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1870-1910:留著「辮子」的洋務運動 企業史人物 太保赫德

1869年1月,朝廷宣布把一頂布政使頭銜的從二品頂戴賞給一個大鬍子的英國人,「布政使」相當於後來的「常務副省長」,這是帝國從來沒有發生過的新鮮事。這個叫羅伯特·赫德(Robert Hart 1835-1911)的人前後當了48年的大清海關總稅務司——海關總署署長,在他去世之後,更被追授為太子太保,這又是為人臣者所能獲得的最高榮譽。太保赫德在中國近代經濟史上是一個十分奇特的人物。

清帝國的海關是一個被逼出來的機構。有明以來,中央政府執行的就是「片木不得下海」的閉關鎖國政策,所以,不需要海關,也沒有多少外貿的稅收。(「海關」之名倒是早就出現了。在明清的行政體系里,一直有一個叫「市舶司」的衙門,1685年,康熙設粵海關、閩海關、浙海關和江海關,其中,江海關就設在上海松江府。1757年,乾隆發布「口岸定於廣東,洋船不得再赴浙省」的上諭,從此確定「一口通商」的政策。因統治者以閉關拒外為目的,所以那些海關與日後的海關職能有很大區別,不可同日而語。)鴉片戰爭之後,隨著通商口岸的開闢,自然就有了設立關卡的必要,在1843年簽訂的《中英五口通商附粘善後章程》中,英國人提出由他們來管理「來往之商人,加意約束」,所收得的稅金用來支付戰爭賠款,朝廷官員一聽就同意了,反正都是外國人的錢,收進來再付出去,好象是無損帝國的買賣,於是就有了讓外國人管理中國海關的制度。1846年,在上海外灘(現在的外灘漢口路)出現了一個用鑄鐵柵欄圍起來的大院子,門口蓋了一個中國式的牌樓,上寫「江海北關」,專門辦理外國商人的進出口稅務。1858年,朝廷又准奏在廣州設立了第二個海關。

赫德是第二任海關總稅務司。他19歲就來到了中國,先在寧波、廣州領事館當翻譯,後來被聘為廣州新關的副稅務司。他操一口流利的漢語,為人自製圓通,而又熟悉官場禮節和中國士大夫的習氣,因此深得大臣們的讚揚,他跟當時最重要的滿人大臣恭親王奕、文祥等相從甚密,特別跟後者的關係竟形同密友。1863年,28歲的赫德被任命為總稅務司,在這個職位上他一口氣幹了漫長的48年。

隨著對外貿易的擴大,原本不起眼的海關居然在不到二十年的時間裡成為帝國最重要的經濟機構和財政來源之一,就在赫德上任的時候,總稅務司署所轄新關已達14處,幾乎遍及所有重要的通商城市,僱傭洋員400人,華員約千人,已是一個很龐大的行政部門了。海關稅收在1861年達到496萬兩,1871年為1121萬兩,到1902年已達到3000萬兩,是中央政府最穩定、可靠的財源。在建關的前五年,海關就為清政府償還了《北京條約》規定的1600萬兩英法賠款。在太平天國戰亂時期,海關為朝廷支付了巨額的財政支持,赫德甚至親自參與了對常州的攻克戰役,他跟李鴻章並肩騎馬站在高坡上,目睹戈登的「常勝軍」攻進城門。

海關在名義上歸屬總理衙門管轄,但實際上,從人事到運作管理,全部操于洋人之手。海關主權的旁落,是清政府最突出的無能證明,也是一個主權國家的恥辱記錄。不過具有諷刺性的是,在委靡腐敗的晚清行政體系中,赫德管理的海關卻也是最有秩序和效率的一個機構。他引進了整套的英國行政管理經驗,無論行政組織、人事管理還是徵稅章程都置於一個嚴格、統一的管理體系之內,海關的財務制度是由英國財政部官員制訂的,數十年里很少發生舞弊行為。各部門的主管人員,一般都有較高的文化水平,有的還是博士、碩士。清朝官員的俸祿很低,主要收入都是依靠職權濫取於民,因而形成無數的官場陋習,海關實行西方的公務員薪金制度,待遇很高,但不能額外支取費用。

經濟學家楊小凱在《百年中國經濟史筆記》中評論說,「過去的很多史書都指稱清朝賣國的證據是將海關權利讓與外人,其實這種指責是不準確的政治宣傳。清末海關雖由英國人赫德管理,但他是作為清政府的僱員,行使他的職權。他的管理不但使中國海關迅速現代化,而且使海關成為最有效率,最少貪污的清朝官僚機構。他保證了條約制度對關稅率的限制,因而促進了自由貿易及公平稅收,他也保證了用有效率的管理和制度為清朝政府提供了大量稅收。」參與主編《劍橋中國史》的美國華裔學者劉廣京的觀點也與楊小凱近似,他認為:「赫德管理海關的最大貢獻是促進了中國商業的發展,杜絕了清朝腐敗制度下貪官對海關的擾亂。」

在將近半個世紀的漫長歲月里,赫德一直是一個搖擺的「中間人」,他一方面是英國等列強的利益捍衛者,竭力為它們在中國的利益最大化不懈努力,另一方面,也為清帝國的重振出謀劃策。

作為一個清政府的「官員」,赫德對朝廷的改革也很有自己的主張。1865年,在當上總稅務司的兩年後,他呈遞了一個名為《局外旁觀論》的報告,他以「旁觀者」的身份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建議,包括整頓地丁、鹽課、稅賦、改革官吏俸祿制度、改進軍事設施等等,同時,他分析了清政府面臨的國際環境,提出派遣外交人員等建議,還提出要加快採用鐵路、電報以及機器採礦等西方新技術。日後來看,這是一份十分有遠見的報告,除了沒有提出君主立憲的政改主張之外,它幾乎涵蓋了後來洋務運動、戊戌變法的所有變革內容。總理衙門一方面認為這個外國人對王朝有「輕侮」的嫌疑,不過同時也承認「所陳內政外交各種利弊,無不談言微中。」恭親王還把他的報告轉發給各地的督撫,令他們「詳慎籌劃,不可稍涉疏略,是為至要。」

在後來的幾十年里,赫德多次上書改革方案,在保存至今的赫德日記中時常可見他對中國前途的擔憂與無奈,1883年,他在日記中寫道,「我現在不像過去那樣為中國煩惱了,是因為我麻木不仁了?反正這條殺不死的巨龍會經受住一切的」。1902年,「庚子國變」後,流亡的慈禧太后回到北京,對列強卑躬屈膝,這讓赫德都有點看不下去了,他說,「朝廷在禮儀方面做得有些過分,皇太后不僅要接見公使夫人們,還要接見各使館的孩子們。」

在控制了關稅之外,赫德的手伸到了很多其他的有關中國主權的業務領域。1896年,他獲准由海關辦理郵政業務,到1903年,設郵政總局33處,轄分局309個,全國省城除蘭州外都通了郵路,這成為中國郵政體系的雛形。此外,海關還兼管了海務、港務、檢疫、引水、氣象等事務,甚至還辦理專利、版權及商標註冊等等。在赫德的治理下,海關成為了一個地位極其重要、涉足範圍驚人廣泛的機構。到1906年,海關的擴張終於引起了中國官員們的警惕,在大臣們的一再抨擊下,朝廷下令成立獨立的稅務處,開始逐漸削減海關的特殊權利。晚年的赫德儘管還受到足夠的尊重,但是他的權力顯然已經在不斷的縮小中。然而,清政府直到滅亡,也沒有能夠收回關稅自主權,甚至到民國最初的十多年裡,海關的治外格局仍然沒變。一直到1928年的南京政府成立,才通過艱難的談判,把海關稅務的徵收和保管權收了回來。不過,海關總稅務司的職務仍是由英國人或美國人擔任,這一情況持續到1949年。

赫德於1908年離開了中國,不過他的總稅務司頭銜一直被保留著。他在中國前後生活了54年,這幾乎就是清帝國的最後掙扎時間。他似乎已經很難分辨自己到底是中國人還是英國人了,1911年9月14日,他給自己的繼任者安格聯寫信說,「我的身體一直很不好,日益衰弱,所以我擔心再也回不到中國了……中國人是很善良的,心胸寬大,能很好地一起共事,不要催促他們,但是要一步一步地來,你就會覺得前進很容易,目標最終可以達到。」六天後,他就去世了,再過二十天,武昌爆發了辛亥革命。

77歲的赫德終於沒有看到他服務了半個世紀的帝國的滅亡,這也許是上天對他的最後一點賞賜。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