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思維往往是在最關鍵的時候發生錯位的。不管你是否承認,這種現象或大或小,或強或弱,或明顯或朦朧地存在於每個人的身上。從而導致了所謂的「後悔」、「後怕」,或者像葛洪恩這樣,眨眼之間變成了殺人犯。犯罪心理學上有此類的理論依據,老桑楚也有他諸如此類的解釋。不過,那都屬於對先前犯罪記錄的一種研究成果。而對正在或者將要發生的東西,沒有太多的阻遏作用。而對於已經發生的事,它充其量只能是對某些現象的解釋,於案件的偵破沒有太大的意義。
正因為此,葛洪恩終於在十九號上午離開了他蟄居了三天的鄉間大馬店,回到了本市,就沒有什麼值得奇怪的了。
他帶回了一身的虱子,胯骨內側還長了些莫名其妙的瘡。他的老婆——那位脾氣很大並且格外刁鑽的女人,把他擋在門外,命他脫得只剩下一條短褲才准進屋。
隔著衛生間的玻璃,女人大聲地問:「你們公司的人來過兩次了,好像有什麼急事兒。你這幾天到底野到哪兒去了?」
「沒去哪兒。幫一個朋友跑了趟生意。」葛洪恩現在不想多說話。三天「非人的生活」把他弄得精疲力盡。他沒想到鄉下還真有那種人和牲口共處的大馬店,晚上睡覺的時候,整個空間里都瀰漫著一股濃烈的馬糞味。車老闆們脫得精光,用繩子把衣褲捆起來吊在房樑上,只在肚臍眼兒處栓著個包兒,那是他們賺來的鈔票。一個屋子裡塞了十六個人,十六個光頭露腚的鄉下漢子,十六個醉醺醺的酒鬼和隨地小便者,十六個大字不識一籮卻又很會賺錢的傢伙,奇怪的是,居然還有一位知道美國好萊塢的大明星葛利高里·派克,而其餘十五位則對廣東的三九胃泰更感興趣,憑這個,葛洪恩沒有理由把這些人看成是原始人。
相反,對方卻對他這位城裡人十分的不屑,說他不夠開化。光腚怕什麼,光腚不招虱子。甚至有個很懷疑地問:「兄弟,你是不是從監獄裡逃出來的?」
這句話把葛洪恩嚇出一身冷汗。
是的,他現在必須承認,自己已經夠得上槍斃的格了。說是在逃犯毫不為過。在短短的幾分鐘里,思維發生了錯位,把原本沒有那麼嚴重的一件事弄得毫無挽回的餘地。這就是他在十六號下午所乾的一切。
他驚恐過、後怕過,然後開始麻木。他連想都沒想就逃到鄉下來了,這是一種最直接的求生本能。至於他還曾衝進教堂去追趕一個目擊者,在最初的那天,甚至沒有回憶起來。這期間,他的思維是亂的。
葉小丹那張迷人的臉總在他眼前晃來晃去,他在以前的不少日子裡,曾被這張臉弄得魂不守舍。雖然不曾直接地來往過,但他沒有放過任何一個觀察她的機會,她的俏麗身姿以及習慣性動作,全都是那麼完美,令人神魂顛倒。因此,客觀地說,最終導致他犯罪的,除了葉小丹存摺上那兩萬來塊錢,還有一個也許連罪犯本人也不一定意識到的東西:變態的性心理。
他有過那種原始的衝動。
在汽車裡?不,應該說從一開始就存在的。童健讓他去索回一盤錄相帶,這就給了他一個直接接近葉小丹的機會。然後是銀行里,他看到了對方存摺上的數字,惡念便從這裡開始了,表面上看,是那筆錢吸引了他,只有往深層挖掘,才可能發現事情並非這麼簡單。
值得—提的是,這時候的葛洪恩,基本上忘記了他此行的初衷:那盤帶子。他是被後來突發的惡念籠罩著把葉小丹推進了車裡。在汽車奔向郊外時,他滿腦子裝的都是邪念。(為了不使文字過於枯燥,這裡略去純專業的分析)。總之,在一種由多重因素構成的衝動下,他在短短的幾分鐘里產生了殺人的念頭,並付諸了行動。這時候,假如不是突然發現了那個女教徒,他的行為還不會到此為止。
因此,警方沒有從死者身上獲得任何遭到強暴的痕迹。
它是帶有明顯的偶然性的,可在警方的記錄上卻是百分之百的必然。
至於葛洪恩隨後對女教徒的追蹤,大部分是出於本能。一直到對方從他的視野里消失了,他才大夢方醒,逃之天天。
以上便是他犯罪的全部心理過程。
逃到鄉間後,他有了一個相對穩定的思考時間。葉小丹無疑是不能復生了,他很奇怪,自己為什麼一點兒也沒有悲傷。和大多數人一樣,他不可能像一個心理學家那樣準確地解釋自己的行為,他具有的只是直覺。驚恐過後,他竟然體會到一種說不清的滿足感。隨即便開始思考下一步。這時他的思維十分清楚;除了那個女教徒和司機以外,沒有第三個人知道他的行徑。這兩人比較,女教徒的危險更直接,因為她日睹了自己的犯罪經過。不管印象深淺,都必須重視。至於那個出租司機,他有些無可奈何,原因是那人恰恰是流動型的,不像那個女教徒一樣總會在教堂出現。即便想找也是徒勞的,再說,他並沒有看到自己犯罪的事實。
女教徒!要設法堵住她的嘴。
其次,他想的較多的是那筆錢。現在,葉小丹的存摺就在他身上。死者是無法掛失的,警方也不知道死者與銀行的這一層關係,因為葉小丹身上並沒有留下有關這方面的線索,道理再簡單不過了,銀行存取款並不需要開收據。換句話說,這筆錢已經是自己的了。
他決定洗完澡就去取錢。
最後,他想到如何解釋自己的「失職」。公司那方面是不能不見的,童健是個很認真的人,葉小丹的死,自己的失蹤,馬上就會讓他聯到許多許多。但是不怕,他沒有證據,他沒有理由把自己的失蹤和葉小丹的死聯繫起來。就算懷疑也無所謂,他不是還有個錄相帶的事么?對!這是他的弱點。只要咬定自己沒有找到葉小丹就行了。至於失蹤三天,堅持說是去做生意。
就這麼辦,取完錢就去公司點卯。
他用肥皂仔細地洗著胯骨處的瘡,這是個很倒霉的事兒,那些車老闆們是不會染上這類玩藝兒的,他們的皮膚跟牛皮似的,城裡人在這方面不行。
老婆的聲音從玻璃門傳了進來:「喂,聽說沒有?你們公司出事兒了!」
「是嘛?」葛洪恩把聲音拉得挺長,「大概不會是誰死了吧?」
「嘿,還真叫你說對了!你們公關部的一個小妞兒叫人給弄死了!」
「什麼?你說什麼7」葛洪恩故意顯出些不安,「誰……誰被弄死了?」
「那女孩子叫葉小丹。」
葛洪恩把肥皂盒扔在瓷磚地上。
「你怎麼啦?」
「啊!沒啥。我只是覺得太突然了!」
「是呀!聽說那姑娘長得跟花兒似的。」女人的聲音里透出些醋意。
她已經懷胎四個月了,正在學著給孩子織小毛衣,一不留神,毛衣針掉在了地板上。
葛洪恩擦乾身子,從衛生間里走了出來。他換了一身帶暗格的西裝,把衣領翻起來,選了條紫紅色的「一拉得」領帶套上,又用鞋刷子刷了刷皮鞋。照鏡子的時候,他彷彿覺得那張青白色的瘦臉上有了些血色。
「我去公司點個卯。」他望著妻子那日漸臃腫的身子說。然後抓起一包煙揣進口袋裡。
「喂,你這次出去弄了多少錢呀。」妻子發問道。她對錢的興趣大於康達公司死了個人。
「大約兩萬吧。」葛洪恩信口說道,他記得很清楚,葉小丹那個存摺上還有兩萬多點兒。
「不少。」妻子頭也不抬地說,「也不多。你回來吃午飯么?」
「不一定。」葛洪恩瞟了一眼妻子那張扁臉,推門走了出來。
他把那堆衣服扔到牆角,順勢摸出了那個存摺,幸虧老婆怕虱子。
走下樓時,他又想起了那個女教徒。
短短的幾天,這座本來十分熟悉的城市,竟然使葛洪恩生出些陌生感,他把這歸結為心態的改變。此刻,當他穿著體面的衣服走在車流如潮的大街上時,確實不能像從前那樣心平如鏡地體驗人生的快樂了。他的眼睛總要不由自主地追蹤那些紫紅色的計程車,每看到一輛都會感到心跳加劇。再後來,不管什麼顏色,只要是計程車,馬上就會有反映,最突出的表現是手心和脖頸上出冷汗。
呼吸急促。
「嗐!找死呀!」
過馬路的時候,他兩次遭到同樣的喝斥,而且都是計程車司機。尤其是第二次,挨了罵之後,還被警察叫到崗亭子前頭訓了十分鐘。
「喂,」臨走時他突然問那警察,「全市大概有多少輛計程車?」
警察不耐煩地說:「眼看就衝破三萬輛大關了!」
三萬輛!
也就是說,自己被認出來的可能性只在三萬分之一。他在心裡作著這個除法,稍微感到幾許寬慰。可是,這種寬慰很快就被另一塊陰影籠罩了:女教徒!那才是真正的危險所在。
不行!一定要想個辦法!或者乾脆把對幹掉!他用力地咬著嘴。殺一個和殺兩個對他來說說是個數字上的區別。
直到他走進鴻運飯店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