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伴隨者(奈義倖世Ⅰ) 第一節

殺了被稱作是菩薩轉世的人。是丈夫。因此,成了殺夫罪。奈義倖世沒有辯解的打算,亦無所謂死刑。

她遭到第一任結婚對象的暴力,得知偶然造訪的寺院是對家庭暴力受害者予以支援的避難所,於是獲得了庇護。該寺院的長子名叫甲水朔也,靠他的盡心儘力,倖世得以離婚,那之後接受他的求婚而再婚。一年之後,她殺了他。

警察以殺人嫌疑做了搜查,然而,各種各樣的證據表明朔也對倖世懷有殺機,檢察官以過度防衛引發的傷害致死罪做了起訴。

公派的律師主張為正當防衛。從五金店店員的證詞得知,作為兇器的生魚片刀原本是朔也買的,此外,殺人動機依舊不明,而朔也留有自拍的錄影,聲稱「我要殺掉倖世。不能讓其活下去」。

審判中,朔也的父親和弟弟來到證人席上。兩人是僧侶,因此抑制了情緒,但他們闡述了自己的兒子或哥哥是個怎樣為世間儘力的人物。

朔也沒成為僧侶,他在與寺院鄰接的地方建立了以使用者為本的喪葬祭祀中心,除了給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的避難所,他還為高齡孤老設立並運營了集體之家。

父親吐出一句話,「那個女人是魔物。她用柔弱的風情吸引男人,使其毀滅。」弟弟則說,「比我更高尚的人不可能起意殺沒有罪的人,一定是哥哥發現了那個女人不為人知曉的罪惡,認為必須對她施以懲罰。」

倖世對此毫無反應。她懷著這樣的心態,現實的所有一切都離自己很遠。

當公訴人問她想要殺死丈夫嗎,她直接回答說「是」。

因為這個回答,以及倖世用刀捅了他一次之後再次深深紮下一刀的事實,給出了有罪的判決。但是,審判長對倖世自身也在兇案當天遭受過朔也的暴力一事予以承認,針對勞教六年的求刑,宣布為勞教四年。;期待嚴刑的朔也家人以及寺院檀眾表示不滿,但似乎也由於耐不住媒體的反覆採訪,沒有要求進一步上訴。倖世也對不是死刑感到失望,但因為律師勸她上訴,說上級審判時量刑可能變輕,她便拒絕上訴,服從判決。

在勞教所無非是日復一日地默默處理需要做的事。或許是她沉默寡言的態度有些瘮人,並未遭受類似欺負的行為。她似乎在某種意義上顯得像個模範勞改犯,比刑期四年還稍微早—些釋放了。倖世二十八歲了。

勞改過程中,透過朔也家屬的代理人,她被要求離婚,倖世爽快地答應了。她還在獲取戶口簿副本的委託書上籤了字。釋放的日子大約傳到了死者家屬那邊,她一出勞教所,代理人便等在外面。她收到一隻裝有一百萬日元的信封,並依照要求往寫著再也不出現在鎮上的切結書按下拇指印。而且,大約為了不讓她回鎮上,還給了她兩隻胡亂塞著她的私人物品的高爾夫球包,以及獲得新住所必需的戶口簿副本和居住證。

沒有可去之處。她便先前往勞教所附近的在東北屈指可數的繁華街區,從大巴上看見色彩豐富的街道,她感到餓了,於是一無雜念地吃了又吃拉了肚子。她在廉價旅館要了個房間,除了吃飯不出門,光是看電視,就這樣過了幾天。

在勞教所被束縛、不自由的生活中用不著考慮的問題慢慢回到了腦海,第五天,她萌生了對生存的倦怠。為什麼還活著?活著的意義何在?

然而,即便是準備死的些許行動,她也提不起勁。反倒羨慕起丈夫來,「朔也,朔也。」她對著牆壁喊他的名字。

不知持續了多久,「倖世,怎麼了?你這不是擺出一副極其可憐的模樣嗎?」朔也的聲音回應道。她以為是幻聽。

〈不是幻聽。我一直在你身邊。因為你吸取了我的生命。〉

她在身後感覺到朔也的存在,如同空氣的起伏。她沒有感到恐懼或冬安,反而沉下心。藉由他的存在,她得以從孤獨逃開,感覺好歹保住了精神的穩定。

「那時候,要是被你殺掉就好了。」她凝視著掛在對面牆上的鏡子里的自己,對他說道。

〈你羨慕我的處境?要是這樣的話,讓誰把你殺掉就行了吧。〉

朔也的臉從映在鏡中的倖世的右肩之後呈現出來,彷彿人們守望著的太陽從山背後升起。那張臉泛起冷笑的神情,「刷」地搭在她的右扁上。

他頭髮剪得很短,下巴略尖的小臉,眼睛鼻子集中在臉中央,因此更價人以緊湊的印象。濃眉之下睜著一雙有深重雙眼皮的眼睛,曈孔中心廣起昏暗的光彩,與他相對的人會有種感覺,彷彿閃過的念頭都被看穿,並因此退縮。

相比之下,倖世的鼻子嘴巴都很小巧,單雙難辨的不徹底的眼皮,有種害怕與人對視且曈孔焦點總在曖昧游移的感覺,看上去彷彿對任何事都缺乏自信。朔也曾說正是這一點挺好,倖世在後來發現那並非稱讚。

〈要是活膩了又沒法自我了斷,找到把自己殺掉的對象就行了。〉

頭腦運轉的敏捷,流暢的口吻,彷彿在說什麼都一清二楚的自信滿滿的態度……不光是臉容,朔也在各種方面都會讓他面前的人感至羞愧。

「別說沒用的話。上哪兒去找這樣的人?」

房間的電話響起,朔也消失了。是前台打來的。說是有人預訂,用以請把房間騰出來。似乎是擔心始終閉門不出的她會自殺。

倖世出了賓館,在街上遊盪,尋找會殺死自己的「對象」。她乘上南下的火車,乘厭了便下車。她對裝模作樣的街道感到不快,又乘上火車。接連幾次。在關東北部聞所未聞的車站下車後,發現環境很像自己長大的地方,她因而感到說不定能找到「對象」,便去了一家老舊的房產公司。六張榻榻米 的單間,帶廚房,每月兩萬三千日元。她以為沒有保證人的即日入住會不受歡迎,但房產公司年邁的老闆似乎怎樣都可以,說預付一個月就行。

四天後,她在一條小商業街看到招聘人手的招貼。僅僅是等著所帶的錢變少的生活讓人感到凄慘,她寫了份隱瞞前科的簡歷,接受了面試她在第一間便利店被指出沒有電話號碼,在隨便寫了號碼的第二間店,對方說以後聯繫。在第三間的家庭餐館,對方說如果是晚上十點到凌晨五點的深夜時間段就行,她當場被錄用了。

和她目前為止的生活日夜顛倒,但一周下來也就掌握了規律。她不討厭廁所和垃圾堆放處的打掃,因此被四十多歲的男店長看重。—個月似快過去,結婚前的賬戶匯入了工資。她有了習慣的超市,開始和隔壁印簡餐酒吧工作的女人互打招呼,也恢複了眼下時值盛夏的季節感。另一方面,殺了菩薩轉世者的女人也對輕易融入社會這一現實感到彆扭。

她朝之前住客留在房間柱子上的鏡子這樣一說,朔也在鏡中笑了。

〈周圍的人是不會接受你這個人的。你對於這世上不過是一個隨手可替換的記號。既沒有過去也沒有未來,目前處於可用狀態的女人而已。〉

第二天,倖世接受了工作單位的店長的邀約。兩人喝酒之後進了賓館。在短時間裡平凡地結束之後,店長問她剛才怎麼樣。因為懷著駁倒朔也的想法,倖世說不錯。她在之後一周也被店長邀約,第二次發生關係的夜晚,他採取了野蠻的行徑。他揪住她的頭髮說是我不管不顧地聘了你,又命令她聽話,倖世瞪了回去,那是什麼眼神啊,他說著打了她的臉。在床對面的大鏡子里,朔也笑了。

〈倖世,又是老一套的重複呢。你用楚楚可憐的外表吸引男人,又因心扭曲的心性而讓對方焦躁,最終被施以暴力……倒不如托這傢伙,怎久樣?〉

你看什麼,店長抓住她的手腕說道。倖世甩開那隻手。

「哎,你殺了我吧?」她宣告說。對方的手停在了空中。

「我殺了丈夫。勞教四年,最近剛出來。你就是在那個時候雇了我。我覺得即便活著也無可奈何,你要打的話,不如殺了我吧?」

對方怔住了,突然下床拿著衣服進了廁所,穿戴整齊出來。你是讓我負責嗎,說著他連錢包都拿了出來,見此,倖世苦笑。

「那天,你當場雇了我,是為什麼?看上了我的哪一點?」

他支吾過後答道,你看起來像被拋棄的貓仔,我感到必須做點什麼。隨後,他把三萬日元放在桌上,逃跑般出了房間。

〈可憐的倖世……能答應你的請求的對象,看來很難出現啊。〉

鏡中的朔也露出偽善的悲傷神色,倖世將手邊的枕頭扔了過去。

第二天哪兒也沒去,她想餓死的話或許能辦到,在房間角落裡躺倒。第一天忍耐了過來,可第二天夜裡忍不住了,她向買了擱著的麵包伸出手。掛在柱子上的鏡子里,朔也在笑。她打破鏡子,把麵包扔到窗外。又忍了一會兒,喉嚨極度乾渴,她便把嘴湊在水龍頭上喝了水。或許胃受到剌激,她反而幾近異常地感到肚子空空,於是去廚房尋覓。什麼也沒找到,她終於光著腳奔出去,撿起掉在地上的麵包,一邊對自己絕望而淌著眼淚,一邊往嘴裡放。

隔壁的女人似乎是下班回來經過旁邊,被倖世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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