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講 改革開放(下):集權主義的回歸 國有企業的絕地復甦

在朱鎔基出任國務院副總理之前,國有企業改革一直以放權讓利和推行承包製為主要手段,至1992年6月,國務院還頒布了《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賦予企業14項經營自主權。然而,這些試圖繞開產權清晰時展開的種种放權性措施,都被證明是極其失敗的。進入1995年之後,國有企業的經營狀況持續惡化,幾乎到了難以為繼的地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一份報告顯示,國有企業的虧損面超過40%,企業負債率平均高達78.9%,與10年前相比,資產增長了4.1倍,債務則增長8.6倍。

朱鎔基很快放棄了沿襲了十多年的思路。他認定國家已經無力照顧數以十萬計的「親生兒子」,必須有所放棄。1995年9月28日,中共十四屆五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畫和2010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對國有企業改革提出了新的思路,宣布實行「抓大放小」的改革戰略。

所謂抓大,就是模仿日韓的大公司模式,選擇一些有市場競爭力的企業,在金融信貸政策上予以扶持,通過「實業—金融」混業經營模式使之迅速壯大。1996年,中央政府對1000戶重點企業中的300家明確了各種信貸扶持政策。同時,國家經貿委宣布,未來幾年將重點扶持寶鋼、海爾、江南造船、華北製藥、北大方正、長虹這6家公司,力爭使它們在2010年進入「世界500強」。在中央政府確定了「國家隊」之後,各省應聲而動,紛紛開出角己的扶持名單,宣布將在若干年內將它們送進「中國500強企業」之列,而各地市則相應地提出了打造「省級百強企業」的構想。

所謂放小,就是將那些經營業績不好、非支柱產業中的地方中小型國有企業以「關停並轉」為名,向民間出售,若無人要,則予以破產。此舉在當時的意識形態領域引起很大爭議,保守者視之為「國有資產流失」,有人寫「萬言書」控訴朱鎔基是國有經濟的「敗家子」。

然而到1998年,「抓大放小」戰略忽然終止。在亞洲金融危機中,日本及韓國很多奉行混業經營模式的大財團相繼陷入困境,特別是曾排名世界500強第28位的韓國大宇集團的破產,給中國經濟界以極大的刺激。此後,「抓大」戰略悄然轉軌,國有資本開始逐漸從紡織、家電、食品等競爭性領域中退出,轉而在資源、能源、重化工等所謂戰略性部門形成了主導和壟斷的地位,這些領域中的國有資產進行了大規模的重組。在當年,這一策略被稱為「國退民進」,此所謂「退」,並非指國有經濟退出產業領域,而是退縮到產業的上游地帶,以形成寡頭或多寡頭經營的優勢。

「國退民進」運動從1997年開始試驗,1998年大規模推廣,一直到2003年進入尾聲,它意味著20年來以機制轉換和放權搞活為主題的國有企業改革運動的悄然終結,中國企業的所有制格局為之一改。2002年,一份《中國私營企業調查報告》顯示,在過去的4年里,有25.7%的被調查的私營企業是由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改制」而來,在這些企業中,以東部地區的所佔的比重最大,為45.6%,也就是說,將近一半左右的東部私營企業是由國有企業改制而成的。

一個令人吃驚的事實是,作為國有企業改革最重大的戰略調整,「國退民進」一直沒有形成一個全國性的、法制化改革方案,這是這次改革最奇異的地方,各地依照「摸著石頭過河」的思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出現了數十種產權量化出讓的手法。國有企業經營者與地方政府、銀行上下其手,據國有資產為己有,而數以千萬計的產業工人則以「工齡買斷」的方式(一般是一年工齡折算為800到2000元,南方低,北方高)被迫離開工作崗位。

有一個細節應該被記錄下來:當時官方的統計顯示,全國下崗工人的總量約為1500萬人,成了非常可怕的「社會炸彈」。在1998年前後,世界銀行和國務院體改辦課題組分別對社保欠賬的數目進行過估算,一個比較接近的數目是2萬億元。一些經濟學家和官員建議,劃撥近2萬億元國有資產存量「做實」老職工的社會保障個人賬戶,以補償這些下崗工人為改革所付出的代價。2000年年初,國家體改辦擬訂了相關計畫,最終卻遭到國務院的否決,其理由是「把國有資產變成了職工的私人資產,明擺著是國有資產的流失」。晚年吳敬璉在評論這一往事時,用了八個字:「非不能也,是不為也。」

產權清晰化運動中的經營層暴富以及上千萬產業工人的被拋棄,再次展現出中國經濟變革的殘酷一面:非均衡的發展造成非均衡的財富分配,在經濟復甦和物質財富增長的過程中,基層農民及產業工人付出了最大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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