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講 改革開放(下):集權主義的回歸 從鐵本案到四萬億計畫:第六次「國進民退」

任何制度如同胚胎,一且形成便會慣性生長,具有自我實現的能力,若沒有良好的制衡性機制,其最終的形態甚至會超出設計者的初衷和預期。20世紀90年代之後的中國正陷入這樣的制度慣性之中,缺乏地方政府和民間勢力制衡的中央集權日漸對經濟發展造成了負面影響,與自由資本構成競爭和壓抑後者的格局,尤為獨特的是,這是一個不自覺的過程。

2002年10月,中共召開「十六大」,大會報告中描繪了未來中國經濟的成長模式,提出要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走一條「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工業化路子」。由此可見,在內需和外貿兩頭旺盛的景象下,高效率的集約化改造是市場競爭的必然。

可是,十年之後來看,這條新興工業化道路並沒有呈現出來,原因正在於:

第一,持續的城市化運動使得高能耗的重型化投資仍然有巨大的利益空間;

第二,居於產業上游的國有企業因壟斷而坐享其利,根本沒有提高科技投入的積極性,而居於產業中游和下游的民間資本則受困於產業和金融管制,無法發揮其積極性。

民營資本遭受排擠的景象,從2003年年底就開始出現了。當時,面對發生在能源領域的投資熱潮,國務院下達《關於制止鋼鐵、電解鋁、水泥等行業盲目投資若干規定的通知》,並組織來自審計署、發改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農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等部門的人員,組成8個督査組分赴各地清查。清查重點便是那些進入三大行業、「盲目投資」的民營企業。其中遭到高調處理的是江蘇常州的鐵本鋼鐵公司,溫家寶總理親自飛抵蘇州督戰,九個部委組成專項檢查組趕赴常州對鐵本進行全面檢查,認定了「越權分拆審批、違規征地拆遷、騙取銀行信貸、違反審貸規定、大量偷稅漏稅」五大罪狀,將之定性為「一起典型的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嚴重失職違規、企業涉嫌違法犯罪的重大案件」,鐵本董事長戴國芳被捕入獄。

以此為分水嶺,許多民營企業在鋼鐵、電解鋁及水泥等行業的投資項目紛紛擱淺。然而,就當民營資本被嚴令喊停的時候,國有資本則紛紛大踏步挺進。以「投資過熱」最為嚴重的鋼鐵業為例,在嚴厲處理鐵本的2004年,全國只有兩家鋼鐵廠的鋼材產量超過1000萬噸,而到2005年則一下子猛增到了8家,其中除了沙鋼,均為國有大型企業。到2006年3月,在羈押兩年之後,戴國芳受審罪名為「虛開抵扣稅款發票罪」,當初被九部委鐵板認定的「五宗罪」無一被指控。

民營資本在2004年的慘敗,令人印象深刻。時任全國工商聯主席黃孟復曾用「玻璃門」來形容民營企業所面臨的尷尬局面,他描述道:「一些行業和領域在准入政策上雖無公開限制,但實際進入條件則限制頗多,主要是對進入資格設置過高門檻。人們將這種『名義開放、實際限制』現象稱為『玻璃門』,看著是敞開的,實際是進不去的,一進就碰壁」。在一次懇談會上,浙江萬向集團的魯冠球當面請教溫家寶,對鐵本的處理是否意味著國家政策的轉變。

民營企業家們的失望情緒曾讓決策層頗為緊張,2005年2月,國務院發布《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部以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為主題的中央政府文件,其中有放寬市場准入、加大財稅金融支持、改進政府監管等多項措施,因文件內容共36條,這份文件通常被簡稱為「非公36條」,這份文件一度被視為民營經濟的重大政策利好,可是,從日後的執行來看,幾乎均無落實。

事實上,在經歷了2004年的宏觀調控後,國有資本與民營資本的產業界線已然劃定:前者在資源、能源性領域取得了壟斷性的地位,而後者則被壓縮在中下游的產業領域,如歷史上一再出現的景象,兩者楚河漢界,涇渭分明。因壟斷的生成,國有企業集群的效益出現全面復甦,在國資委成立後的三年里,中央直屬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增長78.8%,年均遞增21.4%;利潤增長140%,年均遞增33.8%;上繳稅金增長96.5%,年均遞增25.2%;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達到144.4%。2006年,民營企業家、萬通集團董事長馮侖撰文描述了民營企業的失望情緒和可悲的生存之道:「民營資本從來都是國有資本的附屬或補充,因此,最好的自保之道是要麼遠離國有資本的壟斷領域,偏安一隅,做點小買賣,積極行善,修路架橋;要麼與國有資本合作或合資,形成混合經濟的格局,在以自身的專業能力與嚴格管理為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同時,使民營資本獲得社會主流價值觀的認可,創造一個相對安全的發展環境。……面對國有資本,民營資本只有始終堅持合作而不競爭、補充而不替代、附屬而不僭越的立場,才能進退裕如,持續發展。」這段文字心酸悲觀,頗可以與1945年榮德生的那封寫給政府的書信前後呼應。

2008年秋季,全球爆發金融危機,中國的外貿產業嚴重下滑,自此結束了長達十年的黃金時期,而國內經濟也出現衰退和蕭條跡象,中央政府在年底果斷推出「四萬億經濟刺激計畫」,全面加大鐵路、公路、城市軌道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使得中國經濟在半年後率先「V形見底反彈」,在這一投資熱潮中,國有企業得到超過九成的信貸款項,民營企業再次成為「旁觀者」和下游承接商。

2010年5月,國務院再次下達了一份鼓勵民營經濟發展的文件,名為《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和政策性住房建設、社會事業、服務等領域,時稱 「非公新36條」。然而這一次民間資本對此類宣示表現得已遠不如五年前那麼積極。

在國資委成立的十年里,國有資本集團重新成為國民經濟的主力。來自全國工商聯和國資委的資料表明,截至2012年年底,全國私營企業數量為1085.72萬戶,註冊資本31.1萬億元,實現營業收入20.1萬億元,而歸屬於國資委的中央企業數量為120家,資產總額31.2萬億元,實現營業收入22.5萬億元。「中央隊」呈現出「以一敵十萬」的強悍實力。在贏利能力上,央企的表現更是耀眼,僅五家國有銀行的全年利潤就超過1萬億元,相當於全國民營企業500強的凈利潤總和的兩倍。與國企相比,民營企業只在就業一項上取得了絕對性的優勢:它們解決了90%的就業人口。

在國有資本集團空前強大的同時,民營資本集團出現疲軟之勢,大量資金從實體經濟中撤出,或用於奢侈消費,或用於投機牟利,有產者階層出現了移民潮。據中國與全球化研究中心發布的《中國國際移民報告(2012)》顯示,個人資產超過1億元的超高凈值企業主中,有27%已移民,47%正在考慮移民,理由為「不安全、不方便、不幸福」,另外,胡潤研究院發布的《2013中國千萬富豪品牌傾向報告》顯示,對當前經濟僅有25%的企業家「非常有信心」,三年前為56%。在一個連續四年保持全球經濟增長第一的國家裡,竟有超過七成的企業主對經濟的前景缺少信心而欲離開,這是一個令人難以理解和需要警惕的事實。

在中國百年現代化歷史上,從鐵本案到「四萬億計畫」,可以被看成是繼1945年敵產國營化及1956年公私合營運動之後的第六次「國進民退」,也可謂又一輪「放權集權」的歷史性周轉。

與前五次「國進民退」所不同的是,在這一輪資本博弈中,決策層表現出了極度矛盾和分裂的戲劇性心態,在國有資本的兩次大規模挺進中,中央政府又先後兩次頒布鼓勵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文件。由此,我們最近距離地觀察到了中國經濟治理的經典性困境:國有經濟被認定為中央集權和政權穩定的經濟、政治保證,而民營經濟則承擔提高生產效率和創造就業的職責,兩者之間的競爭關係始終無法得到合理的調配,最終造成資源配置和財富分配的不合理,從而導致經濟成長的畸形化。決策層對這一衝突並非沒有察覺,而是陷於技術性的困頓。在2012年3月全國人大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溫家寶總理提出了改革中的「兩個毫不動搖」,即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那麼,這兩個「毫不動搖」孰輕孰重,一旦前者「動搖」了後者,或後者「動搖」了前者,又當如何處置?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