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 漢武帝變法:頂層設計的集大成者 稅收改革:告緡令與算緡令

如果說,鹽鐵專營和均輸、平準二法使得國家有力地控制了重要的產業經濟,那麼武帝推行的稅收改革則讓全國的中產階層全數破產了。

公元前119年,漢軍與匈奴主力再次決戰,與此同時,山東(太行山以東)發生重大水災,七十餘萬饑民無以為生。在軍費大增和緊急救災的雙重壓力下,桑弘羊和張湯向武帝提議,向全國有產者徵收資產稅,是為「算緡」。根據頒布的「算緡令」,凡屬工商業主、高利貸者、囤積商等,不論有無「市籍」,都要據實向政府呈報自己的財產數字,規定凡二緡(一緡為一千錢)抽取一算(兩百文),即一次性徵收百分之十的財產稅。而一般小手工業者,則每四緡抽取一算。

「算緡令」頒布後,有產者大多不願主動申報,出現了「富豪皆爭匿財」的景象。於是,武帝使出了最強硬的招數,兩年後頒布 「告緡令」,鼓勵舉報,有敢於告發的人,政府賞給他沒收財產的一半。

這個「告緡令」相當於發動了一場「挑動群眾告發群眾」的「人民內部鬥爭」,此令一出,中產以上的家庭幾乎都被舉報,社會秩序頓時大亂。朝廷內部對這一法令頗多非議,武帝不惜用殺戮的辦法來對付所有的反對者,時任長安行政長官(右內史)義縱不願嚴格執行「告緡令」,借口舉報的人都是亂民,要加以搜捕,武帝大怒,將他處以死刑。時任大農令顏異也對這一政策持不同意見,最後以「腹誹」的罪名被處死。武帝委派張湯、楊可、杜式等酷吏嚴格落實「告緡令」。

這場舉報運動持續推行三年之後,「告緡遍天下」,中等以上的商賈之家,大多被告發抄產,政府沒收了難以數計的民間財產以及成千上萬的奴婢,連皇家園林上林苑裡也堆滿了沒收來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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