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愛多:「青春期」的「錯覺」 後續故事

在被超期羈押3年後,2003年6月,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以票據詐騙罪、挪用資金罪、虛報註冊資本罪3項罪名判處胡志標入獄20年,並罰款65萬元。他的妻子林瑩在蘇州被捕,因收受賄賂、挪用資金等罪名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沒收財產20萬元。2004年11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胡志標的票據詐騙罪不予認定,二審改判為有期徒刑8年,罰金減少到25萬元。同時,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林瑩的二審判決也改判為有期徒刑4年。

胡志標在獄中喜歡上了打籃球和看歷史書。2006年1月20日,表現良好的胡志標被假釋出獄。媒體援引律師的話說:「胡志標不會再從事VCD這個行業。」後來,他加盟中山市彩宴彩色節能科技有限公司,涉足節能燈行業。

彩宴項目並不成功。2007年9月,胡志標加盟生產液晶電視驅動電路板的廣州市馳迅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但又很快離開。2008年,他創辦「我耶」電器商城網。2009年,成立胡志標企業管理諮詢機構。

出生於1969年的胡志標在40歲之後似乎失去了「重現愛多輝煌」的興趣,他要當「企業家的服務員」,他說:「看到現在創業的年輕人,就彷彿看到了當年的自己,我不想他們走彎路,我的目的就是提醒他們,幫助他們。」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