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並不遙遠 第三章 司機與教徒

史昆是從第二天,也就是十七日的晚報上得知葉小凡被害的消息。儘管報上沒提及死者的姓名,他仍舊從文字介紹的年齡,服飾及發案地點上認定,她,就是那個被強迫推進自己車裡的姑娘。兇手是誰,不言自明。

他的第一個反應無疑是緊張和恐懼。他做夢也不願意相信,那麼水靈的一個女孩子,竟由於自己貪圖區區小利而慘遭毒手。從某種意義上講,自己是個不折不扣的同謀犯。

同謀犯!

這三個字像拂不去的陰雲籠罩著他那顆心。此後,史昆曾打算去報案。他心裡很明白,這不但是求得靈魂安寧的唯一良方,而且是自己所應採取的最佳處理方法。但是他沒敢去。兩次經過公安局的大門,他都像鬼似地溜掉了。門口那兩個別著手槍的衛兵讓人望而怯步。他擔心自己的笨嘴說不清楚事實真相,不,哪怕僅僅是「經過」他也說不清楚。

正因如此,他才覺得自己怎麼也避不開同謀之嫌。是呀,那女孩子確實是被塞進自己的車裡的,也確實是自己給拉到了作案地點,這就足夠了。在逮不著真兇之前,諸如此類的東西是無法憑几句話說清楚的。

人要是倒霉,喝口涼水都塞牙。這麼大的城市,怎麼偏偏讓自己充當這個倒霉鬼!老天爺真他媽不公平!

說實在的,直到他疾速離去的那一刻,意識里也沒有出現過「謀殺」二字。男男女女打情罵俏,抓鼻子抓臉的事兒他時常碰到,司機就是司機,用不著管那麼多閑事,史昆的原則是:只要你不在我車裡做愛,其它的愛幹嘛幹嘛。一扭頭誰認識誰呀!他親眼著見一對兒男女輪番地抽對方的嘴巴,男的抽了女的七個,女的抽了男的八個。他勸對方「算了」,結果那女的沖他撒潑:「我們家的事兒你管得著么!」

從那兒以後他就學會充耳不聞了。有時候同行湊在一塊兒,侃起各自的見聞來,碰到的那些事就別提多邪乎了,要管你管得過來么?大伙兒的共識是:咱們是司機,不是警察。

不錯,他把車子開往北郊時正是抱的這種態度,還不僅僅因為那一百塊錢,因為他知道,所謂「一直開」是完全沒有目標的。至於為什麼會停在三棵樹,那純粹是巧合。當時,那兩個人已經扭作一團了,他不得不停車勸解。是的,這客觀地為兇手提供了一個作案場所。可是,老天爺作證,他確實沒想到會鬧出人命。

他記得那男的朝他吼了一嗓子:「快滾!」

女孩子不失時機地在男人手腕子上咬了一口,咬得那傢伙火冒三丈。那混蛋一把揪住女孩子的頭髮往樹林里拖。他想上前制止,大腿上被狠狠地踹了一腳。

「聽見沒有,快滾!她是我老婆!」

是的,正是這句話導致了他毫不猶豫地離去,只有傻B才會討這種沒趣。往回開的路上,他那條腿一直在疼。那不是男人踢的而是女孩子踢的,後來回想起來,女孩子的這一腳,差不多已經是在掙命。明顯的無意識。

遺憾的是,明白過來時,他手裡已經攥著那張晚報。現在,你就算心甘情願地讓她再踢十腳,也等於扯蛋。

十七號下午至當天午夜,是史昆平生最黑暗的日子。他把冰箱里的三瓶啤酒喝了個凈光,用以遏制內心的恐懼。死人並不新鮮,但和自己有關的人命案子卻是有生以來的頭一遭。迷茫當中,他眼前總是晃動著那姑娘的臉,那是一張會使所有男人胡思亂想的臉,純潔無瑕,楚楚動人,他甚至記得那兩眉之間生著一顆小小的黑痣。和男人撕扯過程中,他瞟見了她的半個乳房。

略微清醒些後,他開始回憶一些相關的印象。這時候,他完全認定,那男人不是女孩子的丈夫,所謂「她是我老婆」的說法,是那個狗雜種信手撿來的。

史昆明白,他必須把所知的全部經過都回憶起來,說不定將來會有用。類似這樣的案子,偵破只是個遲早的同題。

他記得很清楚,從一開始,那女孩子就表現出一種憤怒和不解。

「你要於什麼?」

這是她一直在問的話,從中可以判定,她並非與那男人完全陌生,否則她應該問「你是什麼人?」是的是的,這種印象是導致史昆不想多管閑事的直接原因。

在此期間,那男人一言不發。直至開出城市,他才說出這樣一句話:「你好像存了不少錢?」

從汽車的後視鏡時,史昆看到那男人的半張臉。當他說到錢的時候,瞳仁里似乎有火苗在竄動。那是一張沒有什麼特徵的臉,和自己一樣,很瘦,很灰暗,額頭上有幾條明顯的皺紋。史昆猜測,那傢伙大約有三十六七歲。

女孩子試圖從對方的挾持中掙脫出來,但沒成功。她抬手抓那男人的臉,仍然沒成功,反而被男人抓住了手腕。

「小心,不要跟我來這個!」那男人陰笑了一聲,「我勸你還是知趣一些。」

「你倒底想幹什麼?」

「這不是很明白么?」那男人望著女孩子的挎包,「我剛才全看見了,你存了不少錢。」

「這是我的事,和你有什麼關係?」

史昆記得他們有過這樣的對話。錢,他們說到了錢。為了備忘,他從單人床上爬起來,晃到寫字檯前,用圓珠筆在枱曆上寫了個「錢」字。隨即他便想嘔吐,到廁所張著大嘴使了半天勁兒,結果什麼也沒吐出來。

汽車開出城後,速度就加快了。他記得後邊那兩個人開始搶挎包,女孩子很頑強,死死地護住自己的財產,兩隻腳亂蹬。男人的半個身子壓住女孩,呼吸非常粗重。

當時,史昆確曾有過管一管的念頭,但只是想想,沒有實際行動。

那男人壓住女孩子,聲音低沉地問道:「你把錄相帶放在哪裡了?」

「這和你無關,你是什麼東西!」

對,他們說過什麼錄相帶。史昆離開廁所,快步回到桌前,在枱曆上寫下「錄相帶」三個字。由於手在顫抖,那三個字寫得七扭八歪。作為一個司機,平時是不許喝酒的,偶爾喝一次,竟然這麼不中用。他起身為自己泡了一杯茶。水是溫吞吞的,泡不開茶葉,他奔廚房找醋瓶子,卻發現只有醬油。這時候,樓上那個傻小子又開始踩地板了,他抓過拖把,在天花板上呼呼地捅了幾下,傻小於一溜足音疾跑而去。那是個可愛的傻小子,前些天殷勤地幫父親澆花,用去了兩瓶鮮開水。

史昆找了包餅乾回到桌子前坐下,把檯燈旋到弱光處,又撩簾看了看窗外的夜色。這裡是十一樓,憑高遠眺,可以看見城市的萬家燈火,在很遠的地方,有一條銀亮的曲線,那就是柳河。

他記得,在汽車開過柳河的時候,天主教教堂的晚鐘正在悠揚地響起。那是一種與眾不同音響,讓人感受到一種莊嚴聖潔的意味。三癩的母親就是個教徒,能把聖經背得滾瓜爛熟。史昆就是從她那兒知道為什麼鴿子與橄欖枝象徵著和平,以及諾亞方舟的故事的。

當時,也就是當車子開到那片松樹林的時候,後邊那一對兒的撕扯已經到了無法置之不理的地步。此間,他們似乎沒有再說什麼,爭奪挎包的戰鬥呈白熱化狀態。汽車穿過柳河大橋,史昆減速了。不,好像還往前開了一些。差不多已經快到瀉洪閘附近了。

「喂,算了吧。」他把夏利靠到了路邊。

那男人一把拉開車門,將女孩子揪了下去。他想上前勸阻,那男人厲吼一聲:「快滾!」

隨後,女孩子踢了他一腳。

是的,這就是他能回憶起來的全部經過。

他沒想到會鬧出人命,老天爺可以作證。

餅乾渣兒順著他的嘴角兒落了滿身,他顧不上拍打,胡亂喝了口茶水,便拉開了抽屜。取出幾張信紙,撕去那張給遠在安徽的父母寫的半截家信,他打算給公安局寫封信。

不一定要落名,就署名「目擊者」。

突然間,他又想嘔吐。

於是,那封報案信被推到了第二天,也就是十八日晚上。

吳玉婉沒有看十七號的晚報。

自從入教以後,她就不看任何報紙了,並且處理掉了家中一切非教類圖書。她不知道這是不是一種虔誠的表現,因為神父是看報的,尤其喜歡《參考消息》和本市的晚報。但是卻不影響他正常的佈道和祝聖活動,看來,信教也需要達到某種境界。

「我的上帝,咱們這裡發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情。」神父抖動著手裡那份晚報,眼睛望著教堂的穹頂。

吳玉婉下意識地握住了自己的衣角兒。

神父是從上海請來的,帶著明顯的淞吳口音。在吳玉婉還在水利局當資料員的時候,她就聽說過這個虔誠的天主教徒,那時她還沒有正式入教。她聽教民們說,神父祖上幾代人全都信教,他父親還在西方的神學院深造過,親耳聆聽過羅馬紅衣大主教的宣講。回國後,曾在兩個不同的歷史時期從事過傳教活動。當中有一個時期比較寂寞,直到十幾年前才重新復出,為恢複當地的教會及發展教民做了不少事。晚年進入了政協。

神父就是在其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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