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

星期五夜裡,不,應該說是星期六凌晨。

快三點了,店裡沒有客人。我站在收款台裡邊正要整理錢箱,自動門開了,隨著一陣旋風,一個穿著一身黑、戴著頭盔和面罩的搶劫犯衝到了我的面前。

誰能想到搶劫犯會在這麼短的時間裡連續兩次搶劫同一個便利店呢?

我重新回到這個便利店來上班,不是為了錢,也不是覺得店長的盛情難卻,我曾經發誓,就沖河原崎那小子那個彆扭勁兒,我是絕對不會回去的!但是,我太想再次見到那天在場的那個奇怪的男顧客了。

在河邊見過朝山風希以後的第二天,我去醫院看望了小高。

小高身體恢複得很決。由於加入了醫療保險,住院費和醫療費沒有問題,但是不能上班就領不到工資,生活幾乎陷入絕境。為了保衛便利店的財產他挺身而出,得到的是什麼呢?除了疼痛和死亡的恐怖,還弄了個身無分文,而且他的簽證馬上就要到期了,交不上學費就無法延長簽證,面臨著被趕出日本的窘境。

小高的病床在緊挨著廁所的一個大病房的入口處,他強笑著跟我寒暄了幾句之後,懊悔地說:「潤平,你說我多倒霉呀。」說話的語氣里充滿對前途的不安。比起我來,小高要不幸得多。在痛恨搶劫犯的同時,我對日本這個國家的做法也感到非常不滿:人家小高是為了店裡不受損失被搶劫犯扎傷的,難道就不能通融一下嗎?

「潤平,你說,要是那個男顧客不喊一聲『當心後邊』,我把搶劫犯打暈了把他抓住,結果會怎麼樣呢?」

「那你就成了大英雄!報紙電視都得報道你的英雄事迹!」

「是吧?」小高更懊悔了。

其實當時小高也鬧不清到底是誰喊了那麼一嗓子,他是後來聽河原崎他們說的。

「是那個男顧客把事情弄糟了,我恨死他了。潤平,你還記得那小子長什麼樣兒嗎?」

「不記得了。」

「我是一點兒都不記得了。你還記得一點兒吧?」

「……只能說一點兒。」

「工薪階層?」

「說不準,可能是吧?」

「在我眼裡,他就是個普通的日本人。」

「我也看不出他有什麼特點來。」

「不過,比我要記得清楚點兒吧?」

「說不好。」

「潤平,幫幫忙,幫我抓住那小子!」

「什麼?」

「等那小子再來店裡買東西,幫我抓住他!」

「如果他跟搶劫犯是一夥的,就不會再來了。」

「萬一呢?萬一再來,你就幫我抓住他!還有……你幫我跟店長說說,讓我以後還在店裡打工……」

「好!試試看吧。」

我答應了小高的請求,當天就去店裡上夜班了。因為人手不夠,店長老婆都上陣了。店長對我說:「你就安心上班吧,搶劫犯不可能來第二次的。」

但是,對於搶劫犯的恐懼感,我一點兒都沒減少。臉上的傷倒是好了,可是,那天晚上的事我忘不掉,臉上那種冰涼的感覺也還沒有消失。這種恐懼感使我幾乎忘記了為小高找那個男顧客的任務。其實,到底能不能認出那個奇怪的男顧客來,我並沒有多少把握,也許他就是站在我眼前我也認不出來。

今天本來是店長跟我一起值夜班,但一點多鐘的時候他就回家了。走的時候還對我說:「搶劫犯是不會連續搶劫同一個店的。」店長走了以後,我擦了地板,整理了貨架,覺得空虛而無聊。以前我最喜歡一個人值夜班了,因為那樣的話可以隨心所欲地把從心底湧出來歌詞或曲調錄下來。但是,現在我不帶錄音機了,因為我心底的聲音全都死了。我不再像以前那樣走到哪兒唱到哪兒。

不過,在一片混沌的內心世界裡,依然存在音樂的萌芽。血的顏色……那是小高的血,是用毛巾堵不住的血;那是我臉上的血,是搶劫犯用匕首劃破了我的臉以後流出來的血……我可以聽見血在呻吟,血在哭泣。血的呻吟和哭泣,否定著我以前的創作——這就是你寫的歌詞啊?這就是你寫的曲子啊?

快三點了,店裡一個客人都沒有,我一邊捕捉著在心底萌芽的音樂,一邊把血作為音樂形象來創作歌詞。可是,不管怎麼苦思冥想,就是無法成型。

我正在自己生自己的氣,自動門開了。隨著一陣旋風,一個穿著身黑、戴著頭盔和面罩的搶劫犯衝到了我的面前。

我的腦子一下子亂了,時間好像在瞬間倒流回去,回到了小高被搶劫犯刺傷的那個可怕的夜晚。

搶劫犯站在收款台前邊,沖著我大叫:「Money! No money, kill you! 」

搶劫犯喊了兩聲以後,忽然笑了。他是在笑我什麼呢?笑我被嚇得不成樣子,還是笑我的迷惑不解呢?

「Kill you!」搶劫犯又大叫了一聲,哈哈大笑起來。

我的內心充滿了屈辱和憎恨,但我的手腳就像被鐵絲捆住了似的,一動也動不了。我沒有為搶劫犯打開錢箱,是被搶劫犯嚇的呢,還是剩下的一點點自尊心在起作用呢?我自己也說不清楚。

搶劫犯用匕首頂住了我的喉嚨,剩下的那一點點自尊心頓時跑得無影無蹤。我的臉想起了不久前經歷過的那種冰涼的感覺,一陣陣發麻,跟小高被刺過的胸口的相同部位感到隱隱作痛,右手不知不覺地向錢箱伸過去,神經好像不是由我自己支配的。

突然,我那隻伸向錢箱的手抬起來,一把抓住了眼前那銀亮的匕首!剛抓住那一瞬間我覺得匕首是冰涼的,但馬上就覺得像是抓著一根燒紅了的鐵棍。

一聲恐怖的尖叫——不是我,而是搶劫犯發出來的。

「潤平!」

搶劫犯鬆開刀把,跳到一旁,迅速把頭盔和面罩摘了下來。與此同時,從店外一下子闖進一大群人來。

「潤平!鬆手!快鬆手!」那群人大聲嚷嚷著。

眼前這些人我好像在哪兒見過,摘了頭盔和面罩的人我好像也認識。

「喂!快鬆手!我們跟你開玩笑呢!快鬆手!」

我終於想起來了,他們都是音樂愛好者協會的會員。其中一個人說:「我們聽說你又回這個便利店來上班了,想跟你開個玩笑,嚇唬嚇唬你,別當真哪!」另一個人說:「快鬆手!再不鬆手指頭就掉了!你還想不想彈吉他了!」

我的手掌被匕首割開,熱乎乎的鮮血順著銀亮的刀刃流下來,滴在淺駝色的收款台上。可是,我的手還是沒有鬆開。我就像一個初次跳傘而降落傘沒有打開的跳傘者,在荒涼的天空中飄落,那把匕首對於此刻驚恐萬狀的我來說猶如一根救命稻草,我緊緊地抓住了它。如果不是他們衝上來摁住我的胳膊奪下那把匕首,我的手指頭說不定就真的掉了。

看著眼前這些被稱為朋友的人們,我第一次意識到,我並不希望一個人孤獨地生活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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