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講 王莽變法:第一個社會主義者的改革 劉秀對世族開戰的失敗

王莽被殺後,劉秀稱帝,建立東漢政權。劉秀是南陽的遠裔劉姓宗族,他這一脈宗族正是王莽想要削弱的地方世族勢力,跟隨劉秀創建東漢政權的「雲台二十八將」,大多是豪強世族,戰爭時期,地方勢力乘機廣占田園,營建塢堡,擁兵自重。

劉秀披上帝袍之後,馬上轉換角色,仍然要削弱世族勢力。政策的動刀之處,還是土地兼并和人口兼并。

東漢政權延續了西漢的名田制度和戶籍制度。《資治通鑒》中多處提及,朝廷下令「吏民不得田宅踰制」、「商者不農」等,劉秀也數次下詔釋放奴婢,可是成效卻非常微小。到了公元39年,在執政十五年之後,劉秀終於痛下決心,下達了著名的「度田令」,要求全國嚴格檢核墾田頃畝和清查戶田,以徹底杜絕兼并之勢。可是,「度田令」在朝野上下遭到了強烈的反對,劉秀為了殺一儆百,處死帶頭鬧事的大司徒歐陽歙,其弟子千餘人集休上書求情,劉秀不準。為了對抗,各地豪強紛紛武裝暴亂,劉秀四處彈壓,恩威並施,總算把叛亂平息了下來,可是,豪強勢力實在太大,頑疾始終不能徹底根除。到了後來,劉秀一聲嘆息,只好與之妥協,他留下了八個字,曰「苟非其時,不如息人」,也就是自認時機不到,不如息事寧人。

中國自從形成大一統的帝國模式之後,歷朝新建,首要任務必是「削藩」,「削藩」成功,中央集權可得,「削藩」不成,中央與地方、政府與財閥的權力和利益之爭必永無寧日。東漢初建,豪強除而不盡,光武帝就學不成漢武帝了。

東漢一朝再沒有出現強權皇帝,世族力量非但沒有削弱,反而円漸增強,史家唐長孺認為:「州郡僚佐中所謂大吏右職照例由本地大姓壟斷。大姓冠族每郡只此數姓,所以州郡大吏就帶有世襲性。……我們認為東漢時期的地方政權在一定程度上是由當地大姓、冠族控制的。」 在莊園經濟之下,自由的民間工商業者顯然並不能得到充分的發展。各地方豪強一方面握有行政權力,另一方面又利用各種專營政策,形成了無與競爭的世族經濟。

世族經濟歸根到底是權貴經濟,由權牟利,是最快捷的致富途徑,因此,在這種社會形態之下,「導致中國歷史上前所罕見的官商勾結與官僚資本」。 而整個社會的公共資源及財富聚集在少數家族的手中,又會造成嚴重的貧富懸殊和社會不公。

在這個意義上,由東漢至魏晉南北朝的數百年,歷史的事實證明,缺乏集權的地方分裂或自治模式,同樣找不到與之相匹配的、能夠促進社會進步及物質 文明發展的經濟制度。與中央集權相比,分權自治所可能——或者說必然帶來的戰爭等暴力威脅,給人民帶來了更多的痛苦。在這樣的邏輯下,中國的國家 治理深深地陷人集權與分權的兩難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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