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講 兩個民國:從極度自由到「統制經濟」 國民黨的經濟主張

與北洋政府相比,國民黨政府最大的區別是有主義、有信仰,對國家治理有系統性的思考和道統上的自信。就經濟主張而言,國民黨從誕生之日起便是國家主義的信奉者,發展國營經濟,節制民間資本,乃其一貫的基本經濟主張。在經濟增長模式上,國民政府推行的是堅定的、優先發展國營企業的戰略。

國民黨政府的計畫經濟思想來源於「國父」孫中山。他歷來主張大力發展國營經濟,使國家資本在整個社會經濟中佔主導地位。在《孫中山全集》中處處可見類似的表述,「如欲救其弊,只有將一切大公司組織歸諸通國人民公有之一法,故在吾之國際發展實業計畫,擬將一概工業組成一極大公司,歸諸中國人民公有」、「何謂製造國家資本呢?就是發達國家實業是也」、「中國國民黨的民生主義,就是外國的社會主義」。

孫中山的經濟理論中,最顯眼的是主張土地國有化和實行土地單一稅。1902年《民報》宣布革命的六大主義中,第三條就是土地國有,孫中山還將之與「井田制」聯繫論述,「中國自三代以來,已有井田之義,我國革命之後成立民主政府,當可借鏡古義而實行土地國有」。到1912年,孫中山仍然秉持此論,他說:「余乃極端之社會黨,甚欲釆擇顯理佐治氏 之主張施行於中國,中國無資本界、勞動界之爭,又無托拉斯之遺毒。國家無資財,國家所有之資財,乃百姓之資財。民國政府擬將國內所有鐵路、航業、運河及其他重要事業,一律改為國有。」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對外宣示經濟主權,對內強調中央政府的干預職能,表現出一個集權型政權的基本特徵。

1928年7月,美國與國民政府達成協議,同意中國關稅自立。隨後英、法、日等國相繼宣布承認中國的海關自主權。1931年,國民政府廢除了流弊深重的厘金制度。這兩大舉措,為建立一個統一的國民經濟體系創造了至關重要的條件。

在宏觀經濟政策上,蔣介石主張「中國經濟建設之政策,應為計畫經濟」。在政府發布的《訓政時期施政宣言》中,就明確寫道:「若夫產業之有獨佔性質,而為國家之基本工業,則不得委諸個人,而當由國家經營之。此類事業,乃政府今後努力建設之主要目標,並將確定步驟,以求實行。以國民急切之需要而言之,必須首謀開發社會經濟所賴以為發動之基本工業。」那麼,所謂的「基本工業」又包括哪些產業領域?在與《訓政時期施政宣言》配套的《建設大綱草案》中有詳盡的列舉:「凡關係全國之交通事業,如鐵路、國道、電報、電話、無線電等;有獨佔性質之公用事業,如水力電、商港、市街、市公用事業;關係國家前途之基本工業及礦業,如鋼鐵業、基本化學工業、大煤礦、鐵礦、煤油礦、銅礦等,悉由國家建設經營之。」所列領域,均為能源、資源型的上游產業,很顯然,這種思路與晚清李鴻章、盛宣懷的國營理念,乃至以後中國共產黨的經濟政策皆有相似之處。

不過,1928年前後,關於國家主義與自由主義,曾經發生過激烈的爭論。畢竟在過去的十六年里,民營資本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如今改弦更軌,事關重大的國策變更與利益調整。在當年6月份的全國經濟會議上,各項產業議題的討論都出現了分歧,有人主張「遵總理(孫中山)計畫,將鋼礦、油礦及各特種礦收歸國有,以實謀利益均沾政策」、「厲行收歸官辦,實為治本辦法」,有人則認為「欲鐵路發達,政府宜放棄國有政策,除個別重要幹路外,悉委諸商辦」、「實施礦業自由主義,并力行監督保護政策」,還有一種妥協的方案是,「由政府韌辦,一旦辦有成效,再行售歸商辦」。

在明確的經濟思想的引領下,理論與口號迅速被文本化為一個個看得見摸得著的發展計畫與運動,在《建設大綱草案》之後,政府又先後擬訂「基本工業建設計畫」(1928年)、「實業建設程序案」(1931年)、「國家建設初期方案」、「實業四年建設計畫」(1933年)、「重工業五年計畫」(1935年)、「中國經濟建設方案」 (1937年)、國民經濟建設運動等。許多大型的冶金、燃料、化工、電氣及軍工企業在這段時間創建,構成了一個國營工業高速發展的高峰期。1928年至1937年,在經濟史上有時候也被稱為「黃金十年」。在這十年里,工業經濟增長率平均達到8.7%(也有學者計算為9.3%),為現代中國史上經濟增長較快的時期之一。

若放眼全球,我們必須說,國民黨的國家主義之所以能夠成為主流選擇,還與當時的世界經濟形勢頗有關係。在20世紀20年代後期,歐洲和北美都爆發了嚴重的經濟危機,各國先後推行國家控制重要產業、優先發展重工業的政策,以「大炮代替黃油」。其中,希特勒在德國、斯大林在蘇聯的成就最為巨大,兩個超級軍事和經濟強國相繼崛起。美國也在1929年陷入了著名的「大蕭條時代」,整體經濟水平倒退至1913年,羅斯福擔任總統後實行新政,同樣以國家管制和優先發展重工業為戰略,帶有強烈的國家干預主義傾向。發生在德國、蘇聯以及美國的這些景象,無疑深刻地影響了中國的變革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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