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飛龍:被詩意寵壞 搶注偉哥 開泰搭車

1997年6月,自發表《我的錯誤》後消失1年而又實在不甘沉淪的姜偉,再度浮出水面。在新聞發布會上,他開門見山的一句話依然頗有昔日風采:「你面對的不是一個紅得發紫的企業家,而是一個曾經成功、現在敗走麥城的企業家,一個兩年專職的思考者。」

這位「專職思考者」宣布在過去的兩年里他投入4000萬元,開發出了3種新葯,此番要重新出山,再戰江湖。他宣稱飛龍集團的負債僅為1600萬元,有望收回的貨款大約有3.5億元之巨,另外尚能從銀行貸到5000萬元。

在3種新葯中,最被姜偉寄予厚望也是他此次復出決定首推的,是一種叫「熱毒平」的中藥消炎新葯。據姜偉的生動描述,這個「熱毒平」堪稱「中藥3000年歷史的突破」——「熱毒平」是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保密品牌,獲國家保密專利。在公告專利時,只公開不保密部分,鑒定審查時,工藝處方被遮住,專家也不能看。在北京召開的鑒定會上,許多老專家手捧臨床報告,滿臉疑惑,中藥能6天消除人體內的毒素嗎?這個新葯最使中醫專家們難以置信的是,中藥是講療程的,這種按中醫理論研究的植物葯,取消了中藥療程,療效快過西藥,它能治所有炎症和與炎症相關的疾病。「『熱毒平』證明100多年來青黴素消炎的醫學結論是錯誤的。這是我3年休整的最大成果。」(摘自《中華第三產業報》對姜偉的對答式專訪,記者水華)

姜偉的這種駭人聽聞的「姜式描述」,不禁令人將信將疑。然而種種跡象表明,不管可信與否,這個馬上就要驚世駭俗的「熱毒平」將成為飛龍再度起飛的首選產品卻是毋庸置疑的了。可是,風起於青萍之末,隨後發生的一個大轉彎讓所有的人都大跌眼鏡。

1998年3月,一則醫藥新聞轟動全球:美國著名藥廠輝瑞公司開發出了全球首隻治療陽痿的口服藥VIAGRA(偉哥),面市後當即在美國引發搶購熱潮,並迅速席捲世界市場。VIAGRA被譽為「世界藥學界跨世紀的高科技產品」、「人類生活的新福音」,從事該葯研究的3位科學家為此榮獲諾貝爾醫學獎。中國的傳媒也對此進行了不惜篇幅的報道。北京科光數據調查公司的數據顯示,從1998年6月到12月30日,短短半年時間,中國約有320種雜誌、1800種報紙圖文並茂地刊登文章介紹美國偉哥,許多還是以整版篇幅進行報道。

就在「偉哥熱」如火如荼之際,當年8月,瀋陽飛龍公司向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正式遞交申請報告,在中國藥品和非醫用營養品中申請註冊「偉哥」字樣的商標。9月3日,飛龍的申請被正式依法受理。

飛龍同時向外宣布:飛龍集團早在12年前就開始了男性陽痿病理學的研究,比美國輝瑞的研究還早了7年;1992年飛龍與美國杜克大學的病理學專家一起完成了超前性的突破,研製出中國第一個治療男性勃起障礙的藥品「偉哥開泰」。

「瀋陽飛龍搶注偉哥」,一個爆炸性的新聞如平地驚雷,頓時讓飛龍再次成為聚焦點。姜偉宣布,飛龍再次起飛,偉哥開泰不久將面市。

很顯然,在同樣驚世駭俗然而市場概念卻不同的熱毒平和偉哥開泰之間,姜偉做出了抉擇。

「好風憑藉力,送我上青雲。」1999年2月1日,偉哥開泰正式上市,並在一些中心城市投放廣告。姜偉還將重點地區的經銷權轉讓給了國內的90多家大經銷商。據稱,上市的半月內,飛龍公司進賬2000萬元,發貨1000萬元,一派供不應求的大好景象。同時,飛龍委託遼寧無形資產評估中心對偉哥開泰的商標價值進行了評估,其價值竟高達7億—10億元。傳媒驚呼:飛龍公司僅以1萬元的投資便換來了數億元的無形資產,完成「20世紀末最大的一樁無形資產生意」。

然而,「搶注商標」畢竟不是一件說得響的事。搶注者必須從法理和道理上來為自己自圓其說。於是,善於思辨的姜偉便選擇了一個「保衛產業經濟安全」的古怪角度來為自己辯護。

在接受《市場報》記者採訪時,他從3個角度進行了闡述:一是輝瑞的長驅直入可能會毀了中藥體系,所以飛龍要阻擊;二是輝瑞的偉哥含有更重要的西洋文化和精神內涵,洋偉哥一來,意味著中國人連腎都要靠別人來補了,所以飛龍要阻擊;三是20年來中國發展了,什麼都有了,但是信心的增長與經濟的增長不同步,所以飛龍的搶注其實是一場信心戰。(摘自《市場報》1999年1月16日,記者戴立權)

姜偉顯然想把這次搶注行為描述成「古老中藥文化與西洋藥品的一次世紀決戰」,可是針對搶注本身所可能引發的法律問題卻語焉不詳。就在他拚命吸引注意力而又顧左右而言他的同時,整個傳媒界和經濟界也對飛龍的搶注事件表現出一種十分有趣的、難以言表的曖昧。

法律學家曹思源(曹思源是國內第一個建議設立《破產法》的法律專家,像第一個提出「市場經濟模式」的吳敬璉先生被稱為「吳市場」一樣,曹先生有「曹破產」的美稱)在一次訪談中表述了這樣一個觀點:在國際關係上,有一句話叫做「強權加公理」,實力很重要。飛龍早在1992年就開始涉足這方面的專門研究,才有了今天搶注商標的基礎。其實搶的是什麼,搶的是公理,搶的是強權,搶的是市場和效益。

很顯然,曹先生對飛龍搶注的關注和讚賞,並不僅僅局限於這一事件本身的對與錯,他是以一個民族主義者的身份來進行解讀的。他說,最近有一種說法,講的是跨國公司可以安排未來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我們不爭論,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中國企業至少可以在科技投入和資本運營上安排自己企業的未來。偉哥開泰商標,有關部門評估其無形資產達10億元,我不想爭論安排誰的問題,我是站在市場上,而且是在國際市場上運作企業的未來。(摘自1999年2月2日《中國經營報》)

依照曹先生的邏輯推理,飛龍的搶注是中國企業對跨國公司的一次戰勝——至少算得上是一種示威。在當時,這並不僅僅是某一兩個人的觀點。美國洛杉磯出版的一本名為《城市資訊》的華人半月刊更喜滋滋地替飛龍辯護道:「漢字偉哥並不屬於美國產品VIAGRA的中文商標,它只是該產品進入華人市場的漢語譯音。飛龍公司看到並抓住了這個歷史性的商業契機,註冊了『偉哥』商標。按照漢族的習慣,男孩叫『哥』,應該叫姜偉先生為『偉哥』。美國的華人期待著『姜偉哥』帶著他的偉哥來美國。等著『姜偉哥』吧。」(摘自《城市資訊》1999年1月期「現代意識」專欄)

這些專家、傳媒的辯護和讚歎,無非都是為了達到一個目的,即把這起遭到道德質疑、純粹意義上的企業行為演化成一件事關發展中國家與跨國霸權主義的抗爭事件。儘管種種說詞,都有可以自圓其說的地方,然而,一家規模不可謂不大、知名度不可謂不高的保健品龍頭企業竟將一家他國公司的發明性商品的「漢字譯音」搶注為自家的商標,畢竟不是一個很符合遊戲規則的做法。圍繞著飛龍搶注所出現的種種言論和思潮,生動地凸現出當時中國經濟生態圈的道德及法律意識的混亂和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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