時,罪犯逃匿了,真相一直不明。嬴政皇帝下令在四周大搜查了十日,也沒有緝拿到罪犯。

也就是說,這件震驚天下的大謀殺,案件當時並未告破。

為此,這次大謀殺給帝國君臣敲響了復辟勢力已告猖獗的警鐘,將帝國君臣從「天下和平」、「靡不清靜」的時勢評估中解脫了出來。時隔年余,嬴政皇帝微服出行關中,夜行蘭池宮外,又遭數名刺客突襲。若非隨行四武士力戰擊殺刺客,嬴政皇帝也許那一次就真的被複辟勢力吞沒了。博浪沙大謀殺事件,蘭池宮逢盜遇刺事件,是帝國新政的一個重大轉折點。此後,嬴政皇帝與帝國權力的注意力,發生了一個極為重要的轉折性變化——從全力關注構建文明盤整天下,轉為關注對復辟暗潮的查勘,終於導致了三年之後(始皇帝三十四年)對復辟勢力的公開宣戰。從大巡狩而言,博浪沙大謀殺事件,也導致了嬴政皇帝出巡使命的重大改變——從相對簡單的新政宣教,轉變為巡邊、震懾復辟與督導實際政務三方面。這一轉變,從馬上就要到來的又一次大巡狩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軌跡。

第四次大巡狩,在始皇帝三十二年(公元前215年),時年嬴政四十五歲。

這次大巡狩的路線是:咸陽——經舊趙之地——入舊燕之地——遼西郡——碣石——返回再經燕趙舊地——經上郡進入邊地——巡視北邊——南下歸秦。這次大巡狩在史料中記載得最為簡單,然實際意涵卻最為豐富,主要大事是:碣石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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