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997年 春 第二節

2月的東京日比谷公園。小鳥鳴嗽,生機盎然。儘管銀杏樹、櫸樹的葉子去年秋天就落光了,但由於樟樹、黑松等常青樹居多,仍是一片碧綠。早晨,公園裡散發著濃濃的常青樹的香味兒。

長瀨笙一郎,叼著香煙,在日比谷公園前下了計程車,走進公園。混入抄近道去各大政府機關上班的人群里走了一陣,在小音樂堂前離開了人群。從一片四照花旁邊走過之後,來到一個小廣場。小廣場周圍固定著幾條長凳,種著數棵百日紅。百日紅花葉早已落盡,只剩下枝幹在晨風中瑟瑟發抖。

笙一郎把煙頭塞進隨身攜帶的煙灰盒的時候,無意中碰到了百日紅。他撫摸著百日紅那光滑的樹榦,閉上眼睛陷入往事回想之中。順著鐵鏈攀登絕壁的一個少女和兩個少年的身影浮現在眼前。

隨著一聲嘆息,笙一郎睜開雙眼,從長款皮大衣的口袋裡掏出手絹,擦了擦長凳坐下。他不想把衣服弄髒了。點燃一支香煙,看了看手錶,啊,時間還有富餘。

笙一郎討厭跟那些素不相識的人們一起在電車裡擠來擁去,他喜歡坐計程車上下班,所以早到是常有的事。此刻,他從公文包里取出立體聲隨身聽,設定了30分鐘自動鳴叫,戴上耳機,按下放音鍵,閉上眼睛聽起來。

30分鐘到了。時間是上午8點40分。四國地區出生的笙一郎收起隨身聽,操著聽相聲時學來的半生不熟的關西話,自言自語地說了聲:「掙錢去吆!」雙手使勁兒拍拍面頰,站起來走出公園。

馬路對面是法務省所在的中央合同廳舍六號館。最高檢察院和地方檢察院在六號館B棟,旁邊是家庭裁判所,再南邊是律師會館。笙一郎過了過街橋,來到B棟前邊,解開皮大衣,讓警衛看了看西裝上別著的證明身份的證章。

穿過大樓的一層,從舊法務省的紅磚樓經過,來到櫻田街。對面是警察廳和人事廳所在的合同廳舍二號館,旁邊是警視廳大樓。

在規模龐大的混凝土建築的巨大的立方體和寬闊的道路構成的都會面前,人類顯得多麼渺小。剛來這裡上班時,作為人的存在感,一下子就被一種來自都會的嘲笑氣氛吞沒了。現在呢,同樣是這個人,已經學會了怎樣利用這個把人類貶為渺小的群體的都會。

穿過地下通道,來到東京警視廳門前。站崗的是一個20多歲穿警服的巡查。笙一郎走上前去,輕鬆地打著招呼:「怎麼沒見過你?新來的?」說著遞上一支煙,「一大早就站崗,辛苦辛苦,來一支!」

巡查微微扭動了一下脖子,既不像點頭同意又不像搖頭拒絕。笙一郎解開皮大衣,讓巡查看看胸前的葵花形證章:「要是金錢上的麻煩,用不著到裡邊的談話室去。像你這樣是個人就盤查,升不了官兒。我是東京律師協會的長瀨,可以進去了吧?」

笙一郎笑著從巡查面前與之擦身而過。

進了大門,向傳達室說明要見刑事部搜查第二課課長。問是什麼事,回答說要跟昨夜被捕的犯罪嫌疑人面談。傳達室的女職員又問:「有面談指定書嗎?」

笙一郎故意調皮地擠眉弄眼:「又來了不是?開玩笑,咱民主警察還跟我要那玩藝兒。得尊重人權。」說完指了指大廳就進去了。

穿過大廳走進洗手間,在鏡子前站定。笙一郎往往討厭自己土裡土氣的樣子。為了使自己顯得既洋氣又帥氣,他喜歡穿這套銀灰色的西裝。身高一米七五,略顯消瘦,但身材勻稱。長發,單眼皮,薄嘴唇。他那開口就能賺大錢的嘴巴閉上的時候,顯得面色憂鬱。雖然今年冬天才滿30周歲,但讓誰看都有三十四五。

用口腔清新劑漱了又漱,去掉嘴裡的煙味兒,重新來到大廳。不一會兒,第四智能犯罪搜查部的警官來了。他很遺憾地對笙一郎說:「為了防止銷毀證據,不能面談。對不起了。」

笙一郎抿嘴一笑:「有那麼嚴重嗎?要不要我向律師聯合會打個報告,寫上您的大名。老實說,您不嫌麻煩嗎?再考慮考慮。」左磨右纏了10分鐘,終於讓警官允許了他跟那個因違反證券交易法而被捕的犯罪嫌疑人面談。

犯罪嫌疑人平泉,當年曾跟笙一郎一起在司法研究所實習過。倆人現在雖然不是一個律師協會的,平泉還是點名要笙一郎做自己的辯護律師。

「太大意了。只需要把右邊的挪到左邊,就有一億日元進賬。我也沒傷過誰呀。為這事兒還借了錢。真是鬼使神差。」平泉自嘲地對笙一郎說。

平泉是一家大企業的法律監察。企業股票增值公布之前,他以朋友的名義扒進大量該企業股票,增值公布後又拋出去了,所謂「知情者股票交易」罪。

笙一郎在短暫的面談時間裡,很快地詢問了大體經過,平泉的事務所是怎麼應對的,以及平泉現在的顧客是怎麼接待的等情況。最後,建議考慮向律師協會的綱紀委員會打報告:「好了,等著挨處分吧。」

平泉使勁兒搖了搖頭。他好像決心已定:「我只不過想找個人聊聊。」

笙一郎微微苦笑了一下說:「司法研修所時代,你我有那麼親密嗎?」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誰跟你是真親密。誰不是從頭銜來判定親疏!所以呀,連我這個水平的所謂企業兼并專家,都被捧上天了。我並沒有那麼強的能力嘛。一半以上是藉助事務所關係網的力量。我在司法研修所時的成績你是知道的。」

「我連昨天吃的是什麼都記不住。」

「你對別人的事從來不關心,就知道一個人往前奔。就你的成績,夠當大法官的。可是呢,連人人羨慕的大事務所都不去,非要自己開個小事務所。那時候我覺得你是個傻瓜。結果呢,你現在是企業法方面的大腕兒,連外企你都涉足,爬得真快。你敢到處跟個人或公司的法律代表直接較量,我是既吃驚又嫉妒,說句心裡話,是羨慕!」

笙一郎遞給平泉一支煙,平泉接過來狠狠地吸了一口:「我呀,原先並不想當律師。從小時候起,別人就一直勸我,別當醫生,當律師吧。所以我才玩兒命通過了司法會考,進了司法研修所。可是打那以後,我就像解放了似的跟大家一起瘋玩兒起來。你呢,遠離大家,拚命攻讀商法企業法。那時候我覺得你是個不可思議的傢伙,怎麼就不玩兒玩兒,幹嗎那麼拚命……」平泉盯著笙一郎問道,「你為什麼選擇了律師這個職業呢?沒有過別的願望嗎?」

看著平泉那疑惑的眼睛,笙一郎溫和地笑了:「為了錢吧。來,再來一支。」又遞給平泉一支煙。

從警視廳出來,笙一郎回到裁判所所在的合同廳舍,走進地方裁判所民事法庭。

這是一樁企業間不履行債務償還義務引起的法律糾紛。笙一郎是原告方的辯護律師。法官入庭以後,興味索然地翻了翻雙方的書面材料,向原告的辯護律師笙一郎發問了:「有沒有和解的意思?」

被告方是一家小企業,其辯護律師怯生生地看了笙一郎一眼,還是嚴厲地拒絕了:「沒有。」

不到30分鐘,確定了下次開庭的日期就休庭了。

笙一郎在大廳接連抽了五支煙以後走進旁邊另一家法庭。今天也是另一樁欠款案的辯論日。這回他是被告方的辨護律師。這邊的法官同樣翻了翻卷宗,確定了下次開庭的日期就休庭了。不同的是這位法官休庭前還打了個不大不小的噴嚏。休庭之後,笙一郎笑著走近原告的辨護律師:「到頭來,還是彼此浪費時間。」說完提出了和解金的數目。

午飯前,笙一郎出了裁判所,坐計程車來到大手町一家醫院。在醫院辦公室主任在場的情況下,看了一個患者的病歷。病歷里有兩張死亡證明書的存根。據存根所記,取走死亡證明書的是一家人壽保險公司。

笙一郎來到醫院大廳,掏出手機,撥通了自己事務所的電話。接電話的是在那兒打工的一個私立大學法律系三年級男生。笙一郎的事務所雇著好幾個法律系的大學生,讓他們做一些簡單的事務性工作,跑跑法務局,搞些調查什麼的。

笙一郎讓這個男生記下那家人壽保險公司的名字,指示道:「死者所在公司在沒有徵得職員同意的情況下,給職員買了集體保險,名目是遺屬補償,當然遺屬是不知道的。職員死亡以後,保險金被公司獨佔。你們這個小組跟人壽保險公司聯繫一下,問問保險金的數額。估計不會告訴你們,問的時候別忘了錄音。然後,你們到各家同類公司調查一下所謂遺屬補償保險的補償數額,把平均額計算出來。」

笙一郎回到律師會館時,已經是中午12點半了。在地下商業街的一家喬麥麵館吃了碗喬麥面,1點之前趕到地方裁判所的刑事法庭,充當被告方的辯護律師。

這是一樁城市信用社借貸科的代理科長利用空白支票騙取大量現金的案子。被告人30歲出頭,畢業於名牌大學。騙來的現金買了房子,鄰居親戚無不羨慕。

城市信用社也向笙一郎任法律顧問的企業貸款,通過這家企業找到了笙一郎。辯護費由信用社所屬公司秘密支付。

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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