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講 兩個民國:從極度自由到「統制經濟」 1945年之後的經濟政策失誤

國民黨政府的經濟建設在1937年被日本侵華戰爭打斷,在後來的八年抗戰中,國民經濟遭到毀滅性的破壞。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在舉國人民的熱切期盼之下,由重慶回遷南京,然而時隔不久,這個政權就被人民拋棄,國民黨人在產業政策、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及土地政策上的失敗值得反思。

「二戰」後,在各淪陷區等待接收的日偽產業約為四萬億元,這幾乎是當時中國的九成家產。在中央政府內部,對敵產的接收模式產生了重大的分歧。

以翁文灝、何廉為首的經濟部擬訂了一份名為《第一個復興期間經濟事業總原則》的方案,其基本的原則是實行「混合經濟」模式,提倡國營、私營和積極引進外資投入的多種經濟成分共存。該方案還特彆強調把國營企事業的範圍限定在軍工、造幣、主要鐵路和大規模的能源動力經營以及郵政電信等重要公用事業方面。鼓勵私營企業在政府經濟建設總計畫的指導下發展,並由政府在財政、運轉設施等方面給予援助,且在實際經營中,享有與國營企業平等競爭的地位、權利和義務。該方案在最高國防委員會上表決通過,並公告天下。

然而,宋子文領導的行政院和財政部則對該方案持堅決的反對意見,仍然堅持戰前的統制經濟立場。在他的主導下,一大批以「中國」為名號的國營壟斷企業紛紛掛牌誕生,如中國鹽業公司、中國蠶絲公司、中國植物油料公司、中國造紙公司、中國紡織建設公司、中國茶葉公司、中國石油有限公司、中國漁業有限公司、中華水產公司、中華煙草公司,等等。它們以「劃撥」的方式無償得到了數以千計的、質量最好的資產,據經濟部統計,到1946年6月,已經接收的2243個工礦企業中,作「撥交」處理的就高達1017個,標賣給民營的只有114個,還不到接收工廠總數的5%。從產量計,國家資本控制了全國33%的煤,90%的鋼鐵,100%的石油和有色金屬,67%的電力,45%的水泥,37%的紗錠,60%的織布機,此外,鐵路和銀行早已被完全掌握,一個強大而壟斷的國家資本主義格局全面形成。

敵產國營化,可以被看成是第四次「國進民退」事件。楊小凱在他的《百年中國經濟史筆記》里評論道:「不幸的是,抗戰勝利後,這些日本私人資本大多被轉化為中國的官僚資本,不但在接收過程中因貪污和不同單位爭奪資產而受損,而且以後成為官商不分、制度化國家機會主義的工具……這個國營化也是中國後來制度化國家機會主義的基礎,它成為經濟發展的主要制度障礙之一。」

國營化政策導致了幾個後果:

第一,國營事業效率低下,到1947年,從日偽接收過來的2411個工業企業,只有852個實際上恢複了生產。

第二,民間企業家階層對政府徹底失望。當時最大的私營集團控制人榮德生向政府上書,他寫道:「若論國家經濟,統治者富有四海,只須掌握政權,人民安居樂業,民生優裕,賦稅自足……能用民力,不必國營,國用自足。不能使用民力,雖一切皆歸官辦,亦是無用。因官從民出,事不切己,徒然增加浪費而已。」榮德生的這段表述可圏可點,至今是普世道理,可惜不為當政者聞。

第三,工業蕭條造成失業人口大量增加,城市罷工事件猛增。在抗戰開始前的1936年,全國有記載的罷工及勞資爭議為278起,可是到1947年,光上海一地就達2538起,蘇珊娜·佩珀在《劍橋中華民國史》中寫道:「政府經常指責工人鬧事是共產黨職業鼓動家促使的。……然而,這些爭論問題是現成的,任何人都可有效地加以利用。」

相比產業經濟上的國營化運動,中央政府在貨幣政策上的失誤更加嚴重。

戰時,在中國市場流通的貨幣主要有兩種,一是重慶蔣政府的法幣,一是南京汪偽政府的中儲券,在1945年,兩者的兌換比率大體是1:50。11月1日,官定兌換率開始實行,比值卻是1:200。此案一出,2.57億的淪陷區人民幾乎在一夜之間集體破產,上海流行民謠曰:「昨天放炮(爆竹),今天上吊。」此次兌換政策的失誤後患無窮,它不但讓數億人對蔣介石政權信心大失,而且直接導致了全國性的通貨膨脹,貨幣政策變得彈性頓失。

解放戰爭爆發後,中央財政完全被軍費綁架,而實體涇濟又復甦乏力,於是政府採取了極其寬鬆的貨幣政策,1947年,法幣發行量達30多萬億元,為上一年的10倍,比1945年增長了25倍。到1948年的第二個季度,已發行法幣660萬億元,三年猛增1180倍,相當於抗戰前夕發行額的47萬倍。亂髮鈔票的結果就是,引發了中國當代史上最嚴重的惡性通貨膨脹。民國一代最傑出的銀行家之一張公權日後在他的著作《中國通貨膨脹史》中評論道:在以城市經濟為爆發中心的通貨膨脹中,受傷最嚴重的是軍人和公務員,因為政府提薪的速度永遠趕不上物價的上漲速度,這直接導致執政效率的下降和吏治敗壞。

1948年8月,國民政府被迫改組內閣,宣布停用法幣,進行金圓券改革,全國物價一律凍結在8月19日水平,是為「八·一九限價」。為了防止權貴和投機商人囤積居奇,擾亂改革,蔣介石之子蔣經國親自督陣上海,宣誓「打虎」。可是,此時的黨紀國法已徹底敗壞,「老虎」打到孔祥熙長子孔令侃控制的揚子公司便打不下去了,到11月1日,行政院公開承認經濟改革失敗,內閣總辭職,物價呈現報復性上漲的態勢,經濟極度混亂,國事終不可為。

在產業政策、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連續失誤的情形之下,國民黨政府在另外一個重要的經濟領域——土地改革上無所作為,輸給了自己的對手共產黨。1947年9月,共產黨公布《中國土地法大綱》,宣布沒收地主的土地財產,徵收富農多餘的土地財產,將之平均分配給無地少地的農民,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其中第十一條明確規定:「分配給人民的土地,由政府發給土地所有證,並承認其自由經營、買賣及在特定條件下出租的權利。」亦即承認改革後的土地私有性質。

就這樣,戰後短短五年間,國民黨政府在敵產國營化中失去了私營企業家的支持,在貨幣改革中失去了城市居民的支持,而在土地改革中失去了農民的支持。1948年3月,國民黨召開「行憲國大」,宣布「還政於民」,打出了最後一張王牌——「民主牌」,而務實的人民在「民主牌」與「土地牌」的選擇中,毫不猶豫地抓住了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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