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篇 鐵本:鋼鐵之死 後續故事

2009年4月,戴國芳因虛開用於抵扣稅款發票罪而獲刑5年,至正式宣判時,戴國芳已被司法機關限制自由剛好5年,因此抵去上述刑期並於當年4月17日恢複自由身——刑期與關押時間上的巧合,這與三九集團的趙新先如出一轍。

三個月後,鐵本破產清算組成立。鐵本的資產分為新廠和老廠兩部分,其中老廠佔地800畝,當年由常州市政府派員組成的企業監管清算小組轉租給當地的鋼企鑫瑞特鋼有限公司,年租金10萬元。後來,最終以7.108億元的價格被江蘇金松特鋼有限公司拍得,這個價格是最初評估價的64%。而新廠的設備部分,被常州嘉匯物資公司以1.994億元的價格拍得,這一價格是最初評估價的72%。佔地面積達6500餘畝的新廠土地不在拍賣資產中,後被中石油獲得,投資200億元在此地建設成品油集散中心和化工產品集散交易中心。

在所有的大敗局人物中,戴國芳是最「不願意」東山再起的人。

2010年8月,《中國企業家》的記者曾4次到位於常州市煌里鎮的戴家採訪,戴國芳與他隔牆通話,說:「還是不要見了吧,最近什麼事也沒做,就想安靜待著,如果要做什麼事的話,給你打電話。」

曾有《商界評論》的記者進入戴宅採訪,據描述:戴家院子很大,圍牆有50多米長,但僅在院子的東北角上有一棟三層半小樓。小樓久經歲月,破敗不堪,窗戶缺失了幾塊玻璃,牆壁上到處都是雨水常年浸濕後的痕迹,外表鑲嵌的瓷磚也都斑駁,3樓走廊頂上的天花板已經破損,連粉刷的石灰粉都掉了,與上面那半層一樣,幾乎沒有人居住的跡象。2樓則窗戶緊閉,窗帘也全部拉上,密不透風。東門是道小鐵門,也已銹跡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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