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1368年(明)-1867年(清):超穩定的夕陽期 企業史人物 商幫會館

清代商幫更發達於明代,著名者有十個,除了晉商、徽商和廣東十三行之外,還有陝西幫、福建幫、江西幫、洞庭幫、寧波幫、龍游幫及山東幫。

商幫流轉於大江南北,其聚居交流的場所,就是商人會館。

1560年(明嘉靖三十九年),兩位旅京徽商楊忠、鮑恩在宣武門外購得一地,建了一座歙縣會館,這是史料記載的最早的徽商會館。六年後的1566年,廣東商人在京集資建嶺南會館,此後,商人建館之風吹遍全國。

會館是「異鄉之家」,商人們在這裡議事、祭祀、娛樂、暫居。各地會館規模大小不一,有的只有幾間房子,有的則富麗堂皇,佔地上百畝,宛若一個精美宮殿,一般而言,會館內設有議事廳、神殿、戲台、客廳、客房、廚室等等,有的還有義冢,專門埋葬死於他鄉的商客。

一個地方有了某一商幫的會館,就好比樹木生下根來,從此花繁葉茂,自主成長。江西吳城鎮是清代重要的口岸市鎮,來此經商的廣東商人想要建立一個會館,當地商人勢力百般阻擾,不讓他們買到一磚一瓦,粵商只好在粵糖運贛的船里,每袋中均夾帶一塊磚瓦,不到兩年時間竟建成一座規模宏敞的會館,從此,其他商幫也紛紛建館,小小吳城鎮內先後出現了48個會館。河口鎮是江西省另外一個繁榮的口岸市鎮,該鎮有10萬人口,開設了16處商人會館。

沒有史料告訴我們,在明清兩代,全國到底有多少個商人會館。按全國1700多個城邑郡縣,加上三萬個市鎮,粗略計算,起碼不下一萬處。它們成為商人活動的重要場所,同時也因此形成了新的工商規範。

會館的功能有三個:「奉神明,立商約,聯鄉誼」。潮州的《汀龍會館志·館志序》曰:「會館之設,有四善焉:以聯鄉誼明有親也,以崇神祀明有敬也,往來有主以明禮也,期會有時以明信也。」從中可見,親、敬、禮、信,是會館存在的規範基礎,它與宗族社會的道德觀一脈相通。

各商幫所供奉的神明不同,基本上是出生於當地的歷史人物,晉商供的是關羽,徽商供的是朱熹,江西幫供的是許遜,福建幫供的是媽祖(林默娘),浙江商人供的是伍子胥和錢鏐,廣東商人供的是慧能六祖,雲貴商人供的是南霽雲,兩湖商人供的是大禹。也因此,很多會館以「宮」定名,比如,四川曰惠民宮,兩湖曰禹王宮,兩粵曰南華宮,福建曰天后宮,江西曰萬壽宮,貴州曰榮祿宮。這種祖先崇拜構成了一種鄉土特徵很重的集體象徵。

會館建成後,必須有商約予以約束,從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間契約版本。1784年(乾隆49年),潮州商人在蘇州建潮州會館,確立以下約定:「會館專門聘請董事經理,三年更換一次,由潮州地區的七地商人輪流任職,會館所有的契據檔案都交由董事經理管理,前後交替,帳目必須清楚,這一規定,永世不改。」會館還對商業規則進行了公約,防止內部的惡性競爭。留存至今的「北京藥行會館碑記」就記載,所有在冊的會館成員都必須遵守相關的條規,有違犯者,不得參與會館舉辦的祭祀活動,會內成員也不得與其有生意往來。

商人會館數量的多寡,可以看出當地工商業的發達程度。乾隆年間,各省在京建立的會館多達182所,到了光緒年間,數量更增加到392所,其中,百分之二十為商人會館。而在蘇州,商人會館的比例則遠高於京城,總計48家會館中,有27家為商人出資興建,其餘21家為官商合建及合用,當地史料記載,各省在這裡做生意的商人無一不建立自己的會館。日後成為全國最大工商業城市的上海,在清初只是一個漁村小碼頭,在這裡出現的第一個會館始建於1715年(康熙54年),是由航運商人組建的商船會館,因此可見,上海之興起得益於長江及東海貿易。

市鎮經濟的崛起,是明清工商業的一大特徵,會館之盛在這裡體現得最為顯著。

廣東佛山鎮是明末清初發展起來的專業化市鎮,以鐵器鑄造著稱,與景德鎮、漢口鎮、朱仙鎮並列為「天下四大鎮」,此地的會館更是發達,呈現出專業化的態勢,僅在鑄造業,就有熟鐵行會館、炒鐵行會館、新釘行會館、鐵鍋行會館、金絲行會館、金箔行會館、土針行會館等等,其餘的各行各業都有會館組織,如鈕扣行會館、當行會館、綢緞行會館、顏料行會館、洋紙行會館、西土藥材行會館、參藥行會館等等。這些以行業為主題的會館已經超出了地域的特徵,而更多的帶有行業協會的性質,這是一個十分顯著的進步。

自康乾以來,一些地方甚至出現了由產業工人做成的會館,這是工會組織的雛形。枝巢子在《舊京瑣記·市肆》中記載,在京城從事泥瓦和木工的工人有一個「九皇會館」,這些工人大多是東部薊州一帶的人,有很嚴密的行規,凡是有徒工的地方,都有會館,其總會就叫做九皇,每當九皇誕生日,就一定要休假,名叫「關工」。另據史料顯示,道光年間,南京絲織業的機匠設立了數十個公所,蘇州的踹匠則有自己的踹匠會館,他們向資方提出了增加工錢的要求(「索添工銀」),還擁有自己的育嬰堂、普濟院,帶有鮮明的自助性質。

在會館專業化程度最高的佛山,甚至出現了東家行和西家行,前者由業主、作坊主組成,後者則是手工業工人的組織,很多勞資矛盾通過兩行的「通行公議」來解決,東家行和西家行還通過共同祭祀的方式來調適雙方的關係。

商人會館的興盛,意味著明清商人在組織化程度上已超越前代,其運作模式呈現出非常鮮明的自治特徵,是非政府組織(NGO)在中國的最早試驗,因此也有人將之視為中國進入近代化的一個重要標誌。到了二十世紀初期,隨著工業化運動的萌芽,各地商人開始打破地緣局限,組建新的商會組織,會館商人正是商會籌建的重要組成部分。譬如在1902年,上海創建商業會議公所(兩年後改名為上海商務總會,後又更名為上海總商會),在滬的60個會館就以團體代表的身份集體加入,成為「合幫會員」。

一個十分耐人尋味的現象是,數以萬計的明清會館在史書上很少有準確而詳盡的記載。曾對會館史做過深入研究的王日根在《鄉土之鏈:明清會館與社會變遷》一書中便說,商人會館不同於一般官方的公館或賓館,屬於民間的自發性組織,故在「正史」中無人論及,即使在明清地方志也都多有缺略。

會館在史書上的「缺席」,就如同它的主人們被刻意忽略一樣,是中國工商文明的一大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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